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 染 防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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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

1986~1990年, 主要抓孝妇河和淄河流域齐鲁石化公司、山东铝厂、山东新华制药厂、张店化工厂及造纸、电镀、印染等
行业排放量大、 污染物浓度高的重点企业的治理。1987年7月,市政府召开电镀厂点调整市长现场办公会,全市共关停56家电
镀厂点,保留23家,每年减少含铬废水排放12.5万吨。11月,召开印染废水防治现场办公会,要求全市57家印染企业安装污染
治理设施。1989年7月,召开淄河上游水资源保护市长现场办公会,责令郭庄造纸厂、口头化工厂等6家企业立即停产或转产,
山东机械厂一分厂、 淄川第二化工厂等12家企业按时完成限期治理任务。1988年10月和1990年2月,分别召开两次造纸行业废
水污染防治市长现场办公会,对全市39家造纸厂进行限期治理。1989年10月,召开小清河重点污染源治理市长现场办公会,对
省小清河管委会确定的全市10家重点治理污染企业和市政府确定的32家重点污染企业治理情况进行调度,并纳入市长和区县长
环境目标责任书,明确由市一轻公司、市财政局、市计委、市建委、市经委、市环保局等部门及有关区县政府按照会议决定完
成环境责任目标。1990年12月,召开田庄水库水质保护市长现场办公会,对东风化肥厂、红旗机械厂等9家企业进行限期治理。
1990年,全市工业废水排放量为7601万吨,处理率和达标率分别为64%和35%。

2002年治理后的涝淄河

1991年后,随着环保工作的逐渐深入,全市水污染防治由点源治理向行业、流域综合治理转变。1991年12月,市政府召开
引黄济淄干渠及大芦湖、艾李湖水质保护市长现场办公会,划定引黄干渠水质保护带和大芦湖水资源保护区,对高青县酒厂和
高青织布厂等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同时加强对油田开发的环境管理。

1991~1993年,先后制定《孝妇河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方案》和《孝妇河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孝妇河流域188家企业
排污实行申报登记制度, 对占污染负荷75%的排污企业实行总量控制,并实行筑坝清污分流,经综合治理,孝妇河水污染状况
有所改善。 其间,1990年7月25日开工建设的张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于1992年11月建成投产,采用AB法处理工艺,日处理能
力14万吨。1994年4月,市政府连续4次召开市长环保现场办公会,即:全市水泥行业、造纸行业、猪龙河上游、范阳河及黄土
崖水库区域的污染治理现场办公会, 集中解决孝妇河流域的水污染问题,改善小清河水环境质量。1996~1998年,根据国家、
省关于水污染企业限期治理的要求,加大淮河流域淄博境内的沂河和小清河流域孝妇河、猪龙河等的综合治理,重点治理造纸、
制革、 电镀、漂染等“土小”企业。其间,省确定的淮河流域14个限期治理项目有13家通过验收,1家停产;小清河流域43个
重点治理项目有31家通过验收, 试运行4家,停产2家,关停4家,限期治理2家。上述企业水污染治理投资达3.1亿元,污染治
理设施年可削减化学需氧量16.4万吨。 至1999年底, 全市共累计完成152家企业水污染治理,共投资4.7亿元,全市日排废水
100吨以上企业的污染治理任务基本完成,全市水污染企业基本实现达标排放。

2000年起,在水污染企业基本实现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实施巩固提高工程,对部分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改造,提高治
理效果。2000~2002年,以造纸、化工、印染、陶瓷生产废水,煤制气废水,电厂冲灰水等为治理重点,共对200多家水污染企
业实施污染点源治理再提高工程。 其间,张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成投产,使张店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由14万吨/日提
高到25万吨/日; 周村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4万吨) 、 临淄淄河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2万吨)、桓台贵和污水处理厂
(日处理能力5万吨) 、沂源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4万吨)相继建成;博山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5万吨)、淄川污水处
理厂(日处理能力3万吨) 、临淄齐都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3万吨)、高青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3万吨)动工建设。到
2002年底,张店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总量达4.4亿立方米,出水水质(平均)化学需氧量128.67毫克/升、生化需氧量15.9毫克
/升、总悬浮物36.98毫克/升。全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4%。

