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青岛市人民政府(1949.6~19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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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成立后,经过接管城市、着力恢复与发展生产,在中央人民政府
的统一部署下,结合青岛实际情况,调整民族工商业、实行土地改革、企业民主改革,
先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三反” (反贪污、反浪费、反官
僚主义)、“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
家经济情报) 等各项社会运动,在巩固人民政权、恢复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过程中发
挥了重要作用。1953年起,按照中央的部署,开始领导全市人民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
1956年又组织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为第一个五
年计划的完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接管城市 青岛解放当日,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即领导3000余名参加城市接管
的干部分赴各点,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对国民党青岛市的行政、司法及官僚资
本企业实行接管。
在接管中,认真贯彻“各按系统,原封不动,自上而下,整套接收”的方针,方
法上注意“分别轻重,分别对象,权衡利害,掌握缓急”。首先划清接管对象与非接
管对象。凡带“官”字号的即为接管对象,凡带“私”字号的则予以保护。对企业生
产组织中的人员,坚持“原职、原薪、原制”不动的原则。为了使接管工作有利于恢
复和发展生产,注意处理好以下关系: 强调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但同时注意团结
工商业资产阶级;放手发动工、青、妇群众,同时开展对民族资产阶级的统战工作;照
顾工人生活,但必须服从恢复发展生产与劳资两利的原则; 恢复发展公营企业,同时
注意恢复发展私营企业。
在接管中,还注意做好旧职员的处理工作。凡生产企业机构的原有职员均全部录
用。对个别坏分子、贪污分子、靠门子混事的冗员,留待调查了解之后逐步淘汰。凡
市政管理机构和文教、慈善卫生机关的旧职员,除反革命分子和严重贪污分子外,一
般均暂行录用,过一段时间再实行精简与淘汰冗员。凡国民党市政府、社会局、警察
局、教育局、税务局、法院、报社等机构,除专用的技术人员及部分下层职员或个别
进步分子继续录用外,对反革命分子、严重贪污分子及主管人员则于交待工作后即行
解职,不再录用;对一般旧职员,则采取先集训,后根据情况选择录用。
接管中,还注意了慎重地处理工资问题。被接收的生产单位、公营企业、市政机
关、学校、文化教育机关中一切供职或留任之职工及公教人员,依据原薪不动的原则,
以解放前3个月平均所得作为发放工资的标准。如解放前3个月因国民党政府榨取、欠
薪太多,实得工资太少,按上述原则发放工资职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则作个别处理,
原有薪资制度中绝大多数职工认为不合理的,亦留待调查研究后有步骤地改革。
由于接管中采取了一系列正确政策,得到了工人和各阶层人民群众的拥护,生产
得到及时恢复与发展。 至6月26日,除个别单位继续清查物资、总结经验外,绝大多
数开始调整机构,全市接管工作已基本顺利完成。
恢复发展生产 青岛解放前夕,工商业大部奄奄一息,无力开工。解放后,在人
民政府的调剂下,大量燃料和原材料运入青岛市区。同时,大批工业产品如火柴、肥
料、胶皮、车带、棉纱、棉布、纸张等源源不断运销农村,刺激了工商业的恢复与发
展。市人民政府工商局在登记审核时,根据“动员指导不利于国民生计的工商业,转
向有利于国民生计的工商业” 和“反对与取缔投机奸商”的原则,在解放后3个月中
即批准了原有工业1912家、 商业5543家。工业复业者34家,新开业者184家,由他业
转入工业者47家;商业新开业者680家,复业者13家。一些高消费或投机性质的商业报
请歇业者307家, 转向工业者及其他较有利于国民生计的商业者96家。从此,青岛的
工商业不仅得到恢复与发展,而且由消费的城市逐渐向着生产的城市转变。
在恢复与发展生产中,青岛市采取的步骤是: 首先恢复与发展公营企业的生产,
其次是私营企业和手工业生产。市人民政府采取一面清点、一面复工的方针,尽力安
定员工生活,并吸收职工积极参加清点接交工作,保证了接管工作的顺利完成。同时
通过教育,普遍提高了职工的阶级觉悟,逐渐以新的劳动态度从事生产。经过解放后
5个多月的努力, 接管的公营企业已基本开全工或基本开工。各厂生产力逐步提高,
有不少工厂已超过国民党统治时期的生产水准。对私营工商业,人民政府则予以保护,
指导其恢复生产。市人民政府曾多次召开工商界座谈会,广泛征求恢复与发展生产的
意见,反复解释“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以打破民族
工商业者的顾虑;迅速办理工商登记,予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工商业以合法保障。同时,
公营经济给予私营经济极大的扶持。 仅华新纱厂得到公营棉业公司的接济棉花即达
1080担, 双蚨面粉公司得到粮油公司接济小麦269万余斤。在政府保护民族工商业政
