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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三 伪青岛治安维持会(特别市公署、特别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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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当日本“以华制华” 帮凶 1938年1月17日,由日本海军宣抚班拼凑成立“青
岛治安维持会”,日本海军特务部部长柴田大佐任顾问。维持会秉承其日本主子的旨
意,向市民进行奴化宣传,巩固反动统治,反共反人民,为日本侵华服务。
为实现上述目标,“治安维持会”先后举行“国民党员脱党大会”,成立“扫共
灭党委员会”,召开“反共救国大会”,开展“捐款购赠友军(日军)慰问袋”,进行
以企图消灭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抗日军民为重点的“市区大搜查”和“乡村大扫荡”
活动。
推行“中日经济提携” 和“工业日本,资源中国”侵略方针 1938年1月日本侵
占青岛后,规定青岛为“日华紧密结合”的特殊地区,是日本在华北致力加以统治的
重点地区。 以赵琪为首的“治安维持会”秉承日本侵略者的意旨,于1938年1月19日
成立了“青岛复兴委员会”,实施日本的“复兴计划”。“治安维持会”根据日本人
的旨意,不仅诱骗工人进厂复工,还以与日本“合办”、“合作”和“出售”给日本
等名义,使中国的瓦斯工厂、中国海军工厂、四方机厂、中兴面粉厂、茂昌蛋业冷藏
厂、 冀鲁针厂、利生铁工厂、华盛火柴厂、山东烟草公司等100多家企业先后被日本
霸占吞并。其间,日本还霸占了胶济铁路和青岛港,控制了青岛的金融和商业等。青
岛成为日本掠夺中国资源的重要据点。
接待汪伪会谈 1940年1月23~26日, 伪国民党中央党部主席汪精卫、北平伪中
华民国临时政府委员长王克敏、南京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行政院院长梁鸿志,在日本
的撮合操纵下, 为统一地方傀儡政府, 建立伪“国民政府”在青岛举行会谈 (史称
“青岛会谈”)。
伪青岛特别市公署为“青岛会谈” ,从1月中旬就开始了严密筹备和警卫工作。
安排迎宾馆一楼为会谈地点,二楼为汪精卫住处,三楼为梁鸿志住处,太平路31号青
岛大饭店(今栈桥宾馆)为王克敏和李守信(内蒙古伪政权代表)的住处。警卫方面,由
伪警察局长傅鑫直接负责,并坐镇指挥; 各分局从局长到警员都武装齐备,担任会谈
和三方官员的护卫。全市警察配合日军和日本宪兵在会谈地点和参加会谈人员的住处
严密布防、警戒森严。在汪、梁、王、李到达青岛时,马路上实行戒严,三步一岗,
五步一哨, 预防意外。会谈前夕,全市进行了大搜查,逮捕所谓“可疑分子”300多
人。
进行“强化治安”运动 1941年春至1942年冬,由日本支那派遣军北支方面军策
划,伪华北政务委员会主持,在华北日本侵占区进行了五次整顿治安运动。
第一次,1941年3月30日至4月3日,共5天。实施目标是培养和加强区、乡、村的
自治自卫力量,加强扩大民众组织,剿灭“扰乱”治安分子,运动重点是消灭中共及
其领导下的抗日军民。 青岛是日伪实施“治安强化”的重点城市,3月24~31日,日
伪当局强迫胶、 即两区地方村民将市郊300余里主要道路修补一遍,确保治安交通畅
通。同时,胶、即两区警察人员进行训练演习。市内每天由汉奸头目轮流主持广播讲
演会, 3月30日在青岛第三公园举行10万人的动员大会和游行活动,31日为前一年侵
华战争中日本的67名“亡灵” 举行招魂和捐献活动,煽动法西斯狂潮。4月1~2日,
“兴亚院青岛出张所所长”柴田弥一和伪市长赵琪赴胶州、即墨两区视察并参加保甲
