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资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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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保证工资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各级不仅做到了工资及时发放不拖欠,
而且普遍增发了工资,部分乡镇执行了住房补贴政策。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上划
区(市) 管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农村中小学教师人均月增加工资164元,人均月
工资达到1003元。市级兑现了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金,提高了公务费标准,缓解
了单位公务费紧张局面。二是大力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市社会保障和抚恤
救济支出21984万元, 较上年增长17.3%。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43元月
提高到163元月, 全市拨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3468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
1289万元。将农村低保和五保户供养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由市、区、乡按比例负
担, 市级财政安排资金795万元用于农村低保和五保户供养。全市拨付再就业补
助资金1979万元,筹集小额贷款担保基金1350万元,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
贴1339万元。保证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和医疗保障,对困难企业无力支付的离休
干部医疗费全部由财政支付,市直改制重组和关停破产国有企业离休干部公务费、
特需费和福利费由财政负担。调整完善了市直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管理办法,并
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保证了按时支付。三是大力支持教育、卫生、
文化、 体育等各项事业发展。全市文教体卫支出129021万元,较上年增加26071
万元, 增长25%。四是保证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需要。千方百计筹集
资金,重点支持了新城建设、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平安枣庄”建设。投入东沙
河治理拆迁资金9000万元,对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1000万元,注入城市信用
社组建商业银行资本金2000万元,支持枣庄学院建设1900万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