策和工人积极恢复生产的推动下,私营企业不仅已大部分复工,而且产量提高。
市人民政府还积极组织物资交流,使城乡贸易日渐畅通。6~9月份,大批原料由
农村运入城市, 工业品则运往农村。 仅由海路运进货物即达78715.9吨, 运出货物
8768.6吨。7月份,由铁路运入货物2006.27吨,运出货物6135吨。青岛市还组织34个
私人车行724辆汽车参加客货运输。 在各方面的参与下,较好地达到了城乡交流的目
的。对外贸易也得以恢复与发展。青岛市成立了进出口贸易公司,掌握“量出为入、
以货易货” 的原则,放宽了对外贸易的尺度,修改了税则税率。解放后3个月中,即
组织出口土产品和工业品等总值42.25亿元(旧人民币),换回各种物品总值43.16亿元。
统一全市财政经济 调整城市工商业 1950年3月,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并
实施《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中共青岛市委、市人民政府根据决定精
神,要求国营企业、部队、机关团体在银行的存款一律冻结。如确因生产生活需要少
量资金,需申请经市财委批准方可动支。同时通过加强管理、发放生产贷款,促进工
商业的发展; 采取紧缩编制、清理仓库、加强税收、发行公债等措施,减少开支增加
收入。此外,还根据青岛的实际情况,动员国营企业职工突击增产,供应市场需要。
采取这些措施取得了明显效果。至6月底,全市共收入小米2亿余斤 (不包括关税、盐
税),其中货物税占58%,私营企业营业税占12.8%,公营企业营业税占9.6%。
与此同时,节约开支方面也取得了很大成绩。完成了全市各级机构的整编工作,
共编余1260人。根据“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将编余人员予以分流。仅此一
项,即每月节约开支小米30万斤。其中,行政开支因市政府所属机关整编以及公安司
法人员生活费改归公安司法项下开支等原因, 仅占财政开支的10.9%,比1949年下半
年减少16.7%;团体补助开支也因整编机关而有所减少。至年底,全市财政收支结余为
23.1万元,扭转了通货膨胀的局面,为工商业的正常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950年7月, 根据中共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为恢复国民
经济服务,青岛市对工商业进行了合理调整。青岛的民族工商业,在国民党政府的摧
残下, 至解放前夕勉强开工的已不及300家。解放后,私人工商业得到人民政府的保
护。根据“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政策,人民政府对私营有
利国计民生的工业减税10~40%;原料供应方面也给予大力支持。1950年初,物价稳定
之后,由于通货膨胀而形成的虚假购买力消失等原因,出现了商品滞销,市场萧条,
因而引起有的工厂停产、 商店歇业、职工失业等问题。1950年7月,青岛市开始对私
营工商业进行调整。首先向私营企业派出公方代表,帮助工商业者克服困难,引导企
业向正确方向发展,通过调整公私关系、劳资关系、产销关系三个环节,其中主要是
国营经济同私人工商业的关系,国家对私营工业扩大实行委托加工、计划定货、统购
式包销产品,使私营工业能够继续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并获得正当利润。对私营商业,
则在经营范围和价格上给以出路,在保证物价稳定的前提之下,国营商业除经营粮食、
煤炭、 纱布、食油、食盐、石油6种人民生活必需品外,其他零售业务由私人商业与
小商贩经营; 调整批零差价、地区差价、季节差价、成品与原料差价,使私人商业有
利可图。在国家经营的部分,还采取了以合同方式委托私商代购代销。
通过对工商业的合理调整,国民经济得到发展,私营工商业走出了困境,走上了
发展道路。 1952年,全市私营工商业户由解放前的千余户发展到39个行业13122户,
职工总数达到48340人,资金达到近3000亿元(旧人民币)。以1950年6月为基数,户数
增加55.65%, 职工增加9.24%,资金增加65%。1952年生产总值达21585.7亿元,其中
国家加工订货部分达12519.6亿元。
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等形式,使国家掌握了
更多的工业品,用以调剂市场、稳定物价和满足人民生活需要; 对私营工商业从原料
来源、产品销售方面给以一定控制,使之在一定程度上纳入国家计划轨道,从而巩固
了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
实行土地改革 1950年12月,青岛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和《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例》,决定在郊区实行土地改革。为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
中共青岛市委调集220余人组成工作队,经过集训,于1951年1月上旬分赴各村。遵照
“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
展农业生产”的土改总路线,经过酝酿准备、划分阶级、没收分配、总结检查四个步
骤,废除了郊区地主阶级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了农民土地所有制和部分土地国有制。
土改中,采取了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政策,改变征收富农多余土地和财产,保护富农所
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的政策。
