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 容 整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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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组建淄博市城市管理大队,负责对全市建筑违章、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执法监察。

1987年,成立淄博市市容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城市管理大队并入市容管理办公室。根据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布
的《城市容貌标准》,制定“退红线,清违章;改院墙,除杂乱;辟绿地,植花草;饰建筑,造街景;清理城建遗留问题,创
建文明花园城市” 的40字指导方针,在全市开展城市容貌达标活动。年内,重点整顿10条主要道路和4个小区,周村丝绸路被
评为省“达标路”。1989年,开展道路、小区、车站达标治理,全市有9条主要道路(长17.5公里)、3个小区(面积32.7公顷、
楼房125幢) 、2个车站(面积4.5万平方米)达到国家级城市容貌标准。整治脏乱差的小街巷44条,长10.4公里,面积4.85万
平方米。1990年,以开展“齐鲁杯”“柳泉杯”城市“三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上台阶)活动为契机,对主要干道、城
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进行综合整治,城市面貌有较大改观,淄博市被省政府评为“三上”活动先进城市。至1991年,经省、
市检查验收,全市共有29条道路、5个居住小区、4个火车站达到国家城市容貌标准。同年,淄博市的市容整治被评为全国城市
环境综合整治优秀项目。1992年,围绕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开展区县一条路达标活动,共拆除占压道
路红线残旧建筑物1.94万平方米、实体围墙4213米,退出绿化用地2000平方米,铺装人行道2.4万平方米,经验收,有7条路达
标。 坚持治本为主,标本兼顾,对城市主要道路、外环路、出入口、公共场所和窗口单位进行重点治理,清理乱贴乱画12400
余处、 不规则广告1870个, 装修建筑物14.6万平方米。 同年9月,淄博市获全国地级市“十佳卫生城”称号。1994年,印发
《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对城区出入口、主要街道、商业繁华区、城乡结合部和主要交通干道实施综合整治,拆
除占压红线残留建筑12.3万平方米,清洗装修建筑墙面98.8万平方米,铺装人行道17.5万平方米,建透景围墙1.39万米。在城
管监察上,推广淄川区城管综合管理和“城管执勤岗亭”做法,把重点管理场所逐步纳入定点管理轨道。通过市容达标综合整
治,全市市容市貌大为改观。1995年,淄博市被评为国家卫生城市。

1996~1998年, 市容达标工作与巩固创城成果紧密结合,重点治理城区道路和城市环境卫生。1996年,整治城区主要道路
景观,拆除违章建筑1000余平方米,新铺修补人行道1.5万平方米,维修粉刷公厕282座,清理乱贴乱画乱挂2560处,清理违章
建筑432起,拆除实体围墙3400米,建设透景墙4576米。1997年,清理整顿摊点10030个,清理乱贴乱画乱挂4500多处,清除违
章广告牌、标志牌1154个,查处违章建筑420起,拆除实体围墙1.3万米。对城区主要道路广告的设置和公用设施有偿使用权进
行公开招标。1998年,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市容管理的通知》,成立市容综合整治指挥部,对城市容貌进行综合整治,规范
马路市场和店外经营,城市主要道路、繁华地段实行“夜扫日保、两扫一保”制度,改造小街巷23条,城市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淄博市被建设部确定为城市综合整治先进城市,被省政府确定为“齐鲁杯”优胜城市。

1999~2002年, 淄博市继续深入开展市容综合整治工作,对城市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进行全面维修整治。1999年,维修道
路45万平方米, 维修人行道14万平方米,维修路灯2万余盏,整修下水道120公里;粉刷墙面10万平方米,清理店外经营户2万
余户、户外广告牌1.2万块,建透景院墙近7000米,建文明施工围墙1.7万米;清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3万平方米,拆迁房屋5.5
万平方米;完成创建20条样板路、56条达标路、26个达标小区、25条达标小街巷任务。淄博市被建设部授予市容整治先进城市
称号,被省政府评为“齐鲁杯”创建现代化城市三年总评夺杯城市。2000年,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投
资414万元,整治、改造张店中心城区6条主要道路和全市20条小街巷;完善并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卫生责任制;对沿路店

铺实行“一店、一桶、一袋”制度;清理城区主要道路占道经营、摆摊设点、店外加工、乱设广告、乱贴乱画等现象。淄
博市被建设部评为第三次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2001年,在全市实施净化美化工程,重点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难点、
脏点和丑点。 全年拆除棚亭1500个,治理城区卫生死角359处,清运垃圾6330吨,清理广告及乱贴、乱画3400处;清理劳务市
场15处,冰糕摊点800个,报纸摊点200多个,早市、夜市1000余处,马路市场38处,广告牌、条幅1.5万多块,店外经营2.3万
余家,修车、洗车点300余家。2002年,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为契机,以城市道路整治为重点,开展“迎新春城市综合治理月”
“为大树松绑” 等活动。清理占道经营、户外经营摊点7万余家,广告牌匾条幅2.5万余条,拆除乱搭乱建6.4万平方米,取缔
流动市场、 露天烧烤2万余处;全市主次干道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业户全部退路进厅、退路进市。颁布《淄博市禁止乱贴乱画
乱挂的规定》,全市11万人参加整治乱贴乱画乱挂行为,清理乱贴乱画广告80万处;抓获乱贴乱画广告违法行为人130余人次;
查封制造乱贴乱画窝点83处,1000余部涉嫌乱贴乱画广告的电话、传呼机、手机被终止服务业务。

同年,调整城市管理执法监察体制,组建淄博市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撤销淄博市市容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其有关职能划
入市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