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一 德国胶澳总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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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租借胶澳 1897年11月14日,德国远东舰队侵占青岛。1898年3月6日,德国
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不平等的《胶澳租界条约》。从此,青岛沦为德国殖民地。
《胶澳租界条约》共3端10款,主要内容包括:一、将胶州湾包括南北两岸陆地租
与德国。 租借地陆地面积551.7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576.5平方公里。其中包括原属
胶州的45个村,原属即墨的229个村,中国居民约8万多人。二、租借期以99年为限。
如德国在租借期未满以前交还中国,中国要赔偿德国在租借期内的一切开支费用,并
要无条件地将另一较为适宜的港口让与德国。 三、将胶州湾海岸线以外100华里陆地
划为中立区,德国军队有自由通过权。主权虽属中国,但中国颁布法令、派驻军队等
重要事宜,必须得到德国的许可。四、允许德国在山东建设由青岛经潍县、博山县和
经沂州、莱芜到济南的两条铁路,并允许德国在铁路两旁30华里内开矿。五、今后山
东开办各项事业,德国有优先权。
《胶澳租界条约》的签订,使德国获得了军事扩张所需要的军港和经济侵略所需
要的商港, 以及工商业发展所需要的市场和腹地。1898年8~10月,中德又先后签订
了《胶澳租借地合同》、《胶澳潮平合同》和《胶澳边界合同》。德国恃强凌弱,肆
意侵害的罪恶行径,成为一束导火索,引爆了西方列强瓜分中国的狂潮。
建立殖民统治 1898年4月27日, 德国政府宣布胶澳为其殖民地,设立胶澳总督
府,并正式任命罗绅达为第一任胶澳总督。按照德国殖民地法规定,德皇对殖民地有
立法权,首相、海军总长则有发布命令权。胶澳总督为租借地最高统治者。在租借地
内,除邮政、司法官吏直接受德国本部管辖外,其余均受总督指挥。
实施殖民区划 1899年10月12日,德皇威廉二世正式命名胶澳租借地内的新市区
为“青岛”,同时将位于青岛区之外东北侧的胶澳租借地内陆域范围定为李村区。区
设区役所(或称工部局、区署),区长由德人充任,受民政部领导。区役所兼理行政和
华人诉讼,李村区还兼管警察事项。青岛区下辖青岛、大鲍岛、小泥洼、孟家沟、小
鲍岛、杨家村、台东镇、扫帚滩、会前等九个小区。李村区则直接管辖各村庄。小区
设小区长,村庄设村庄长,均由华人充任,受区长领导。
胶澳总督府为维护统治秩序,推行殖民歧视政策,将裴迭里街(今中山路南段)、
侯楼威街(今德县路)、威廉街(今太平路)等前海一带辟为欧人居住区,将商业、医院、
学校、银行、邮局、教堂等设在界内,为欧人服务; 把风景优美的汇泉一带辟为别墅
区,建公园、跑马场、海水浴场供欧人娱乐。将大鲍岛和埠头区划为华人 (主要是工
商界人士) 经营居住区。而将居住条件很差的台东、台西一带划为中国劳动人民的聚
居区。
制定颁布殖民法令 1897年11月至1912年,德国殖民当局先后制订和颁布各种法