1951年4月,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共计在郊区(近郊区和崂山区) 没收地主及征收
其他方面应征收的土地49856亩,全部收归国家所有,连同原有国有土地共达55598亩。
除2485亩留作市政建设及其他调剂使用土地外,其余全部由各乡农民协会统一分配给
农民使用,使18409户雇农、贫农分得了土地;对原耕种地主土地的中农给予适当照顾;
对地主、僧道、尼姑也予以分得使用国家土地的权利,使其参加生产劳动,自食其力。
通过土地改革,封建土地制度被废除,农民沉重的地租负担被免除,极大地解放
了农业生产力,农村粮食产量、副业饲养和手工业收入大大增加。
开展企业民主改革 1951年4月, 政务院发出《关于1951年国营工业生产建设的
决定》 ,要求依靠工人阶级,在工厂企业中开展民主改革运动。5月,中共山东分局
召开第二次城市工作会议贯彻政务院指示,并做出了《关于加强国营工矿工作的决定》。
青岛市根据政务院和山东分局的指示,6月先行试点,8月全市国营工厂全面开展
了民主改革运动。运动中,首先通过坦白检举,清理了工人队伍中的各种反革命分子、
参加过反革命组织和有过反革命行动的分子、对工人犯有罪行的分子。对坦白者的政
策是,有罪者减罪,罪轻者免罪,无罪者放包袱; 凡在生产上有一技之长的人给以工
作。其次通过“追苦根”、“找胜利源泉”的学习,使工人认识到,一切痛苦根本来
源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所造成的; 今日胜利,是共产党领导全国人
民打倒三大敌人争取来的。使大家树立工人阶级自己解放自己的观念,工人阶级是革
命的领导阶级的观念,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政党的观念,永远跟着共产党争取更大胜
利与幸福的观念。三是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发动工人群众对工会及
工厂生产行政工作提意见,通过检查,改进领导作风,实行民主办厂; 民主选举生产
组长,建立生产责任制,改选工会,改选工厂管委会。工人中的优秀分子被选入工会
或管委会,从而加强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和工厂企业的民主管理。
1951年9月至1952年2月,青岛市又组织力量,在私营重点工厂中进行了民主改革
运动。至1952年底,全市民主改革运动顺利结束。通过民主改革,废除了工人痛恨的
搜身制和封建把头制度,铲除了封建残余势力,纯洁了工人阶级队伍,加强了工人队
伍内部的团结,提高了广大职工的思想觉悟,加强了企业的民主化管理。
企业民主改革激发了工人的生产劳动热情,劳动竞赛更加扎实地开展起来。1951
年7月中共青岛市委召开专门会议, 推广“郝建秀工作法”,在全市掀起群众性生产
技术改造高潮。劳动竞赛不仅创造了物质财富,而且对社会各阶层群众的思想影响也
很深刻,热爱劳动成为当时的社会风尚。
镇压肃清反革命分子 青岛市的镇反工作是在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的关怀下进
行的。1951年2月,中共中央在给各大城市市委的指示中指出:“各大城市除东北外,
镇压反革命工作,一般说来,还未认真地严厉地大规模地实行。从现在起应当开始这
样做,不能再迟了。这些城市主要是北京、天津、青岛、上海、南京、广州、汉口、
重庆及各省省城,这是反革命组织的重要巢穴,必须有计划地布置侦察和逮捕,在几
个月内, 大杀几起罪大有据的反革命分子。”2月26日,毛泽东主席在审查《青岛市
关于执行中央镇压反革命活动的计划方案》后批示: 空泛冗长而未击中要害。青岛是
重要的海港和国防要地,贯彻镇压反革命的方针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中共青岛市委根
据毛泽东的批示和山东分局的意见,迅速做出《青岛市继续贯彻镇压反革命的补充计
划》,全市镇压反革命运动至此大张旗鼓地开展起来。
运动中,为了贯彻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对反革命分子的罪行量刑准确,根
据毛泽东“镇压反革命工作也要民主人士与闻” 的指示,1951年4月,青岛市组织了
23人的城乡联络委员会, 其中有12人是民主人士,委员会参与了当时的案件审查。4
月7日又召开了120余人的市政府委员、协商委员联席会议,与会人员参观了已审理的
案件案卷。4月11日,召开扩大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到会2.5万余人,听取了被害人
或家属的控诉。民主人士参与镇压反革命工作,既帮助政府防止了偏差,又通过他们
向所代表的各阶层人民作宣传,更加广泛地团结群众共同对付反革命分子。
青岛市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共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50年10月至1951年10
月,镇反运动由部署发动达到高潮。第二阶段从1951年11月至1952年10月,主要是巩
固镇反成果,继续镇压反革命,同时贯彻“谨慎收缩”方针,纠正左的情绪和工作中
的草率现象。第三阶段从1952年11月至1953年底,深入开展镇反,夺取镇反斗争的完
全胜利。镇反运动中,始终贯彻群众路线,克服并防止关门主义和孤立主义作风,对
于已捕的各类反革命分子, 共举行704次控诉会和讨论处理反革命分子的会议,参加
人数达到32.9万人次。为系统揭露反革命分子的罪恶,全市共举办展览会16次,观众
达60余万人次。
1953年运动结束,全市共依法逮捕反革命分子6000余名,比较彻底地完成了打击
匪、 霸、 特、党、道五种反革命分子的任务。在被捕的反革命分子中,间谍特务占
21.9%, 道首惯匪占7.72%,恶霸、工贼、大流氓占1.67%,罪恶较大、恶霸大汉奸占
