教育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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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市教育经费总投入15.3亿元, 比上年的13.2亿元增加了2.1亿元,
增长了16.8%;其中预算内教育经费9.1亿元,比上年的7.3亿元增加了1.8亿元,
增长了20%; 全市预算内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达到17.9%, 较上年提高
2.5%。全市农村教师人均月工资1172.9元,比上年增加了170.61元。全市预算内
生均公用经费城市小学、初中分别为94.19元、116.25元,均高于省定最低标准,
比上年的67.14元、 92.94元增加了27.05元、 23.31元;农村小学、初中分别为
28.21元、36.12元,均接近省定最低标准,但比上年的28.01元、30.49元均有所
提高。2006年全市城市教育费附加按计划应征11613.8万元,实际征收12265万元,
上年结转919万元。按使用计划拨付教育10815万元,占应征的93.12%。2006年全
市征收地方教育费附加2256万元, 拨付教育使用1748万元,结转下年使用508万
元。 为落实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 枣庄市出台了
《枣庄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方案》,决定从2007年起全部免除农村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费。全市确定免杂费、补助公用经费省、市、县的分担比例
为,滕州市、市中区8:0.5:1.5,薛城区、台儿庄区8:0.8:1.2,峄城区、山
亭区8: 1.2:0.8。除市直、市中区直和市、区(市)驻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学生外,全部享受到了免杂费政策。省财政困难县的薛城、台儿庄、峄城、山亭
区贫困生享受“两免一补”达到9%(省定8%),其他区(市)达到5%以上。城市
低保家庭享受“两免一补”达到100%。为加强对新机制政策下的收费监督管理,
全市统一印制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交费明白卡,学生人手一份,公布监督
和举报电话。同时,市政府协调财政、教育部门严格资金操作规程,确保改革资
金及时拨付到位。各区(市)建立健全教育财务核算管理中心,实现农村中小学
校“校财局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