律规定188个, 内容涉及到华人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等方面。主要法
律法规有: 《胶澳土地条约》、《德属之境分为内外界章程》、《经理台东镇事务紧
要规条》、《经理台西镇事务紧要规条》、《华民诉讼审判规条》、《充当跟役、苦
力告示》、《巡捕局整理地面章程》、《禁止居民藏匿军械章程》、《拟定设立厕所
章程》、《订立官宰局章程》、《订立倒粪告示》、《订立停泊民船搭载各货章程》、
《订立开设砖瓦窑章程》、《订立各项营生执照章程》、《订立行驶各样船只及各样
领照铺户章程》、《安设自来水规条》、《接通雨水干筒章程》、《订立衡量告示》、
《青岛准设中华商会告示》、《装卸存储货物章程》、《码头楼房费项规条》、《查
验出口棉花湿度告示》、《保卫滋生飞禽章程》、《青岛设关缴税办法》、《缴税章
程》 、 《德境以内制成货物缴税章程》、《置买田地章程》、《田地易主章程》、
《缴收课税章程》、《青岛地税章程》、《征收地皮税章程》、《征收钱粮章程》、
《收民费筹办公益章程》、《征收盐课章程》、《译文纳费告示》、《征收酒税章程》、
《抽收中国酒捐章程》等等。
1897年11月德国远东舰队在青岛登陆后,即发布公告: “倘自匪徒敢滋事端,立
即按照中国律例从严纠办。若对德人行凶加害,则照德国军法严惩,决不宽恕。”
德国殖民当局在《充当跟役、苦力告示》中规定,凡华人“充西人跟役、苦力及
各项工人者,如时常不按时操作、懒惰成性或不遵嘱咐,或无故不辞而逃,以及唆使
同伙逃逸,一经觉察,准其东主投报副按察司署核办审实,即罚半月薪工或责打50板
之多,或押至三礼拜之久,仰各懔遵勿违”。
德国殖民当局对租借地内华人的活动严加控制,规定:欲贴华人告白、聚众议会,
无论何项会赛、游戏等事,包括燃放纸鞭爆竹、暂设戏台或演戏均得禀报,允许方可。
所演曲头名目,亦须按目报名。店铺居住房,德国殖民当局无论何时均可派官搜查。
还规定,晚9点钟至清晨日出时,华人在街上行走,必须手持灯笼或人持灯笼前引。
德国殖民当局还将当地居民的所有腰刀、扎枪、土枪、土炮等民间武器全部搜去,
并规定未有准照而有军械者,要打100板并押做苦工3个月。严禁将军械、弹药卖给租
借地内华人。德国巡捕昼夜巡视,骄横无忌,随意打人、捕人。
执行“法律”时,德国殖民当局设两个法庭分理中外司法事务。对外国人执行司
法行政分开,实行二级裁判制,设陪审官,判处死刑必须由德国最高法庭批准; 对待
华人不实行司法行政分开,同等事情要罪加一等,其刑法有鞭笞、打板子、监押、苦
役、绞首、枪毙等,甚至将其国内断头机运到青岛,残酷杀害青岛人民。
掠夺土地 德国远东舰队司令在侵占胶澳的当日就宣布了“禁止买卖土地”的临
时禁令。 1898年9月,德国胶澳总督公布《置买田地章程》,规定由胶澳行政当局垄
断土地买卖。1899年德国胶澳总督府成立土地局后,抽调了大批人力,花费了较长时
间,对租借地农民的土地状况进行登记、丈量、统计、绘制图册,陆续发布了一些维
护殖民统治、掠夺土地的条令。
低价征购土地 1898年4月20日, 德国胶澳总督府开始采取与中国农民“订立合
同”的办法,代替了禁止出卖土地的禁令。向租借地内农民预付相当于每年土地税一
倍的“定金”。以此为条件限制农民,只准把土地卖给总督府,不准卖给别人。在总
督府征购这些土地时,还要把价格压低到德国侵占青岛前的地价。1907年10月至1908
年10月,德国殖民当局低价征购土地430294平方米,价19139.9元,1万平方米买价为
