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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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市工商行政机关消保机构本着“标本兼治、防打结合、分类监管、
综合治理”的方针,重点开展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商品质量检测、消保机
构网络和12315行政执法网络建设。一是强化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首先,严格
市场准入,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资格,建立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和
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先后出动执法人员7500余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9881户,取
缔无照经营133户,查处违法案件35件,罚款8.96万元。其次,紧紧围绕人民群众
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年内对肉类制品、蔬菜、
水产品、豆制品、保健用品、儿童食品、饮料、乳制品等二十多种类别的食品进
行检查, 开展了元旦、春节、仲秋、国庆、五一等节日消费市场的检查,进行了
假冒吉林“通化”山葡萄酒、进入流通领域工业玉米淀粉、“东方”牌劣质奶粉、
“红心” 鸭蛋、“多宝鱼”等假冒劣质食品的专项清查活动。至9月底,共查处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32起,案件总值120.3万元,罚没金额94.64万元。第三、
以“小局大所”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行食品安全区域责任制,至上而下签定流通
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责任书,分解细化监管任务,明确责任目标,全市71个工商所
都建立了食品经营监管档案,建立健全了《准入》、《巡查》、《退市》、《商
品安全信息公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五项制度,并与辖区食品经营业户签
定了商品质量承诺责任书。同时,加强了对小型食品经营业户的监管力度,在小
型食品经营业户中推行“一户多档制”,即食品安全可追朔机制。第四、建立完
善食品安全保障监控网络体系,全市设立食品安全监控保障网络试点63个,其中
县级以上批发市场9个,名优食品生产企业8个,城乡结合部重点部位46个。二是
强化商品质量检测。年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
制定监测计划,严格实施监测。重点对乡镇农村食品经营业户销售的方便面、糕
点、食醋、酱油、啤酒等食品进行监测,加大了对建材、化肥、成品油、液化气、
涂料等与消费安全相关的重点商品监控力度, 全年组织商品质量监控7次,监测
各类商品194组, 其中食品48组,合格39组,合格率81.25%。根据商品质量信息
和检测结果, 全市立案查处案件73起。三是强化12315行政执法网络建设。为提
升全市12315品牌形象,年内筹集50余万元改造了市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建成
了12315指挥中心平台, 实现了消费维权及突发问题的网上咨询、网上发布、网
上调度、 网上督办、网上处置。积极推进12315“五进”工程(即消费维权进商
店、 工厂、学校、社区、景点),全市已设立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1671个,其
中农村1586个, 社区、学校、景点85个。至9月底,全系统受理消费者申诉案件
1046起, 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20万元; 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 车辆160余辆
(次) ,共为13000余名来话人提供咨询服务;受理举报32件,立案11件,受理
申诉161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