2.75%,有现行破坏活动的反动党团首要分子占5.22%,其他占13.25%。对这些反革命
罪犯的处置,人民政府坚持了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对血债累累、民愤极大、人
人痛恨和严重破坏国家利益的极少数人判以极刑; 对民愤不大尚无血债、又无严重破
坏国家利益者,则按其罪行分别判处徒刑,并进行强制劳动改造; 对胁从分子又能悔
改者,则分别释放或交群众管制。通过镇反运动,青岛市基本上消灭了反革命残余势
力,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使全市社会治安迅速好转,社会秩序大为稳定。
1955年,根据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
青岛市在学校、 机关及企业中于7月份开始了肃反运动。运动开展后,全市人民积极
参加、 检举,协助政府“肃反”。至9月上旬,各级人民政府已收到揭发材料2250余
件。 为适应工作需要,10月11日成立了市司法局以加强肃反运动。11月4日,市公安
局依法逮捕了暗藏在天主教内的8名披着宗教外衣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反革命分子。 至
1959年10月,肃反运动结束,共计清查出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5182人,基本上肃清了
暗藏在内部的反革命分子,巩固和纯洁了组织和干部队伍。
抗美援朝运动 1950年6月, 美国发动侵略朝鲜的战争。10月,中国人民组成志
愿军入朝参战,抗击美帝侵略战争。全国人民在中共中央领导下开展了抗美援朝爱国
群众运动。10月31日,青岛市工会、妇联、青年团等人民群众团体发表谈话,声讨美
国侵略朝鲜和美机侵犯山东沿海的罪行,号召全市人民在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为保
卫祖国而努力奋斗。 其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抗美援朝爱国主义教育,全市90%以
上的人民都受到了教育。
1951年5月, 青岛市响应中国保卫世界和平大会委员会关于在《世界和平理事会
关于缔结和平公约的宣言》 上签字的号召, 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签名运动,全市共有
736997人签了字。 市人民政府于1951年6月至1952年5月,组织了4批中国人民赴朝慰
问团、 志愿军代表团和朝鲜人民访华代表团,向全市人民群众作宣传报告,共计180
多场,听众达65万余人次。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消除了各阶层人民中的某些恐
美、亲美、崇美思想,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普遍提高。
为支援抗美援朝斗争,青岛市2000余名青年工人、学生以及郊区农民参加了军干
校与国防军。医务界于1951年2月16日起,先后组成三批志愿赴朝医疗队,共计84人。
铁路员工、 汽车驾驶人员也分批组成志愿赴朝分队开赴前线服务。 宗教界人士提出
“割断与美帝国主义联系,不受帝国主义利用,开展‘自立、自传、自养’的三自革
新运动”的口号,断绝与美国等国外宗教反动势力的联系。机关、文化界、教育界、
科学工程界等也都依据自己的业务,制订和提出了抗美援朝中各种切合实际的口号与
行动。
1951年6月1日,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发布《关于推行爱国公约、捐献飞机大炮
和优待烈属军属的号召》 。5日,青岛市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发表联合声明,坚决
响应抗美援朝总会的号召, 积极开展捐献运动。7月15日,抗美援朝青岛分会举行常
务委员会议,决定全市捐献25架战斗机、2门大炮,共折合393亿元(旧人民币)。会后,
各系统均成立了“爱国增产捐献武器委员会”,在全市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捐献飞机大
炮运动。至12月23日,全市共收到捐献396.4亿元,比原计划超收3.4亿元。其后,全
市工商界又捐献375亿元,使青岛的捐献活动走在了华东与全国的前列。
“三反”、“五反”运动 青岛解放后,私营工商业在人民政府和国营企业大力
扶持下,绝处逢生,得到迅速恢复与发展。至1951年,全市工商业出现了“淡季不淡,
旺季更旺”的繁荣景象。但与此同时,社会主义国营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之间限制与
反限制的斗争也逐步尖锐起来。青岛作为工商业发达地区,不法资本家的活动十分猖
狂。进出口业以偷税漏税和盗窃国家经济情报为主。“五反”前,青岛90户进出口商
共计盗窃国家经济情报134次, 偷税漏税额近226万元,逃汇244万元。不法商家通过
盗窃外贸机构的业务计划、外汇存底及内部资料等手段,从事投机牟利活动。偷工减
料及行贿则主要以营造业最为典型。青岛大元橡胶厂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生产劣质军
用胶鞋,坑害志愿军等“最可爱的人”。建筑营造业79个不法私营企业,偷工减料达
46万元,盗窃国家资财60万元。在修筑机场等国防设施和基建工程时,大肆偷工减料,
导致机场涵洞淤塞、地基下陷等严重事故。其他如食品、机械、木材、五金、纺织、
印染等行业的不法资本家用行贿手段拉拢、勾结政府部门的贪污分子,在承接政府、
国营企业的加工订货任务时,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掺杂使假,骗取非法暴利。青岛
纺织业资本家集资成立“宾宴春”,专门用以宴请验布人员,贿赂腐蚀,包庇其非法
