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 境 监 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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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环境监测工作由淄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与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一套机构两个牌子)负责。该站分别于1991年、1998
年、2002年3次被评为国家先进环境监测站。截至2002年12月,淄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共有编制117人,其中高级职称的15人、
中级职称的48人。固定资产1200万元,监测用房面积2740平方米,仓库面积772平方米。监测仪器主要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总有机碳(TOC)测定仪、色谱质谱联用仪等200多台(套),可对水、气、噪声、土壤、植物、煤、
生态环境、室内环境、放射性等环境要素进行监测。同时,在各区县及淄博高新区设有环境监测站,形成以市环境监测站为中
心,张店、淄川、博山、周村、临淄5个区和桓台、高青、沂源3个县及淄博高新区环境监测站组成的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1986~2002年,共开展监测项目206个,报出有效监测数据81万个。自1998年4月23日起发布空气环境质量周报,2000年6月
2日起发布空气质量日报,2001年10月2日起发布空气环境质量预报。截至2002年底,共发布空气环境质量周报106期、日报943
期、预报456期。2002年5月8日起向国家环境监测总站传输环境质量数据。

空气监测

全市对城区大气质量监测从1980年开始由不定期监测改为每季度一次定期监测。“七五”期间,淄博市共设18个空气监测
点: 张店区、周村区、淄川区、临淄区、博山区、桓台县各设3个点位,张店城区为国控点,其他区县均为市控点。监测项目
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颗粒物及降尘,同时张店城区加测一氧化碳、飘尘、硫酸盐化速率。

“八五”期间,淄博市共设21个空气监测点:张店区、周村区、淄川区、临淄区、博山区、桓台县、沂源县各设3个点位,
张店城区为国控点、省控点,其他区县均为市控点。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颗粒物、硫酸盐化速率及降尘,
同时张店城区加测一氧化碳。

“九五” 期间,淄博市共设10个空气监测点:张店区设3个点位,为国控、省控点,周村区、淄川区、临淄区、博山区、桓台
县、高青县及沂源县各设1个点位,均为市控点。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硫酸盐化速率及降尘。

从2001年开始, 淄博市城市环境空气监测共设6个自动空气国控监测点位。其中,张店2个,周村、淄川、临淄、博山各1
个。其他区县环境空气监测点位为市控点。监测项目为:国控监测点有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硫酸盐化速率和
降尘。市控监测点有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硫酸盐化速率。监测频率:国控监测点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
吸入颗粒物每日进行同步监测。市控监测点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每日24小时连续监测,每月同步监测12天以上,且相对均匀
地分布在全月内, 两个采样日间隔不超过2天;可吸入颗粒物每日监测不少于12小时,每月同步监测12天以上,且相对均匀地
分布在全月内,两个采样日间隔不超过2天。

1988年,省、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视察小清河流域水质污染状况

全市硫酸盐化速率和降尘进行全月监测,降尘的对照点为张店区环保分局。

水环境监测

地表水1980年后,淄博市按照国家规定开始对河流、水库等地表水进行监测。“七五”期间,主要监测猪龙河、孝妇河、
淄河、太河水库、萌山水库、田庄水库及马踏湖等地表水体共16个断面。监测项目有:pH值、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挥发酚、
氰化物、氨氮、砷、汞、铅、镉、石油类等,每年监测6次。

“八五”期间,主要监测猪龙河、孝妇河、淄河、沂河、太河水库、萌山水库及马踏湖等地表水体共44个断面。监测项目:
地表水有水温、气温、流量、pH值、电导率、悬浮物、溶解氧、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
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镉、石油类等22项;湖泊、水库有水温、气温、pH值、悬浮物、总硬度、溶解氧、化学需氧量、
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总磷、挥发酚、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镉、透明度等19项。对地表水每年监
测6次。

“九五”期间至2002年,淄博市水质例行监测共有10条河流,设置47个省控、市控断面;太河水库、萌山水库、马踏湖等
湖泊、 水库设置4个省控、市控断面。河流监测项目有水温、流量、pH值、悬浮物、总硬度、溶解氧、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
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氯化物、挥发酚、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镉、石油类等22项;
湖泊、水库监测项目有大肠菌群、水温、pH值、悬浮物、总硬度、溶解氧、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总
氮、总磷、挥发酚、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镉、透明度等19项。监测频率:省控及市控断面分I类、Ⅱ类两种,I类监
测点在3月、5月、7月、8月、10月、11月各监测1次,全年监测6次;Ⅱ类监测点在3月、8月、11月各监测1次,全年监测3次。

饮用水源地“七五” 期间,淄博市在五区一县各设1个饮用水源监测点位,主要监测项目有总硬度、挥发酚、氰化物、氨
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砷、汞、铅、镉等,每年监测1次。

“八五”期间,淄博市饮用水源地监测点有淄博市大武、张店西郊水厂、宝山水源地、太河水系、西堰头、天津湾、临淄
辛店、 桓台城区水源地、高青自来水公司、沂源北刘庄大口井等共9个点位。监测项目有水温、pH值、总硬度、硝酸盐氮、氰
化物、砷、汞、六价铬、铅、镉、氟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大肠菌群等17项,每年分别于4月、9月各监测1次。

“九五”期间至2002年,淄博市饮用水源地监测点有:省控水源地监测点为淄博市大武、淄川太河水源地,市控水源地监
测点为周村杨古、博山天津湾、桓台城区、高青自来水公司、沂源北刘庄大口井。监测项目有水温、pH值、总硬度、氨氮、硝
酸盐氮、非离子氨、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镉、氟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大肠菌群等19项,淄博市大武水源
地加测苯系物。监测频率: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每年2月、4月、6月、8月、10月、11月采样监测6次;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每年5月、
9月各采样监测1次。