444.81元;卖地48367平方米,卖了40274.4元,1万平方米土地卖价是买价的18.72倍;
1898年10月至1899年9月,德国殖民当局靠高价出卖掠夺来的土地和地租收入(未被征
购的土地,德国胶澳总督府每亩向农民征收32个大铜钱)为181706.75银元,占同期总
督府全部收入的92.3%。
控制土地买卖 1898年9月2日胶澳总督府制订青岛港口和城市建设规划后,发布
了公开出卖土地的通告,定出了投标的最低价格,把土地卖给出价最高的人。对购买
的土地,以后转卖给别人,卖方要将买卖双方出的价格(扣除地皮上建筑物的价格)事
先报告总督府,总督府有优先购买权; 总督府若不购买,除收取2%的过户费外,还要
收取过户中提高价格部分1燉3的款额。按照这一规定,1900年10月至1908年10月,总
督府从土地买卖增值部分征收的款额累计9409.99元。
征收新土地税 为了垄断土地买卖, 1899年1月胶澳总督府实行新的土地征税办
法。办法规定,“对卖出的土地,最初三年,总督府每年提取买价的6%作为土地税,
三年调整一次。 ”至1902年4月1日,私人买地总价值499589.01元,按年征6%的土地
税计,总督府从中渔利29975.24元。
德国殖民当局还以“影响卫生”、“易寓藏盗匪”、“污染自来水”、“建设需
要”等为借口,先后强行把上青岛村、下青岛村、小鲍岛、孟家口村、汇泉村和小泥
洼、海泊村等村庄毁掉,把农民赶走,掠夺农民的土地。
德国侵占青岛时期, 低价购买青岛农民的土地18500亩。至1911年,垄断买卖收
入累计达1451600元。
建立扩张和掠夺基地
构筑军事防御体系 德国侵占青岛后,首先利用清军炮台、火炮、兵营和码头等
建起了初期防御。从1899年起,投入巨额资金在前海一带、汇泉到团岛、湛山至海泊
河口、市区各山头及水陆要冲,构筑了海防炮台、陆防炮台、堡垒群、临时炮台,建
造了俾斯麦兵营、伊尔奇斯兵营、毛奇兵营和小泥洼兵营等。德军还挖壕堑,设暗堡,
布水雷,建立起严密的水陆防御体系。
建设进行经济掠夺所必须的基础设施 建筑海港。 1898年4月,德国国会通过了
500万马克的建港拨款法案,在青岛修筑海港,作为军港和掠夺中国资源财富的基地。
殖民当局用了一年多的时间进行勘察设计等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把建筑工程包给德商
“回利格”公司施工,1901年即建成了小港码头。至1908年,大港一号码头、二号码
头、五号码头和四号码头相继建成。
建筑铁路。 1899年6月, “德华山东铁路公司” 成立,并进行了勘探和设计。
1899年9月9日,开工修建胶济铁路。1900年3月,订立《胶济铁路章程》。1904年6月,
铁路修至济南, 胶济铁路全线通车。胶济铁路全长395.3公里,所用铁轨、枕木、水
泥等筑路材料约15.5万吨。总投资5290.1万马克。
投资建厂。德国向青岛投资的重要工厂有: 1900年10月,在四方火车站附近建造
铁路工厂(今四方机车车辆厂),投资158.7万马克;1902年在沧口建造蒸汽缫丝厂,投
资500万元; 1903年创建啤酒厂(今青岛啤酒厂),投资40万元;1905年创办屠兽场,投
资85万马克。另外,还先后投资开办了电灯厂、海泊河水源地、窑厂、面粉厂、蛋厂、
肥皂厂、草帽辫厂、淀粉厂、榨油厂、制盐厂、制桶厂等。
市政基础建设。德国胶澳总督府根据殖民地发展的需要,进行了与建港、筑路相
配套的工程和重要的市政工程建设,如自来水、电力、公路、上下水道、海岸防浪堤
