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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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全面实施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制度,努力增加政府土地收益。2006年,全
市实现土地收益15亿元,其中政府纯收益6.89亿元,创出历史新高。二是积极推
进矿权使用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化运作,以拍卖挂牌方式有偿出让采矿权。对市
辖内的矿山企业全部实行了招拍挂出让,不但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而且有效遏制
了盗采铁矿石的现象,促进了矿业秩序的稳定,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全年全市共
出让采矿权11宗, 收取采矿权价款1.36亿元, 出让探矿权4宗,收取探矿权价款
1265万元。三是全面开展了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调整更新工作,为国有土地
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提供准确可靠的基础数据。四是注重制度建设。市
和各区(市)严格实施国有土地、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城市土地集中供应、土地
收购储备等一系列制度,对经营性用地、矿产资源的出让和价格确定等重大事项
实行集体决策,并与纪检监察部门建立执法监察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国土资源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专项执法监察,进一步规范了国土资源的出让行为,杜绝了
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