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总体规划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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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的《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中,规划期限近期为1985年,远期为2000年。

人口规模
1980年全市总人口216.13万, 其中非农业人口59.70万,农业人口156.43万。规划1985年、2000年全市总人口
为223.36万、231.35万。其中非农业人口65万、80万,农业人口为158.36万、151.35万。

城市用地规划
规划期内的城市建设总用地, 由1978年的56.89平方公里至1985年增加为64.08平方公里,远期为81.09平方公
里, 每人占有建设用地将分别为101平方米和108平方米。生活居住用地1978年为20.34平方公里,至远期规划期内
净增17.5平方公里,其中居住用地4.2平方公里,公建用地3.21平方公里,公共绿地4.8平方公里,道路广场5.33平
方公里。

城市总体布局
全市规划为5个组群。 即以张店为中心的北部城镇组群,以辛店为中心的东部城镇组群,以博山为中心的南部
城镇组群,以淄川与洪山为中心的中部城镇组群,以周村为中心的西部城镇组群。
(一)北部城镇组群:张店应重点发展科研、文教事业和电子工业,适当发展轻纺工业,严格控制化学工业和污
染环境的工业,同时积极治理“三废”污染。其布局为:西部为生活居住区,西北部辟为文化区;在西三路、红旗
八路与红旗九路之间开辟电子仪表工业区;机械工业在红旗六路以北,涝淄河以东,向阳九路以南;冶金工业在东
北部张钢附近。原有化工区周围规划设立绿化防护地带,将新华制药厂南平房宿舍、厂区西边工人新村平房拆除后
绿化,在南、西、北三面逐步形成宽50~200米的绿化带,在以东1.5公里新建东部工业区热电站。精心建设张店公
园以东,市第二医院以西的全市文化中心。逐步向北扩大现有的张店公园,增加涝淄河河滨公园和各新村绿地。加
强道旁绿化,将猪龙河分洪改至西七路以西。在张店周围规划有外环过境路,根据发展需要逐步将过境交通引向外
环路,红旗七路、六路、四路及中心路、西三路、西五路等主要干道两旁要保持良好的城市景观。在红旗四路与五
路之间,西五路与西四路之间设商业服务与文娱游乐相结合的内向服务中心,并沿西五路设40米宽的带状公园,为
西部居住区服务。在西五路南端设市体育馆,并在西部设医院、群众体育活动场地、中学各一处。红旗七路以北、
西五路以西为中专以上学校区。南定是一个新兴的工业城镇,规划仍以炼铝、机械工业为主,积极发展建材工业。
规划沿张八铁路以西将张店与南定接连成一片考虑,张八铁路以东南定与张店之间空地处于电厂、石油化工厂等污
染范围,因此作为隔离带予以控制。湖田西部、南部为煤矿采空区,不宜作城市建设用地。规划湖田发展建材工业
和采矿加工工业,适当配置轻工项目。马尚是张店与周村间的重镇,仍应以发展仓库区为主,成为市内的主要仓库
区之一。中埠是一个独立工矿型城镇,规划作为重点发展的独立小城镇,主要发展采矿业,积极发展为矿区服务的
工业和社队企业。
(二)东部城镇组群:辛店规划发展污染轻的地方工业和加工工业,城市建设中应适当增加绿地,在城镇上风边
缘处设置隔离绿带,减轻石油化工区的污染危害,保护城市环境。齐鲁石油化工区力求集中发展生活居住区,尽可
能依托辛店的城镇基础,分级配套生活股务设施,在南仇车站西,总厂所在地以东,逐步形成较为集中的生活居住
中心。 临淄旧城规划以旅游为主,旧城周围5公里以内,为齐故都保护区,不准破坏现有地貌和环境,与旅游无关
的建筑、构筑物要限制发展。
(三)南部城镇组群:博山规划拟发展北部,调整西部,限制南部,发展用水量少的以陶瓷为主的硅酸盐工业及
部分机械、轻纺工业。同时,博山古迹、泉水较多,结合城市绿化和旅游,逐步修复开放。打通博山东西向交通线
两条,在东部打通一条新的南北向道路。对孝妇河排水严格治理,逐步修复小段滚水坝,拦蓄清流,增辟几个小公
园,并与林业部门协商建凤凰山山林公园。福山规划仍以陶瓷厂为基础。发展成一个5000~6000人的以陶瓷为主的
小镇。
(四)中部城镇组群:规划以发展采矿和建材工业为主,同时辅以机械、轻纺加工工业。淄城、洪山从发展方向、
地理位置、经济因素等均具备连接的条件。规划中安排以杜坡山公园连结两镇,中间不安排项目,工厂应向北部发
展。罗村仍以继续发展社队企业为主,完善集镇的配套设施。
(五)西部城镇组群:周村仍为丝绸基地,辅以用水少、男职工较多的轻工机械项目,新建工业项目应予以适当
控制。近期建设应抓紧解决水源、住房、交通问题,配齐城市公用服务设施,规划形成内、外两环路,妥善保留丝
市大街这条历史性街道作为步行道,整修两旁建筑要保持原貌。王村地处省内东西交通之咽喉要塞,规划继续发展
采矿和耐火材料工业,适当发展用水量少的加工业和社队工业。