坝等。这些项目从1898年开始陆续动工。当时所筑道路有台柳路 (台东镇经李村至柳
树台)、四流路(由四方经沧口至流亭)等。至1913年,在市内建成的道路总长80650米,
同时在市内与郊区共建大小桥梁700余座。 在上下水道建设方面,1903~1910年,共
安装污水、雨水排水管道56500米。
与此同时,一些主要政治、商业、文化设施也相继落成。1898~1910年间,主要
建筑了胶澳总督府、总督官邸、德华银行、礼和洋行、世昌洋行、顺和洋行、捷成洋
行、亨宝洋行、北德公司、山东路矿公司、电报局、电话局、青岛火车站、福音教堂
以及观象台、医院、学校、别墅和一批旅馆、饭店及商业建筑等。
经济垄断和掠夺
通过海港垄断和掠夺 德国侵占青岛后,即把持港航大权,并吸引他国将机器、
煤油、棉纱、火柴、肥皂、染料等商品输入青岛; 同时通过青岛港和胶济铁路,掠运
煤炭、铁矿石等矿产资源及芝麻、花生、生牛皮、鸡蛋、大豆等农副特产。进出口青
岛的船舶, 1900~1911年共5606艘, 其中德国船舶3503艘,占出入青岛船舶总数的
62.49%。德国的一些大轮船公司,如北德邮船公司、亨宝公司等都在青岛设立了分公
司,并拥有大吨位的远洋轮船。1898~1914年,德国从青岛搜刮的金额总数达到4496
万马克。
利用胶济铁路牟取暴利 1905年胶济铁路正常营业以后,原来经由天津、烟台等
港输入输出的津浦铁路和胶济铁路两侧地区的货物,大部分被吸引到青岛港,因此,
胶济铁路的收入急剧增加。 1905~1913年,胶济铁路共运送旅客8127082人,运送货
物5567734吨,获利润19505761元。
通过银行进行垄断和掠夺 1898年德华银行设立青岛分行,控制金融市场,进行
经济掠夺。德华银行积极配合德国殖民当局对青岛、山东的经济侵略。分行于1899年
联合本国银行集资6600万马克,成立了德华山东铁路公司和德华山东矿务公司,敷设
胶济铁路,开发铁路沿线30华里以内的矿产资源。德华银行青岛分行还恃仗政治特权,
发行货币,代收关税和铁路运费,大力组织存款,再以低利贷款支持德国洋行控制青
岛、山东的对外贸易,使之成为德国商品倾销市场和原料供应基地。同时,德华银行
青岛分行还于1909年、 1911年先后两次借钱给山东巡抚衙门150万两白银,通过政治
性交易,扩大对山东的经济侵略。
德华银行发行的纸币,票面有1元、5元、10元三种,与中国铸造的银元同值,同
在市面上流通。德华银行还另铸镍币1角和5分两种,在市场上流通时,比中国流通的
1角、 两角银币价值高。在德国租借地和胶济铁路线上,德国钞票强制流通,对中国
银元则百般挑剔、甚至贬值使用。因此,商人多用德币。当时用银元兑换德币必须贴
水,德国从中得利。为此,1904年6月,德国首相授予德华银行青岛分行“硬性发行,
强制流通” 的特权, 使“德华货币” 在青岛的发行额逐年增加。1907年6月发行至
144878元,9月发行至251750元,至1909年6月20日,共发行603655元。
控制海关 1899年4月17日, 中德签订了《青岛设关征税办法》,规定了一系列
有利于德国的条款,使大批中外商人云集青岛,货物进出口贸易额飞速增长。1902~
1911年, 青岛的船运吨数、贸易金额、海关收入比过去10年都增长了4倍以上,但由
于海关被德国人把持,德国除享受许多进出口货物的免税权外,还规定胶海关每季度
进口税的20%用以补贴殖民当局。 德国还利用把持胶海关的特权贩毒走私,经销他们
的商品。
殖民扩张 德国殖民当局通过《胶澳租界条约》取得了开采矿产的特权,对山东
