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基础工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4&A=1&rec=143&run=13

认真落实中央综治委和省委提出的重心下移,强化基层,落实责任的要求,
全面加强第一道防线建设,全力维护城乡社会稳定。全系统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
纠纷4247起,调处成功4188起,成功率达97%,防止民转刑案件73起。大力加强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全市 77%以上的司法所达到了省级规范化要求。全市64个
司法所在实现了区(市)司法局收编垂直管理的基础上,已有57个达到省级规范
化标准,占89%。全市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453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90%,
有21名司法所长享受副科级待遇。山亭区设立司法行政协理员工作的经验做法得
到省委领导的重视。 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2006年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65人,安置刑释解教人员253人,安置率达95%,重
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区(市)、乡镇(街道)、村(居)
三级社区矫正组织网络, 全市现已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24名,无一人重新违法犯
罪。大力加强企业司法办建设,全面参与企业依法经营决策管理,参与为企业追
欠等法律服务,2006年通过法律服务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3413.6万元。在全市范
围内,开展了基层法律服务执业纪律教育整顿和法律服务市场整顿活动,先后有
2个法律服务所和13名法律工作者分别被撤销和取消执业资格。组织114人参加了
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指导市中、薛城、滕州等区(市)每月对基层法
律工作者进行一次集中业务培训。全市共培训基层法律工作者1537人次。在完善
农村合同监管工作的同时,组织基层法律工作者不断延伸服务领域。指导滕州市
在21个司法所全面建立了“农村项目竞标服务中心”,为农村项目竞标工作提供
了全程法律服务,有力保障了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利益,避免了大量矛盾纠纷的
发生, 促进了农村的稳定。全市法律服务所已发展到48个,从业人员378人,其
中法律大专以上345人, 占91%。担任法律顾问1028家,业务总量达35184件,避
免挽回经济损失5715万元。出台了《关于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危险性评估体系的实
施方案》,狠抓了帮教安置基地建设。下发了《关于对2006年度刑释解教人员进
行全面排查和加强管理的意见》,制定了《枣庄市2006年度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
置工作考核标准》,完善帮教安置工作的“五化”做法在《山东政法》予以转发。
社区矫正工作遵循“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出台了《枣庄市
社区矫正对象百分考核实施细则》等,先后推广了滕州、薛城、市中等区(市)
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健康、顺利的发展,取得了初步
成效。进一步强化“12348”法律服务专线,区(市)“12348”指挥中心普遍与
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办公,完善了市、区、乡法律服务专线三级联网。全市共建企
业司法办178家, 全面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参与为企业追欠等法律服务,通过法
律服务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3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