城市降水监测“七五” 期间,淄博市降水监测在张店区、周村区、淄川区、临淄区、博山区、桓台县各设1个点位。监测
项目为降水量、pH值,每次降水均取样监测。

噪声监控(1999年摄)

“八五”期间至2002年,淄博市降水监测在张店区设2个点位,为国控点,在周村区、淄川区、临淄区、博山区、桓台县、
高青县及沂源县各设1个点位,均为市控点。监测项目有降水量、pH值、电导率。国控点监测项目除上述3项外,降水量足够时
加测9项降水化学成分,即钾、钠、钙、镁、铵、硫酸根、硝酸根、氯离子、氟离子。

环境噪声质量监测

“七五” 期间,在五区一县设点监测,功能区噪声在张店区设居民文教区、一类混合区、二类混合区和工业集中区4个监
测点, 桓台县设居民文教区、二类混合区2个监测点,其他区均设居民文教区、二类混合区和工业集中区3个监测点,于每年4
月、11月各监测1次。道路交通噪声在各区县的主要交通干线进行监测,于每年5月监测1次。

“八五”期间,淄博市环境噪声质量监测在五区三县设点,其中张店区为省控点。功能区噪声在周村区设居民文教区和工
业集中区2个监测点,其他区均设居民文教区、混合区和工业集中区3个监测点,于每年6月、11月各监测1次。道路交通噪声全
市共监测57条主要道路, 其中张店柳泉路、人民路、共青团路、中心路等10条,博山17条,淄川6条,周村9条,临淄9条,桓
台、 高青、沂源各2条,于每年5月监测1次,同时测量路长、路宽和车流量。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在张店设112个点,博山设105
个点, 周村设104个点,淄川设119个点,临淄设118个点,桓台设72个点,高青设104个点,沂源设110个点,于每年5月监测1
次,连续监测10分钟。

“九五” 以后,淄博市功能区噪声监测在五区三县设点,每个区县在一、二、三类功能区内分别设置1个监测点,共24个
点位, 于每年6月、 11月各监测1次,连续24小时监测,每小时监测100个或200个数据。道路交通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同
“八五”期间。

污染源监督监测

污染源监督监测主要包括重点污染源(省控、市控的废水、废气)监测和环境管理专项监测(包括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测、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征收排污费和污染事故监测等内容)。

废水污染源监测1989年起, 对省控污染负荷比在80%以上的山东农药厂、新华制药厂等12个及市控51个重点工业废水污染
源的主要污染物和废水排放量每季进行监督监测。“八五”期间,淄博市省控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监督监测有10家企业,市控
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监督监测有33家企业,省、市控重点污染源监测频率为每季1次,监测项目依企业的产品不同而有所不同。

“九五”期间至2002年,淄博市省控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监督监测有齐鲁石化公司107号井、山东汇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颖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 市控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监督监测有113家企业,主要涉及造纸、化工、医药、酿酒
等行业。 省、市控重点污染源监测频率为每季1次,监测项目依企业的产品不同而有不同,主要的监测项目有pH值、化学需氧
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挥发酚、悬浮物、氨氮、苯、石油类、硫化物、氰化物等。

废气污染源监测“七五”至“八五”期间,重点对省控淄博矿务局、南定热电厂等22家企业,市控张店钢铁厂、山东冶金
机械厂等43家企业排放的废气、粉尘进行监督监测。“九五”期间,重点对齐鲁石化公司热电厂、山东铝业公司等76家省、市
控重点污染源进行监测。2001年和2002年,主要对山东铝业公司、张店钢铁厂、博山水泥厂等24家重点污染源进行监测。淄博
市废气污染源监测的主要是工业废气、锅炉废气和南定地区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工业废气监测主要是对钢铁、水泥等生产企业
的粉尘有组织排放的点源进行监测,每年监测2次,上下半年各1次。氟化氢废气主要是山东铝厂有组织排放的,每年监测2次。
南定地区淄博铝厂无组织排放的氟化氢,在10月监测。省控锅炉废气(单台锅炉10吨/小时以上) 监测项目为烟尘、黑度、二氧
化硫,每年监测2次,上下半年各1次。市控锅炉废气每年监测1次。
部分年份淄博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表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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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废水(万吨) │废气(万吨) ┃
┃ ├─────┬────┬───┬──────┼────┬─────┬──────┨
┃ │工业废水 │化学需氧│生活污│化学需氧量 │二氧化硫│烟尘 │工业粉尘 ┃
┃ │ │量 │水 │ │ │ │ ┃
┠────┼─────┼────┼───┼──────┼────┼─────┼──────┨
┃1986 │7017.17 │2.1126 │- │- │15.7657 │5.6601 │4.57 ┃
┠────┼─────┼────┼───┼──────┼────┼─────┼──────┨
┃1990 │7601 │3.3995 │5301 │- │28.2134 │12.4781 │3.00 ┃
┠────┼─────┼────┼───┼──────┼────┼─────┼──────┨
┃1995 │7656 │2.5819 │5374 │- │30.2796 │12.5273 │3.29 ┃
┠────┼─────┼────┼───┼──────┼────┼─────┼──────┨
┃2000 │10279 │3.5204 │8200 │3.49 │27.8577 │9.7357 │5.74 ┃
┠────┼─────┼────┼───┼──────┼────┼─────┼──────┨
┃2001 │10710.1 │2.7452 │8282 │3.42 │25.7875 │8.1818 │4.48 ┃
┠────┼─────┼────┼───┼──────┼────┼─────┼──────┨
┃2002 │10054.2 │2.2051 │8686 │3.27 │23.8228 │7.8058 │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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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示当年未开展此项目监测。

2.根据国家环保总局要求,自2000年起将乡镇企业废水排放情况纳入统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