空气污染防治

水泥行业粉尘治理1989年初, 全市共有水泥生产企业52家,有污染治理设施的47家276台(套),总投资1903.4万元,年
处理粉尘17万吨。 同年3月,市政府召开水泥行业粉尘治理市长现场办公会,会议确定所有水泥生产企业必须在1992年底前实
现达标排放,并对博山山头水泥厂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1994年前,水泥粉尘治理主要是采用布袋、静电除尘技术。为进一步
提高空气环境质量,1994年市政府批转《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水泥行业粉尘污染实施治理的意见》,决定采用国家推广的
高效除尘设备LFEF(玻纤袋)技术,对全市63家水泥企业粉尘污染分批分期实施限期治理。到1996年,全市水泥行业粉尘治理
取得阶段性成果, 共有33家水泥厂的78条生产线完成治理任务,建成大型治理设施78台(套)。1997年6月,国家环保局、国
家建材局在淄博召开水泥粉尘治理达标及技术推广现场会,向全国推广淄博市的治理技术及经验。此后,在完成窑尾治理的基
础上, 又对扬尘点进行限期治理。至1999年底,全市水泥企业所有扬尘点实现达标排放,各主要扬尘点排尘浓度控制在100毫
克/立方米以下。63家水泥企业中,50家企业的135条生产线实现达标排放,11家企业关停,1家破产,1家合并。累计投入治理
资金2.07亿元,年减少粉尘排放量9.5万吨。

2000年后, 对水泥企业实施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2002年4月,市政府制定《关于对张店城区近郊水泥企业实施改造搬迁
的意见》 ,决定用3~5年的时间,对张店城区近郊15家水泥生产企业42条生产线实施改造搬迁。到2002年底,10家企业的17条
立窑、 9座粉磨站关停,6家企业的11条立窑、6座粉磨站拆除完毕,市政府为完成拆除、搬迁任务的企业提供贴息补助和奖励
资金2425万元。张店城区的空气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

烟尘控制1.烟控区建设。淄博市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建设烟尘控制区。1986年,开展无黑烟城区建设,对城区内的锅
炉、 茶水炉等进行改造、 治理, 至1987年,全市张店、博山、淄川、临淄、周村、桓台6个城区基本达到无黑烟城区标准。
1989年,对全市1398家企业6887台燃烧设备进行审查登记建档,并进一步实施烟尘粉尘治理。自90年代起,大力改造锅炉等燃
烧设备,对燃煤炉灶进行治理,大力发展集中供热,扩大石油液化气供应,有效地减少烟尘粉尘的排放。1992年,建成市焦化
煤气一期工程。1996年,“张南热网”一期工程建成。到1996年底,全市烟尘控制区面积37.45平方公里,烟控区覆盖率92.57
%,区内燃烧设备达标率90%。1998年,全市烟尘控制区面积121.6平方公里。1999年,全市烟尘控制区面积145.9平方公里。到
2000年, 全市共建成6个较大的烟尘控制区,共计170.3平方公里。2002年,6个烟控区面积扩大为211.53平方公里,烟控区覆
盖率100%。其中,张店区101.6平方公里,博山区29.4平方公里,淄川区18.1平方公里,周村区19.93平方公里,临淄区35平方
公里,淄博高新区7.5平方公里。
部分年份淄博市烟尘控制区建设分布情况表

表2-20单位: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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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控区 │1988年 │1996年 │1999年 │2002年 ┃
┠───────┼───────┼─────────┼───────┼───────┨
┃合计 │10 │37.45 │145.9 │211.53 ┃
┠───────┼───────┼─────────┼───────┼───────┨
┃张店区 │10 │22 │51.6 │101.6 ┃
┠───────┼───────┼─────────┼───────┼───────┨
┃淄川区 │- │- │18 │18.1 ┃
┠───────┼───────┼─────────┼───────┼───────┨
┃博山区 │- │15.45 │17.80 │29.4 ┃
┠───────┼───────┼─────────┼───────┼───────┨
┃周村区 │- │- │18 │19.93 ┃
┠───────┼───────┼─────────┼───────┼───────┨
┃临淄区 │- │- │33 │35 ┃
┠───────┼───────┼─────────┼───────┼───────┨
┃淄博高新区 │- │- │7.5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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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燃煤茶水炉改烧清洁燃料。1998年1月,市政府确定用两年时间对全市各建成区内燃煤茶水炉实施限期治理,改烧清洁
燃料, 并把此项工作列为1998年度市政府为群众办的11件实事之一。至1999年,全市建成区849台燃煤茶水炉全部治理完成,
改烧清洁燃料。累计投入治理资金600多万元,年减少用煤3.5万吨,年减少排放二氧化硫1500吨、烟尘2500吨。

