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区(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资料库:枣庄市情资料库 章节:枣庄年鉴(200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1/article/39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4/section/1/article/39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2006年, 山亭区、 台儿庄区、峄城区、市中区、滕州市及枣庄高新区共对 15.6万亩公益林实行补偿,标志着全市进入有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的新阶段。至 此, 全市生态公益林纳入补偿的面积达到83.8万亩,各级财政年补偿金额419万 元。2001年国家启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山亭区有24.6万亩生态公益林列入试点。 2004、2005年两年共有33.6万亩公益林纳入省级补偿范围。2005年市级补偿试点 启动,补偿面积10万亩。借助各级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的建立,全市选配专职护 林员2810名。 实施补偿的区域,森林火险火警下降约20%,重点生态公益林范围 的盗伐、乱砍滥伐等案件数量明显下降。 (孙晋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