牲畜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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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认真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在免疫工作上,强化了春秋两季以牲
畜口蹄疫和禽流感为主的集中免疫和平时的补免工作。全市2006年共免疫牲畜口
蹄疫479.77万头(只) ,占应免疫数471.18万头(只)的101.83%,其中免疫生
猪201.60万头, 免疫牛羊278.17万头(只);免疫家禽5354.30万只,占应免数
5224.96万只的102.48%。围绕免疫工作,全年购进牲畜口蹄疫O型—亚洲I型双价
苗356.5万毫升、口蹄疫O型疫苗446万毫升、禽流感H5N1疫苗883万毫升、H5N2疫
苗172万毫升、 新一流二联苗4620万羽。全市各级共拨付免疫经费369.70万元,
完成计划数328.2万元的112.65%,其中牲畜口蹄疫疫苗经费102.85万元,禽流感
疫苗经费266.85万元。二是强化动物疫病监(检)测和消毒灭源工作。市畜牧局
制定了全年动物疫病监测和免疫效果检测计划,重点开展了规模场、种畜禽场等
为主的动物疫病监测和免疫效果的检测工作,监测采集样品5000多份,免疫效果
抗体检测15126份。 另外,还完成了省下达的疯牛病、羊痒病、牛肺疫等病的采
样送检任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经常性的消毒灭源工作,消毒面积达1200万平
方米。三是积极开展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在全市推行了畜禽饲
养档案制度和畜禽出栏前的报检制度,尤其是较大规模养殖场都建立了畜禽饲养
档案。全市70处生猪定点屠宰场(点),每处都配备了必要的仪器设备和检疫人
员。各屠宰场(点)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实行每天24小时昼夜值班,检疫
人员严格按照检疫操作规程,严把进场动物查物验证关、宰前检疫关、宰后检验
关,使检疫率达到100%。同时,对牛、羊和家禽的屠宰检疫工作加大力度,实行
检疫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检疫率有了明显提高。在动物产地监管工作上,市
畜牧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种畜禽场和畜牧龙头企业动物防疫监管工作的通知》,
明确了动物防疫监管内容,落实了监管工作责任制,对动物防疫监管人员提出了
工作要求。 市、区(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和部分兽医人员,每2人
包2至3个场(厂),一周至少一次深入到所监管的场、企业,督促开展好各项动
物防疫工作。同时,市动监所对已注册进京入沪企业,严格按照有关动物防疫法
律法规和北京、上海的有关要求进行监督检查,把好进京入沪动物及其产品质量
关。在动物及其产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上,市动物防疫监督所每年组织3至5次较
大规模的监督检查,平时不定期抽查。大部分区(市)动物防疫监督所每周利用
3至4天时间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流通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认真监督检查。另外,重
点抓了台儿庄和峄城两区道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工作,两个区的畜牧、交通
部门抽调专人,配备了必要的仪器设备,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严格对过往运载
动物及其产品的车辆实施查物验证和检疫消毒工作。四是抓好村级动物防疫队伍
建设。市政府和市畜牧局分别向区(市)下发了文件,明确了防疫员选配条件、
标准、职责、任务及误工补贴等。经过各级的认真选配,全市63处乡镇、2451个
行政村,最后确定3248人为村级防疫员。五是主动做好突发疫情的应急准备。市
畜牧局做好了防控工作的一切应急准备,进一步完善了各级防控体系,落实指挥
长负责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防控职责。市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安排专人常年坚
持24小时值班,市、区(市)、乡镇三级都分别成立了应急预备队,并对预备队
员进行了防控工作的培训和演练。各级防控机构在应急物资的储备上,千方百计
尽可能满足应急需要。各级都购置了消毒车辆、器械、药品、疫苗、防护用品等,
为处置突发疫情作好了充分准备。六是落实好防疫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年初,
市政府与各区(市)政府签订了动物防疫责任状;区(市)政府与区(市)畜牧
部门和所辖的乡镇政府签订了责任状;市畜牧局与各区(市)畜牧局、区(市)
畜牧局与所辖的乡镇兽医站都分别签订了动物防疫责任状;市畜牧局与种畜禽场
和畜产品加工企业签订了责任状。七是加强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督导。市、区
(市)政府和畜牧部门都分别成立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督导组,实行领导干部和
专业人员包点责任制。 市畜牧局组成6个督导组,每组有一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带
队,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每组负责一个区(市),不定期深入到动物防控工作
现场,面对面的督促指导防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李宗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