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农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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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农村政策落实大会。在省委、省政府召开
的全省维护农民权益工作会议上, 枣庄市作为全省3个地(市)之一,作了减轻
农民负担工作的典型发言。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农民负
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枣发[2006]12号),对个别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
劳的村,区(市)减负办认真审核,全部免征农业税。较上年直接减轻农民负担
1012.2万元。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反映强烈的农民建房、农村中小学就学、
计生服务、 农民务工经商、农村喜丧事办理等进行了集中治理。2006年9月至12
月,组织开展了农村税改转移支付村级补助资金及农村土地征占用补偿费拨付和
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 审计资金1.3亿元,查出违纪金额近2000万元。继续
实施减负“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初步建立起了涉负个案联合查处机制,
对3起涉负典型案件进行认真查处, 有4人受到党纪处分,直接减轻农民负担300
余万元。 组织开展对全市农民负担的“一票否决”考核活动,对3个区(市)直
单位予以黄牌警告,把7个区(市)直部门和乡镇列入全市重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