联庄大会。伪新民会组织宣抚班下乡到李村、王哥庄等地进行巡回演讲,收买人心。
同时,日伪军分别在1941年3月22日、4月16日、5月1日连续三次“讨伐”胶州、即墨,
杀戳100余人,伤140余人。
第二次,1941年7月7日至9月7日,共两个月。重点是“实行剿共,巩固治安”。
7月7日开始, 日伪当局先后组织兴亚演讲会、游行、游艺、提灯、慰问日军活动等;
中、小学校举行“中日亲善”作文赛、学艺会、演讲会。7月9日,伪青岛市警察局举
行560人的武装检阅, 市内强化秘密警察,配置特别自行车队巡逻,实施非常检查,
强化日本宪兵队指挥下的“剿共班”,强化经济警察班,严禁物资流向抗日地区。市
郊组织民工修补道路、壕沟等,强化武装力量,进行保甲自卫团训练,组织乡村合作
社以实行对抗日游击区的经济封锁。此次“治安强化”运动期间,日伪军共“讨伐”
124次,交战39次,杀戳61人,逮捕59人。
第三次, 1941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共55天。此次“治安强化”运动重点是以
经济为主体,严禁物资流出沦陷区,严格物资统制。期间,日伪当局组织成立了青岛
市“治安强化运动”本部,推行经济封锁,强化保甲制度和“讨伐”运动。1941年日
伪军共实施“讨伐”348次,交战104次,杀戳142人,逮捕159人。
第四次,1942年3月30日至6月15日,共两个半月。此次“治安强化”运动实施目
标为“东亚解放,剿共自卫,勤俭增产”。日伪当局为强化宣传,4月3日改《青岛新
民报》 为《青岛大新民报》,每旬出版《工作旬报》,仅4月1日至5月20日,日伪军
即“讨伐”146次,杀戳282人,逮捕40余人。
第五次, 1942年10月8日至12月10日,共两个月。军事上以“讨伐”为中心,以
消灭共产党及其领导的抗日武装为主; 经济上打着确保“农业生产,降低物价,改善
生活” 的幌子,进行军、官、会、民总动员,严禁物资流向抗日根据地。11月9~15
日,青岛日伪当局举办“回收废品周”,搜缴金属8840斤。日伪军在胶州、即墨、崂
山及市郊共“讨伐”366次,杀戳8人,伤461人,逮捕121人。
大搞献铜、献机、献金运动 1943年11月13日,伪青岛特别市公署改称伪青岛特
别市政府, 推行“战时经济体制方针,严格实施统制经济”。1943年7月24日,成立
“青岛特别市献铜委员会”,要求“市署各机关铜具全部献纳,改代用品”、“市民
将所使用的铜器都拿出来贡献给‘国家’ ”。至1944年9月,日伪当局共搜刮民间铜
器122万余斤、铁器无数;强迫献飞机89架(包括日商在内)。在献铜运动开展的同时,
日伪当局还制定了“献金”实施办法:一、由“新民会”办理献金事项;二、献金款数,
住户及商户,各分甲、乙、丙、丁四等,住户以住房间数为单位,分10元、6元、4元、
2元四等; 商户分200元以上、100元以上、30元以上、10元以上四等;三、由《大新民
报》为后援,开展献金宣传,加紧搜刮; 四、所收献金款项,由“新民会”负责存放
于大阜银行,并登报公布; 五、献金办法,一般市民依地区联合会组织,以分会为单
位,由分会长收齐转交“新民会”; 六、前项所定数目为最低限度,要求各单位尽力
逼迫民众输捐。 至1944年9月,日伪当局强使市民“献金”4568万余元。与此同时,
日伪当局还强令市民“简易生活”,每人每月配售面粉不足10斤,致使市民百姓饥寒
交迫,挣扎在死亡线上。
控制户口 编组保甲 日伪当局在开展“治安强化运动”的同时,首先从工人密
集区的四方、沧口开始,实施“旅行证”制度。进出青岛,乘车上船,须先办“旅行
证”,后改行“良民证”制度。长住青岛户口,并认定是“良”者,才发给“良民证”,
并附本人照片。亲人来往,必须报临时户口。日伪当局还在青岛实施保甲编组,规定
10户为1牌,10牌为1甲,10甲为1保。联保长由伪区长兼任。伪警察经常进行“检问”、
“检索”,在马路上、娱乐场所或住户家中盘查、搜索所谓“可疑”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