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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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坚持从内部管理机制创新入手,积极推进法院改革,有力地促进了
审判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在第21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中院介绍了加强审判管
理方面的经验做法。一是健全完善宏观管理机制。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程,实
现了由研究案件到总结审判经验、进行宏观指导的职能转变。健全完善院长、庭
长审判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职责,充分发挥了院长、庭长在审判管理中的作用。
二是健全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全面实行审限监控和案件审理倒计时,对临近
审限期的案件予以公告警示,对整个审判流程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全程动态跟踪,
有效地避免了超审限案件的发生,案件审理周期大幅度缩短,全市法院所办案件
无一超审限。三是健全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按照中院制定的《案件评查办法》
和《案件质量考核标准》,每月组织对各业务庭审结案件和上级法院发回、改判
案件进行评查,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四是健全完善“三统一”执行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由中级法院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执行工作机制,落实执
行裁决权、实施权分离制度,实行流程管理,改革执行方式,采取排期执行、委
托执行、指令执行等措施,增强了执行工作的整体效能。五是健全完善多元化纠
纷解决机制。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大力推行“阳光审判”,提高法官当庭认证能
力,增强了庭审功能;推广庭前证据展示、判前评断、判后答疑等做法,规范裁
判文书制作,提高了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加强民事诉讼调解工作,按照“能调则
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坚持辨法析理,加大调解力度,
全市法院民事案件调解、 撤诉率达到61%;在行政审判中积极引入协调机制,多
做双方当事人的协调工作, 以撤诉方式结案的占55%。六是继续深入开展“民心
工程”活动。认真落实《司法为民三十六条措施》,坚持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
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普遍推行网络立案、传真立案等远程立案
方式,完善假日办案、巡回办案、预约开庭以及法律文书电子签章、诉讼风险告
知、电子查询等制度和措施,切实方便了群众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