活动。其他如买空卖空、投机倒把、抢购物资、囤积居奇、扰乱市场等违法行为更是
普遍发生,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在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面前,某些革命意志薄
弱的国家工作人员被“糖衣炮弹”打中,沾染上严重的官僚主义和铺张浪费风气,一
些人接受贿赂,逐渐腐化堕落,变成资产阶级的俘虏,成为勾结和包庇资产阶级违法
行为的罪人。造成了一股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的阴风逆流,对新生政权和社会主义
经济产生了严重的危害。
1951年11月20日,毛泽东主席向全党提出“在全国增产节约中进行坚决的反贪污、
反浪费、 反官僚主义的斗争”。12月1日,中共中央做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
节约、 反对贪污、 反对浪费、 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12月8日,中共中央又发出
《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进行的指示》。根据中央指示,中共青岛市委、市
人民政府于11月开始“三反”运动的准备和发动工作。12月20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
央指示和市委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反”运动。市委三次召开全市党员干部会
议,部署动员开展“三反”运动。1952年1月3日,召开青岛市反贪污群众大会,根据
“坦白从宽, 抗拒从严”的政策,当场宣布对3名贪污分子分别予以1名逮捕法办、2
名行政处分的决定。 会后,全市“三反”运动进入打“老虎”的高潮。凡贪污1亿元
(旧人民币)以上者为“大老虎”,1亿元以下者为“小老虎”。至4月底,全市共举行
两次全市性坦白检举和审判大会,部署发动了四次战役。整个运动经过了民主检查、
坦白检举、“打虎”运动、定案处理、思想和组织建设与善后处理等阶段。在最重要
的“打虎”运动中,全市共查出大、小“老虎”2312个,其中大老虎648个。5月初,
中共山东分局下达《停止群众性打“虎”追赃的决定》,青岛市遂在全市范围内结束
了“三反”运动,转入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阶段。
在“三反” 运动开展的同时,为打击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中共中央于1952年1
月26日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要
求全国大中城市,对违法的资产阶级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坚决的彻底的反对贿赂、反对
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斗争。中共
青岛市委、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央指示,在全市开展了大规模的“五反”运动。根据中
央指示和市委统一部署, 中国店员工会青岛市委员会于1月25日在永安大戏院召开店
员代表大会, 出席代表1300余人,并邀请资方代表150人列席。会议传达了中央与上
级工会关于“三反”、“五反”斗争的指示,要求与会代表认识斗争的重大意义,大
胆揭发检举不法资本家的“五毒” 行为。1月26日,4000余名店员举行反行贿、反暴
利、 反欺诈、反偷税漏税示威游行。2月3日,市人民政府发布青第1号布告,提出保
障职工检查权力,违法工商业者必须老实交待,递交坦白书。2月8日,市节约检查委
员会召开各界反贪污反盗窃坦白检举大会,当场宣布对数名大贪污犯、大盗窃犯根据
其罪行轻重和坦白态度,分别给予逮捕法办、限期彻底坦白和免予刑事处分的决定。
2月16日, 成立青岛市工商界“五反检查委员会”,限令不法工商业者在当月25日坦
白。20日,市人民政府再次发布公告,责令违法工商户必须限期迅速坦白交代,并不
得停工、歇业、解雇工人店员、不得逃避运动。市节约检查委员会抽调数百名干部、
工人和店员,组成检查大队分赴各行业进行检查,发动广大工人、店员揭发资本家的
不法行为。至3月初,全市私营工商业职工参加“五反”斗争者达5万余人,检举不法
资本家“五毒” 事实54184件,其中给国家造成损失的300余件。4月下旬,“五反”
斗争基本结束,9月全部结束。在全市15397户私营工商业户中,最后核定为: 守法户
4537户,占总户数的29.5%;基本守法户8917户,占57.9%;半守法半违法户1712户,占
11.1%; 严重违法户184户,占1.2%; 完全违法户47户,占0.3%,违法所得共1554亿元
(旧人民币)。对于违法所得由政府实行退财补税925亿元。
“三反”、“五反”运动,打击了资产阶级的违法活动,纯洁了干部队伍,使全
市人民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巩固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和社会主义经济,巩固了
人民政权和统一战线,为大规模社会主义改造运动打下了基础。
恢复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 通过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三反”、
“五反”运动,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得到全面恢复和有重点的发展。