3.锅炉、炉窑的烟尘治理。淄博炉窑大部分为生产瓷砖、耐火砖所用的辊道窑、多孔窑、倒焰窑以及石灰窑、砖瓦窑等,
主要分布于城郊和主要交通干线两侧。自20世纪90年代起,多次进行综合治理。1993年,对张博公路两侧的污染窑炉进行治理
和清理, 拆除烤花窑16座、馒头窑3座、辊道窑2座,查封12座,治理5座。1995年,加大公路两侧窑炉治理力度。对张博路两
侧旧窑炉根据炉型进行限期治理或拆除;对张桓路、济青路、胶王路两侧206家企业的426台窑炉进行限期治理,共拆除和关停
石灰窑39座、砖瓦窑6座、辊道窑9座、烤花窑20座。为全面实现国务院确定的2000年所有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的目标和省政府
对淄博市重点污染源治理的要求,1998年起,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分别印发《转发市环保局关于1998年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
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转发市环保局关于1999~2000年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意见的报告的通知》《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区环境空
气质量功能区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对1999年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实行领导责任制的通知》《关于取缔供热管网内4吨
以下燃煤锅炉的通知》等文件,决定对全市1300多家燃煤工业炉窑及小吨位燃煤锅炉进行限期治理。为此,市政府成立重点污
染源限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炉窑治理现场会6次;市环保局成立炉窑治理工作6个督查小组,分别深入企业督促检查
重点污染源限期治理情况。 到2000年底,累计投入治理资金2亿多元,先后完成2238座燃煤炉窑的烟尘治理,取缔集中供热管
网内4吨以下取暖锅炉434台, 用清洁燃烧技术改造116台, 关停无治理价值的锅炉55台,998座炉窑停产取缔,拆除闲置烟囱
1123条,年减少煤耗45.6万吨、烟尘排放量4.95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82万吨。2001年起,对城市规划区和主要交通干线两
侧2000米以内的工业窑炉、锅炉治理实施再提高工程,开展清洁燃烧技术改造。截至2002年底,投入治理资金约2.92亿元,全
市有652条(座)燃煤工业炉窑实施清洁燃烧技术改造,关停燃煤工业炉窑459条(座),取缔污染严重、能耗高、浪费资源的
燃煤工业炉窑221条(座),拆除废弃烟囱353条,基本实现工业炉窑企业的稳定达标排放。

4.燃煤电厂烟气净化。按照《淄博市“绿色十五”计划》要求,从2000年起,对全市燃煤电厂进行除尘器改造。到2002年
底,共投资1733万元,完成淄川鑫胜热电厂等8家电厂16台锅炉的静电除尘器改造,占治理任务的三分之一。

二氧化硫治理淄博市是国家确定的二氧化硫控制区,二氧化硫排放量一度居全省首位。2000年起,通过外引内联积极探索
脱硫技术,先后完成齐鲁石化腈纶厂35吨/时、山东新华制药厂20吨/时、山东铝业公司30吨/时、淄博蓄电池厂20吨/时燃煤锅
炉脱硫等试点工程。山东铝业公司对4台75吨/时锅炉烟气实施脱硫除尘。淄博热电厂对110吨/时锅炉进行脱硫治理,该厂和淄
川鑫胜热电厂脱硫工程被省环保局确定为试点工程。 投资1350万元,建成配煤中心10处,供应低硫煤。2000~2002年,共投入
环保贴息资金2290万元,治理项目139个。通过从源头上控制高硫煤和实施脱硫技术,二氧化硫年排放量由2000年的27.86万吨
减少到2002年的23.8万吨。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2000年4月, 市政府颁布《淄博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2001年10月至2002
年9月, 市环保、公安、交通部门互相配合,对118927辆在用机动车排气情况进行年检。其中,首检达标106880辆,达标率为
89.87%; 在机动车停放地抽检3128辆,2753辆排放达标;路检1035辆,919辆达标。对不能达标排放的机动车提出限期治理要
求。推广使用燃油清洁剂,从源头上控制机动车污染。对738辆机动车改装为LPG(液化石油气)双燃车。