进行掠夺。 1899年10月,山东德华矿务公司在德国柏林成立。1900年3月21日,山东
德华矿务公司订出章程20款。其中第17款规定: “在铁路附近30里外,无论谁何,倘
未经山东巡抚允许,不准私自开矿; 在30里内,除华人外,只准德人开采矿产……倘
华人在某处已开大矿,该公司意欲购买……在商定价值后,听矿主自便,或将购买价
折作股份,领取股票亦可。”德国不仅垄断了采掘权,还得寸进尺,不断进行扩张,
并制定《矿务续章》规定:“一、在30里内,只准德人用机器开矿;二、华人只准照土
法开矿,不准使用机器开矿; 三、德人矿区15里内,华人已开者须即停止,未开者不
得续开;四、30里内德人用机器开矿,华官不得干预。”
山东德华矿务公司在青岛设有“事务所”,负责开办淄川、坊子煤矿和金岭镇附
近的铁矿。1908年,德国又强行索取诸城、沂水、沂州、潍县、烟台等处的矿山开采
权。1909年,山东巡抚孙宝琦就“五矿问题”同山东德华矿务公司进行交涉,并以34
万两白银作代价,收回了德商所办煤矿五处。1911年,山东地方政府又以21万墨西哥
银元为代价,赎回了除坊子、淄川、金岭镇三所矿区以外的各铁路两旁所有的矿务权。
但同时规定,山东其他地区开矿如需资金、技师、机器,德国有优先权。德国对此并
不满足,后来借口中国“国体改革”(即1911年的辛亥革命),推延签约,直至1913年
6月才正式签字。 德国对山东煤炭资源的掠夺,随着胶济铁路和青岛港的建成与日俱
增,1902~1913年,共掠夺341万余吨。
镇压人民反抗
杀害抗德义士李象凤 德国侵占青岛后,欺压百姓、骄横无忌、滥杀无辜,甚至
把中国人当活靶子打。 其暴行激起了青岛附近180多个村庄村民的强烈反抗。即墨人
李象凤将一名作恶多端的德兵杀死。德国殖民统治者饬令山东巡抚“将凶盗拿获惩办”。
1898年1月李象凤被斩首示众。
镇压抗德义勇队 德国侵占青岛初期,曾在章高元军中做过营役的傅二,目睹德
人的残暴,义愤慎膺,即秘密组织抗德队伍。在农村联络乡民以猎枪、短刀为武器杀
死到村庄敲诈勒索的德国兵和汉奸。在青岛发动苦役、跟役和人力车夫等劳动群众,
利用夜晚袭击侵略者或将寻欢作乐的德国兵拉到僻静处打死,投到井里,或抛到海里,
并夺其刀枪武器,为被害的中国同胞洗冤报仇。
德国殖民统治者对傅二领导的抗德义勇队恼羞成怒,多次发兵或派巡捕追捕,均
被抗德志士击败。后来,德国殖民当局派巡捕和汉奸打入抗德义勇队进行破坏,傅二
因叛徒出卖而被捕,被殖民当局杀害。
镇压胶州民众反筑路斗争 修筑胶济铁路时,德国殖民当局强征民田,挖掘坟墓,
引起民愤。特别在修筑胶州大沽河铁桥时,因涵洞设计狭窄,河水滞泄,导致上游水
灾,当地农民结坛成立义和团,痛打铁路工程承包商,烧毁大辛疃德国教堂。1900年
2月13日, 德国胶澳总督派出100多名骑兵前去镇压,遭到2万多名农民持械抗击。德
国殖民当局变本加厉,又派重兵镇压。后来,义和团虽然失败了,但德国殖民当局被
迫修改了设计。
镇压租借地内工人和革命党人的反抗 胶澳租借地内的建筑工人、码头工人在农
民抗德斗争的鼓舞下,纷纷采用消极怠工、破坏工具、相约众人逃走等手段同德国殖
民当局进行斗争。德国殖民当局手持枪械、严加警戒,镇压工人反抗。他们还派巡捕
包围革命活动十分活跃的震旦公学,搜抄革命党人的武器,驱逐革命党人出境,强迫
解散震旦公学,并无端拘押革命党人和知名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