恢复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农业 青岛解放后,为恢复城市经济,实行了一
系列政策方针,在没收官僚资本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国营经济体系。在党和政府领
导下,工人阶级发扬国家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企业民主改革和技术改革,提出许多
合理化建议,创造了许多先进工作法和生产记录。1951年,由国棉六厂纺织女工郝建
秀创造的一套科学先进的细纱工作法,被纺织工业部与全国纺织工会命名为“郝建秀
工作法”,在全国纺织业推广,直接促进了青岛纺织行业的技术革新和生产竞赛,引
发了一批新工作法和创造发明,并推动了其他产业的创造发明和爱国劳动竞赛。1951
年11月,市人民政府提出“发展生产,开展城乡物资交流,是城市一切工作的中心任
务”的施政口号。由于工人积极性的发挥和管理工作的改进,全市公私营生产有了显
著的提高。在工业用电上,1951年10月至1952年9月比上年同期增加16.23%(其中国营
企业增17.3%,私营企业增11.89%),比上两年同期增加29.03%(其中国营企业增28.52
%,私营企业增31.24%) 。工业总值(以42种主要物资计算)1951年10月至1952年9月的
生产总值比上年同期增加41.38%,比上两年同期增加64.86%; 超出抗战以前最高年份
的12.99%,其中9种主要产品(1951年10月至1952年9月比上年同期) : 棉纱(售纱) 增
126.45%, 棉布增28.34%, 卷烟增91.86%, 生油增43.25%,火柴增32.18%,面粉增
55.96%,卡车外胎增99.16%,卡车内胎增83.36%,纸增55.46%,粗盐增15.44%。以上
产品除卷烟、生油未达到最高产量水平外,其余均已达到和超过了最高产量水平。
全市国营贸易、 合作社及私营贸易也有了较大发展,1951年10月到1952年9月的
总贸易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了40.55%,比上两年同期增加139.4%。同时,城郊物资交流
和青岛与外地区的物资交流额都显著增加。由于生产的发展和物资交流的活跃,交通
运输业务也有了很大发展。 1951年10月到1952年9月,全市物资吞吐吨数较上年增加
8.28%, 较上两年增加44.16%。在对外贸易上,由于美国的封锁,对资本主义国家的
贸易额下降,但对社会主义国家的贸易额增加,改变了对外贸易入超的情况。税收工
作也得以恢复与发展。1951年10月至1952年9月,税收总额(关税、盐税除外) 比上年
同期增加50%,较上两年同期增加162%。货物税占总税收的53%,工商业税占总税收的
28%,其他税收占总税收的19%。
恢复、发展文教卫生事业和改善人民生活 教育方面。建国后,市人民政府对教
育工作十分重视,一方面增建新学校,一方面改革教育机制,实行二部制,使中、小
学入学率大幅度提高。1952年9月,全市在校小学生达102852人,比1949年秋的55477
人增加了85.3%,基本上消除了儿童失学的现象。中学在校生共21787名,比1949年秋
的11886名增加了83.1%。市教育部门贯彻向工农子弟开门政策,降低中、小学录取标
准,减免学杂费和发放人民助学金,解决工农子弟的经济困难,使工农学生数量大增。
凡应入小学的工农子弟全部入学。 中学生中工农子弟占总数的76.1%, 达10443名。
1953年全市教育费(不包括大学) 达550余亿元(旧人民币),较1950年增加了5.28倍。
与1950年相比,中学由18所增至23所,在校学生由12901人增至22506人;小学由123处
增至173处,在校学生由59253人增至101285人。此外,成人教育成绩显著。各工厂企
业和农村普遍设立夜校、教育识字班等。1950年10月后陆续成立了纺织工会职工业余
中学、店员工会职工业余中学和铁路工会四方机厂技术业余中学等。至年底,共有职
工业余中学4处, 小学88处,教员632人,学员26658名。同时,全市工会系统办速成
识字班257个,有兼职教师2000余人,9700余名工人摘掉了文盲帽子。
文化艺术方面, 文化艺术团体纷纷组建。1950年4月,市文学艺术联合会筹委会
成立, 随之成立了美协、音协和曲艺、京剧两个改进委员会。至9月,全市已有各种
业余剧团144个、职业剧团2个。
卫生事业方面,健全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注意改造环境,改善卫生条件。1952
年3月, 美国在朝鲜进行细菌战的同时,派飞机多次向青岛市区和大麦岛、沙子口、
李村等地撒布细菌毒虫,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市委、市政府紧急成立市细菌战防
御委员会,布置公安卫生机构和市民群众分区包干,迅速扑灭细菌毒虫。23日,全市
各界群众18万人举行示威游行,掀起反细菌战的高潮。在医务卫生专家指导下,全市
采取扑打、集中、运送、深埋等科学方法消灭细菌毒虫。至6月,全市出动257万人次,
扑灭毒虫4亿余只, 粉碎了美国的罪恶阴谋。同时,促进了卫生建设工作,改善了环
境卫生,为开展大规模的爱国卫生建设准备了良好的条件。至1953年,全市公立医院、
诊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工厂、企业的医疗机构) 共有36所,比1952年增加33%,共有
病床1546张,比1953年增加28.3%,医务人员951人,比1952年增加44.75%。由于环境
卫生和医疗条件改善,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发病率下降。1953年夏季
发病率比1952年同期减少67%,疟疾降低了34%。
人民生活方面,随着工业、商业、文教卫生业的恢复和发展,以及政府打击欺行
霸市、稳定市场物价、安置失业人员就业,城市形势逐步稳定,人民生活有了明显改
善,社会购买力增长。如以1950年社会购买力(金额)为100元,1951年则增至142.5元,
