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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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山亭区、 台儿庄区、峄城区、市中区、滕州市及枣庄高新区共对
15.6万亩公益林实行补偿,标志着全市进入有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的新阶段。至
此, 全市生态公益林纳入补偿的面积达到83.8万亩,各级财政年补偿金额419万
元。2001年国家启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山亭区有24.6万亩生态公益林列入试点。
2004、2005年两年共有33.6万亩公益林纳入省级补偿范围。2005年市级补偿试点
启动,补偿面积10万亩。借助各级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的建立,全市选配专职护
林员2810名。 实施补偿的区域,森林火险火警下降约20%,重点生态公益林范围
的盗伐、乱砍滥伐等案件数量明显下降。
(孙晋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