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平安建设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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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平安建设,把这项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
一是健全完善决策目标机制。 2006年,市委召开4次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平安建
设工作。 1月22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深入开展平安枣庄建设大会,对深入抓
好平安枣庄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
一部署,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平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党政领
导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检查考评范围,定期召开市、区(市)委常委会和党政领导
班子成员会议,研究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分析社会稳定形势,解决疑难问题,
真正做到了“两手抓、两手硬”。全市各级各部门都成立了平安建设领导机构和
办事机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平安建设各项
措施。二是健全完善执行责任机制。按照全市平安建设任务目标要求,市委、市
政府与各区(市)和市直各部门,各区(市)与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
与各村居(社区)、市直各部门与系统内部各单位(企业),层层签订了平安建
设《责任书》,把平安建设的各项任务目标和责任层层量化分解,逐级落实到各
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具体人员,使平安枣庄建设人人有任务、有责任、有压力,在
全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三是健全完
善考核监督机制。为确保平安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市综治委、市委政法委采取召
开调度会、汇报会、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加大对基层平安建设检查督导
力度,对全市的平安建设工作,采取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
查、年底进行综合考核的办法,坚持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考核整体工
作与考核平安建设政绩相结合,采用明查暗访、评估问卷、统计分析、公众调查、
领导述职、专项考核、综合检查考核等形式,全面加强了对各级平安建设责任制
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四是健全完善平安建设奖惩激励机制。坚持把检查考核结
果作为考察党政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严格兑现奖惩。2006年,市委、市政
府表彰奖励平安建设先进集体173个, 先进个人211名,见义勇为积极分子6名,
对26个发生重大责任案件的单位进行了责任查究。同时,健全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保障平安建设工作经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政法
部门办案经费、普法和法律援助等经费。加大对平安建设和政法综治工作资金投
入,确保了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