噪声污染防治

“七五”以后,全市加强环境噪声的管理,制定淄博市噪声管理规定,组成由市环保、公安、交通、工商等管理部门及城
市街道办事处等多层次的噪声管理网络。1986年,对全市机动车辆全部更换低音喇叭,对90多家沿街店铺的音响设备进行清理。
1988年, 全市拆除高音喇叭1036个,拆除非法警报器49个,完成城区8条主要交通干线的噪声控制指标。1989年,完成五区一
县《城市区域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工作,将噪声污染防治纳入市长环境目标责任书,开始建设“达标小区(安静小区)”,
当年张店建成0.4平方公里。1992年,全市建成4.64平方公里。1997年,全市建成31.58平方公里。1999年,市环保局、市建委、
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在中、高考期间进一步加强环境噪音污染监督管理的通知》,制定《关于加强建筑噪音污染防治的规
定》 。 至年底,全市噪声达标区面积82平方公里,覆盖率61%。到2002年底,全市累计建成噪声达标区165平方公里,覆盖率
68.23%。

为治理和控制交通噪声,在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科研单位、住宅区设立汽车喇叭禁鸣区段,至2002年,设立禁鸣喇叭
标志48个,全市24条主要交通干线设有禁鸣喇叭标志。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淄博的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煤矸石、赤泥、尾矿、粉煤灰、炉渣等。

1986年后,加大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力度,倡导综合利用,支持发展利用赤泥生产水泥、利用煤矸石生产各种建筑材料等
项目。1986年,工业固体废物利用量183.3万吨,利用率为35.9%;处置量42.11万吨。1990年,工业固体废物利用量173.5
万吨,处置量66.1万吨。1995年,工业固体废物利用量254万吨,利用率为58.4%;处置量37万吨。2000年,工业固体废物利
用量338.8万吨,处置量66.3万吨。2002年,工业固体废物利用量398.2万吨,利用率为73%;处置量121.5万吨。
1986~2002年淄博市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利用情况表

