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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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枣庄市成立市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和市节能监察中心,均设在市经
贸委。经贸委充分发挥牵头职能作用,抽调精干力量积极开展工作。组织企业参
加了全省建设节约型社会成果展暨节能技术产品博览会,全面展示了全市工业企
业在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及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联合市统计等部
门,核定了各行业、企业年度能耗基数,修订了工业产品能源消耗定额,将节能
任务逐一分解到区(市)和重点企业,与各区(市)政府、省千户重点能耗企业
分别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研究出台了《枣庄市节能监察管理办法》、《节能
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节能文件,建立了节能监察制度、能耗指标月调
度制度和节能考核制度,对全市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人员开展能耗统计和能源
审计培训。 2006年,全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130余家,64家通过省、市级以上认
定,综合利用各类固体废渣1100万吨,实现综合利用产品产值近16亿元;工业用
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2%以上, 工业用水排放达标率100%;全市节约能源35万吨标
准煤。市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被列入省首批确定的20家循环经济示范园
区, 山东榴园新型水泥发展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被列入全省首批300家循环经济
试点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