城市道路与交通
市内主要城镇除博山受地形限制,道路网为自由式布置外,其他主要城镇均为方格网式布局,干道网密度一般
为2~2.5公里/平方公里。 市内各城镇规模不同,道路标准也有所区别。张店为全市的中心,主干道按国家规定的
二级城市道路建设,道路红线除过境环路为51米外,一般定为47米,次干道按国家规定的三级城市道路,道路红线
一般定为30米或22米。其他主要城镇,博山、周村、淄川、辛店则以国家规定的三级城市道路为主干道,道路红线
宽20~40米,次干道按国家规定的四级道路,红线宽度为16~30米,极个别的路段根据需要作适当调整,并根据道
旁管线布置,留出适当的调整距离。分清道路功能、性质,将过境交通引出城区,尽量做到人车分流,客货分流,
机动、非机动车分流,提高通行能力。尽快疏通堵头和瓶颈路段,改善交叉路口,有条件处设置立交,在适当位置
设立停车场和加油站,完善交通设施。

城市供排水、防洪
城市供水: 近期内着重解决张店、博山、周村、淄川、南定城市供水设施,增加供水量。张店全部建成6万吨
配水水厂, 南定在电厂招待所西建6万吨的配水厂,周村除在城南古河道打井可取3~5千吨水外,在萌山水库下游
范阳河建提水工程,截取水库的渗漏水,争取1.5万吨/日,博山在雪浪泉、原建材学院一带深井取水3000吨,淄川
在洪山北麓一带深井取水2000吨,以解决城市供水的燃眉之急。
城市排水:张店、博山、周村等主要城镇和排污量大的工矿点逐步设立污水处理厂,使排放污水逐步达到国家
排放标准,并结合城市排水设施的改建和新建,逐步使主要城镇排水形成雨污分流体制。
城市防洪:近期主要解决城镇防洪,尤其是张店猪龙河及南定、周村、博山的清障疏道,以达到城市排洪标准。
张店排洪标准定为15~20年,周村15年,博山25年。远期使全市的防洪与农田排涝工程结合,形成全市防洪系统,
确保城镇免受洪水危害。

居住区
1985年城市居住水平达到5.25平方米/人,共需增加住宅195万平方米。鉴于当前住宅紧张,旧城改造困难,投
资大,工期长,周转房缺少,近期以新建为主,逐步转向旧城改造。按新建与旧城改造八比二计算,需新增居住用
地200公顷(不包括公建等配套设施用地) 。新建以开辟配套完整的小区为主,旧区改造尽可能成街成片,逐个街坊
进行,纳入旧城改造的详细规划,统筹解决。近期内逐步建成14个新村,即张店的潘西新村、公园新村、太平新村、
文化新村、潘南新村,南定的山泉新村,周村的铁南新村、建国新村,辛店的城北新村,淄川的东关新村,博山的
峨眉新村、河南新村、博陶新村、双山新村。旧城改造应从主要街道两边破陋建筑做起,以张店的中心路、红旗四
路,博山的沿河路、新建一路,周村的工农三路,辛店的辛四路,淄川的东关为重点,然后按各区的旧城改造方案
实施。周村的丝市大街具有一定的地方特色,拟作为步行道保留,维护维修以保留原貌为主。住宅建设设立统建机
构,积极开展集资统建,民建公助,逐步实行房地产统一经营,兴办住宅出售业务,并鼓励私人建房。

煤气
近期内拟先在张店建煤气厂1处, 采用两座32门连续式直立碳化炉,日产煤气量为1666万立方米,工业气焦年
产量为9.58万吨,干管总长为28公里,低压干管总长30公里。供应对象以张店北部城区居民和公建用气为主。1990
年后在博山、周村各建煤气厂1处,2000年左右全市普及煤气供应。

供热
近期内拟先在张店东部建设供热中心,先解决化工区的工业用气,取消原37台锅炉,并进一步健全供热管网,
解决张店城区厂矿、机关、学校、居民的生活取暖。远期在全市各主要城镇普遍建立供热中心,解决工业用气和城
镇居民的冬季取暖。

环境保护
总的原则是依法治理,保护环境,全面规划,突出重点,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力争1985年环境状况有明显改
善,1990年基本解决环境污染,建成清洁城市。
首先抓废水、废气和烟尘的重点治理,实行工厂根治、综合利用和深度综合性治理相结合。1985年区属以上企
业达到工业“三废”排放标准,所有厂矿排放的有害废渣综合利用率要达到年排放量的80%以上。
在水源地及其上游和重要补给区划定保护区范围,制定各级保护区的具体措施,原则上严禁新建、扩建有污染
水源的工业项目。对已有工业提出迁建、改产或治理措施,龙其是淄河、太河水库上游更应确保。萌山水库的引孝
济范工作严禁在枯水季节补给。
为减少城市大气污染,在主要城镇发展集中供热和区域供热。近期内建设张店热电中心和煤气厂,1990年前建
博山煤气厂和周村煤气厂。2000年前实现全市集中供热供气,改善城市排水系统,变合流为雨污分流,并逐步建设
污水处理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