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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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在企业改制中做到“三不批、
四见面、五把关”。“三不批”即“企业改制方案未经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审议,
职工安置方案未经职工大会或职代会通过和劳动保障部门批准,企业的金融债务
责任未经银监局出具保全证明”,改制方案不予批复。“四见面”就是改革政策、
改制方案、职工安置、职工权益同职工见面,切实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审议权、监督权。“五把关”就是把好职代会决议关,清产核资和审计、评估关,
产权交易或资产处置关,职工权益核定关,权益清偿关五个重要关口。在对山东
枣建建筑集团公司改制中,严格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
将市国资委持有的95%国有股权在山东(鲁信) 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开转让,经
公开选择受让方,与山东对外经济贸易集团达成转让意向。在对市裕鲁化轻公司
改制中,鉴于其已有30年经营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严格按规定报
经省国资委批准后,采取协议方式转让给全体职工。在认真审查职代会决议、审
计报告和主管部门意见基础上, 批复16户国有企业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其中7户
破产终结,盘活国有资产1.02亿元。同时,抓好组建泉兴集团和所属大兴煤矿股
份制改造,市有线电视传输加入中广有线后网络整合,市轮船、航运两公司的破
产,省属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等工作。2006年,所有进入改制程序的企业,未出
现一起因改制操作不规范引起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害职工合法权益上访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