1952年增至168.28元, 1953年增至248.59元。四年来社会购买力增加了将近1.5倍。
从就业看, 青岛解放至1953年底,仅在企业、机关、学校中就业者就达78970人。全
市四年中约有10万失业人员就业。 工资收入, 1950~1953年,平均工资收入增加了
34.49%。同时,社会福利、劳动保险、公费医疗、人民助学金等都有较大提高。1953
年,享受劳动保险待遇的职工共92455人,比1951年增加了79.59%;享受公费医疗的人
数达31758人,比1952年增加了66.2%; 享受人民助学金的达8750人,比1952年增加了
20.52%。 郊区农民生活也有明显提高,乌衣巷区毕家村乡357户农民中,解放前赤贫
及贫农为190户,1952年除5户外,生活均上升到中农水平。
组织完成社会主义改造 在恢复国民经济的同时,青岛开展了对农业、手工业和
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5年,掀起了“三大改造”运动高潮。1956年,
胜利完成了“三大改造”任务。
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青岛解放初期,市军管会贯彻中共中央
“恢复和发展生产”为中心的城市政策,将接管的敌产和官僚资本没收,改造为社会
主义国营企业。对私营工商业执行“利用、限制”方针政策,保护民族工商业。经过
1949年、1952年两次对私营工商业的“调整”,促进了私营工商业的恢复和发展,密
切了国营私营企业的合作关系,特别是经过“三反”、“五反”运动以后,加强了国
营经济的领导作用,提高了职工群众的阶级觉悟,也教育了私营企业主(资本家),为
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准备了条件。
1954年1月, 中央人民政府财经委员会提出《关于有步骤地将10名工人以上的资
本主义工业基本上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的决定》,确定今后资本主义改造的重点是有
计划地扩展公私合营。 根据这一决定, 中共青岛市委、 市人民政府于2月做出了
《1954年扩展私人企业公私合营计划》,选择规模较大、供销平衡、国家需要、资本
家自愿的企业为对象。 3月,批准了私营光大、顺德祥、新化、锦华、大生、圣建、
永发、经建、中华、东来成、大东、茂盛、益发合等13家染织厂及衡记、公利、德成
等3家棉纺织厂为公私合营企业。5月,又批准了阳本印染公司、永裕盐业公司、同泰
橡胶厂、 泰东铁工厂、建国铁工厂、茂昌蛋业冷藏公司等6家全市有名的私营企业为
公私合营企业,9月正式挂牌。合营后成立新董事会,由公方代表(党支部书记) 兼任
董事长,厂长(经理)仍由原资方担任。厂长(经理)行使管理权,受董事会领导,并受
工会监督。其后,交通运输业也实行公私合营。至1954年底,全市共完成公私合营工
业24家, 交通运输业116家。私营商业中的95家私营粮店全部改为国营粮店,其他尚
未合营的私人商户全部实行经销代销,基本上纳入了国家资本主义轨道。
1955年11月,中共青岛市委、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共山东分局《山东省1955~1960
年扩展公私合营计划》 指示精神,制定了青岛市对10人以上私营工厂共793家的公私
合营五年计划, 确定1955年完成120家,并成立重工、轻工、染织等工业局和私营工
业管理局,积极领导和推行行业公私合营工作。6月9日,全市13家私营自行车零件厂
实行公私合营,全部并入公私合营青岛自行车厂(1954年已先行并入5家) 。至此,以
1954年1月成立的国营青岛自行车厂为主的公私合营青岛自行车厂在全市第一个实现
了全行业公私合营。1955年12月,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
问题的决议》(草案)制订规划,提出全市公私合营的计划及宣传要求,在全市推行全
行业公私合营工业。 12月6日,29家私营火柴厂、28家私营绸布厂同时被批准实行全
行业公私合营。至年底,全市实现公私合营工商业已达172家。
1956年1月15日, 北京市民举行联欢会,庆祝北京市第一个实现工商业全行业公
私合营。19日,青岛工商界召开临时代表会议通过决议,要以首都为榜样,向政府申
请,争取三天全部实现公私合营。20日,市政府宣布接受全市私营工业23个行业、私
营商业24个行业申请公私合营的要求,全部批准为公私合营。至此,全市49个私营工
商行业全部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已经统计批准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私营工商业共4459
个,从业人员26879人,连同以前合营的企业,全市公私合营共944户,私方人员6155
人,其中代理人286人;职工38353人;资本总额为5556.7万元,其中私股3851万元,付
私股定息制度从1956年1月1日起实行。
完成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青岛解放后,市人民政府对破产手工业者进行紧
急赈济和调查摸底,帮助其恢复、发展生产。针对手工业主要是个体生产,资金少、
规模小、技术落后、势力薄弱等特点,引导手工业者走合作化道路; 实行组织起来,
集体劳动, 分工协作, 逐步过渡到半机械化和机械化的生产,实现社会主义改造。
1950年,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和山东分局的指示,选择产品急需、生产较集中、
人员情况较熟、思想发动较充分的行业,成立了修船、制线、窑业、竹器、筐篓、纺
绳等6个生产合作社。 市政府和银行、国营公司对其作了减免税收、贷款优惠、加工
定货、收购包销、查验放宽等方面照顾,扶持其发展。1952年,又成立了锻铁、木器、