表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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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工业固 │其中 │工业固体│其中 │工业固│工业固体│历年累│占地面积┃
┃ │体废物 ├───┬───┬────┬───┬───┤废物利用├───┬───┬────┬───┬───┤体废物│废物贮存│计堆存│(万平方 ┃
┃ │产生量 │冶炼废│粉煤灰│炉渣 │煤矸石│尾矿 │量(万吨)│冶炼废│粉煤灰│炉渣 │煤矸石│尾矿 │处置量│量(万吨)│量(万 │米) ┃
┃ │(万吨) │渣 │ │ │ │ │ │渣 │ │ │ │ │(万吨)│ │吨) │ ┃
┠───┼────┼───┼───┼────┼───┼───┼────┼───┼───┼────┼───┼───┼───┼────┼───┼────┨
┃1986 │510.69 │- │- │- │- │- │183.3 │- │- │- │- │- │42.11 │161.57 │8195.2│257 ┃
┠───┼────┼───┼───┼────┼───┼───┼────┼───┼───┼────┼───┼───┼───┼────┼───┼────┨
┃1987 │388.76 │13.15 │30.31 │56.1 │195.7 │81.6 │162.31 │13.08 │3.44 │15.71 │85.3 │- │31.79 │174.79 │8369.5│393.57 ┃
┃ │ │ │ │ │ │ │ │ │ │ │ │ │ │ │7 │ ┃
┠───┼────┼───┼───┼────┼───┼───┼────┼───┼───┼────┼───┼───┼───┼────┼───┼────┨
┃1988 │452.43 │18.86 │53.97 │40.54 │203.3 │108.3 │184.9 │17.05 │3.18 │18.68 │109.9 │- │54.16 │189.25 │5704.4│337.36 ┃
┃ │ │ │ │ │ │ │ │ │ │ │ │ │ │ │3 │ ┃
┠───┼────┼───┼───┼────┼───┼───┼────┼───┼───┼────┼───┼───┼───┼────┼───┼────┨
┃1990 │466.9 │24.1 │49.3 │41.25 │191.1 │126.4 │173.5 │20.8 │3.3 │20.4 │80.3 │- │66.1 │223.9 │7777.7│363.2 ┃
┠───┼────┼───┼───┼────┼───┼───┼────┼───┼───┼────┼───┼───┼───┼────┼───┼────┨
┃1991 │481.07 │27.35 │52. 8 │56.09 │194.2 │114.7 │358 │25.04 │16.9 │31.4 │234 │24.7 │76.2 │184 │7840 │393.5 ┃
┠───┼────┼───┼───┼────┼───┼───┼────┼───┼───┼────┼───┼───┼───┼────┼───┼────┨
┃1992 │489.73 │28.6 │62.2 │54.3 │192.2 │114.9 │351.3 │26.1 │19.5 │34.3 │220 │28 │57.7 │181.7 │7940 │367.6 ┃
┠───┼────┼───┼───┼────┼───┼───┼────┼───┼───┼────┼───┼───┼───┼────┼───┼────┨
┃1993 │462 │27 │77 │55 │162 │113 │324 │25 │29 │33 │190 │23 │57 │168 │7980 │382 ┃
┠───┼────┼───┼───┼────┼───┼───┼────┼───┼───┼────┼───┼───┼───┼────┼───┼────┨
┃1994 │421 │26 │76 │43 │151 │99 │256 │25 │23 │35 │91 │61 │37 │168 │7989 │389 ┃
┠───┼────┼───┼───┼────┼───┼───┼────┼───┼───┼────┼───┼───┼───┼────┼───┼────┨
┃1995 │435 │24 │89 │49 │139 │104 │254 │23 │54 │41 │89 │21 │37 │171 │7848 │421 ┃
┠───┼────┼───┼───┼────┼───┼───┼────┼───┼───┼────┼───┼───┼───┼────┼───┼────┨
┃1996 │425 │23.5 │91.2 │38.2 │129 │109 │270 │23.2 │74.8 │30.7 │82.9 │28.6 │35.3 │141.9 │7687 │405 ┃
┠───┼────┼───┼───┼────┼───┼───┼────┼───┼───┼────┼───┼───┼───┼────┼───┼────┨
┃1997 │471.3 │35.3 │96.7 │52.7 │116.5 │136.1 │315 │34.8 │83.8 │44.9 │83.3 │43.6 │112.3 │136.5 │7349 │411 ┃
┠───┼────┼───┼───┼────┼───┼───┼────┼───┼───┼────┼───┼───┼───┼────┼───┼────┨
┃1998 │480.9 │35.9 │88.7 │75.3 │91.5 │153.4 │268 │25.2 │60.1 │40 │61 │52.7 │62.8 │108.3 │7525 │416 ┃
┠───┼────┼───┼───┼────┼───┼───┼────┼───┼───┼────┼───┼───┼───┼────┼───┼────┨
┃1999 │454.1 │24.3 │76.24 │74.26 │94.6 │154 │309.2 │24.1 │81 │53.5 │59 │68.7 │67.1 │27.7 │6936 │398.2 ┃
┠───┼────┼───┼───┼────┼───┼───┼────┼───┼───┼────┼───┼───┼───┼────┼───┼────┨
┃2000 │447 │23.8 │78.9 │74.9 │88.4 │136.6 │338.8 │23.6 │92.5 │58.5 │58.3 │68.7 │66.3 │21.6 │6928 │401 ┃
┠───┼────┼───┼───┼────┼───┼───┼────┼───┼───┼────┼───┼───┼───┼────┼───┼────┨
┃2001 │503 │26.2 │106 │96.4 │72.1 │140.6 │364 │25.4 │80. 4 │86.4 │53.4 │61.4 │132 │33.2 │ │ ┃
┠───┼────┼───┼───┼────┼───┼───┼────┼───┼───┼────┼───┼───┼───┼────┼───┼────┨
┃2002 │545.5 │34.2 │124.6 │103.8 │74.6 │140.7 │398.2 │33.5 │86.9 │92.3 │59 │68 │121.5 │4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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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示未作统计。

2.1989年数据资料缺失。

3.从2001年起,不再统计历年累计堆存量和占地面积两项指标。

生态环境保护

自1989年起, 淄博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陆续建设了淄博禽蛋制品厂、淄博淀粉厂、桓台起凤淀粉厂3个生
态工厂和25个生态农业试点。1996年初,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同年桓台县被国家环保总局确定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1999年8月, 临淄区作为全国50个生态农业试点区之一,通过农业部和国家环保总局等7部委的联合检查验收。同年9月,编制
完成《淄博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全市规划各类生态农业试点25个。2000年5月,沂源生态农业试点通过省生态农业领导小
组的验收。 2001年,开展《四宝山地区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同年7月,淄博市确定淄川区峨庄乡、博山区石马
镇、 池上镇为生态示范乡镇,张店沣水镇城东村、周村青年路街道黄营村、沂源土门镇茨峪村等14个村为生态示范村。9月,
桓台生态示范区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检查验收。2002年,为贯彻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的原
则,在《淄博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淄博市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并通过专家委员会论证。同年,
博山区被确定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沂河源头和桓台马踏湖被省政府确定为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