缝纫3个生产合作社。1953年春,成立沙发、篷套、电器等9个生产小组,又发展成立
了2个生产合作社。至1954年底,全市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25个,供销合作社4个,
生产小组26个,共计社员3771人,全年产值932亿元(旧人民币) ,产值和人数比1953
年增加一倍左右。
1954年11月,市人民政府在青岛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要进
一步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5年,中共中央对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提出“统
筹兼顾、 全面安排、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青岛市人民政府于3月份成立手
工业管理局,在普遍整顿原有社、组的基础上,又发展生产合作社52个,供销合作社
6个, 生产小组139个,共计197个社、组,人员8188名。此后,在农业合作化和资本
主义工商业改造两个高潮的推动下, 全市性的手工业合作高潮迅速形成。1956年1月
21日,即批准全市私营工商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第二天,市政府批准全市手工业
户9000余个、 22000余人全部入社,实现了手工业全行业合作化。至年底,全市手工
业者93%即24695人参加了手工业合作社(组)。广大手工业者组织起来之后,改变了旧
的生产关系,从根本上克服了分散个体经营时无法克服的困难和不稳定状态,增加了
生产, 改善了生活。 1956年手工业总产值达到9527万元,比1955年增长81.79%,比
1949年增长了3倍多。1956年劳动生产率比1955年提高了24.4%。
合作化使研究提高技术成为可能,一般社都成立了技术研究组织,互相交流经验。
1956年127种主要产品的质量,有64种达到计划要求的100%,有52种达到90%以上。部
分产品(如刺绣、食品) 的质量已达到出口标准。全年增加新的花色品种473种,其中
有排气风扇、汽车、麻板纸、颜料桶、胶领衬衣等产品,都是全市手工业过去不能生
产的。 手工业产品的成本也有了降低。铁业、刺绣、窑业等8个行业13种产品成本,
1956年比1955年降低8%。合作化以后,联社可以统一安排生产任务,调整劳力和分配
原料,从而大大减少了忙闲不均的现象,生产比较均衡,产品价格也不受淡旺季的影
响。合作化以后更多依靠集体的力量来克服生产中的困难。如1956年有许多社(组)原
材料供应不足,由于采取了各种办法,全年解决了钢铁3000余吨、木材2836立方米、
橡胶废料165吨等大批原材料。 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社员收入增加,手工业者的生
活得以改善。 1956年全市90%以上的社员劳动收入比入社前增加,社员的福利和文化
生活也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已有近2万人全部或部分享受到疾病医疗、因工或非因
工负伤、退休养老、生育等方面的福利待遇。对生活困难的社员进行了定期补助或临
时救济。对丧失劳动能力的社员实行了“五保”。各社普遍成立了文化学习室,有的
社还成立了图书室。至1957年第一季度,全市合作社(组)已积累了488万元的公积金,
为合作社以后的发展打下了有利基础。
完成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青岛是一个工业城市,农村仅崂山郊区一地,农民
(渔民)户数、人口较少。1951年,经过土地改革后的农民,在政府的扶持下,积极发
展生产,开展劳动互助。参加互助组的农户占总农户的28.5%,1952年发展到46.5%,
1953年又增加到53%。 渔民则组织成立了渔业合作社。由于互助合作运动的开展,农
业生产有了很大提高。 1953年虽连续遭到各种自然灾害的侵袭, 粮食总产量仍接近
1952年,小麦、玉米产量则超过1952年,渔业、果园、蔬菜等生产均有了相应发展。
1953年12月,中共青岛市委、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
决议》 ,至1954年3月,全市已有农业果园、蔬菜、渔业生产合作社32个。1954年11
月,市人民政府在青岛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要进一步对农业进
行社会主义改造。 此后,农业合作化运动逐步形成高潮。至1956年2月底,全市已有
高级农业社121处,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96.9%,高级渔业社13处,入社渔户占总渔户
的92%,基本上完成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实现农业合作化以后,虽然农业生产遭受了40余年未有的自然灾害,但由于合作
化发挥了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土地统一耕种,充分发挥了增产潜力; 集中了
人力物力,兴办了许多个体农民力所不能及的农田水利建设,使水浇田面积由总耕地
面积的12.6%扩大到25.7%;改进了耕作制度,合理运用了地力;实现了按劳付酬的分配
原则,提高了广大农民的劳动积极性; 依靠组织起来的集体防汛力量,战胜了严重的
水灾,因而保证了粮食生产计划的完成。1956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25亿余斤,比1955
年增产2.4%(其中小麦单位面积产量比1955年增长38.4%) ,提前完成了国家五年计划
规定的1957年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