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青岛市(特别市)政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2&A=8&rec=64&run=13

接收青岛 1928年11月,曾任孙中山秘书的陈中孚得到胡汉民、于右任的特别保
荐,被南京国民政府任命为青岛接收专员。陈中孚12月底到达青岛。但因日本以保护
侨民为由控制了青岛局势,陈中孚在青岛受到冷遇,“未敢冒然接收”,返回南京。
1929年3月28日, 南京国民政府对日妥协,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中日山东
撤军协定》,以承认日本在青岛、山东的特殊权益为条件,换取了日本撤军和同意国
民政府接收青岛行政权的承诺。陈中孚4月4日重返青岛。他一到青岛就拜访日本驻青
领事馆和青岛日军首脑,谋求日军协助接收青岛。不料日军竟借口“未奉日本驻华公
使芳泽的命令, 不能同意接收”。直到4月13日,日本驻青总领事藤田才同意南京国
民政府接收青岛。
4月15日,青岛宪兵司令吴思豫率宪兵司令部人员及第二团官兵抵达青岛。10时,
陈中孚率青岛接收专员公署官员至胶澳商埠局行接收典礼。中外来宾和新闻记者数百
人参加了青岛政权的接收。
维持统治秩序 南京国民政府接收青岛后,青岛当局先后制订和颁布文告、规定,
并整饬吏治,维持其统治秩序。
1929年6月29日,青岛特别市宪兵司令吴思豫发布文告:“在鲁省时局未定以前,
开会游行一律禁止。至于组织工会,应候特别市党部计划整理。自示之后,倘仍执迷
不悟,则本司令当行使职权,依法纠办,决不宽贷。”1929年12月,青岛特别市市长
马福祥威胁工人“安心工作,不得越轨”,杀气腾腾地强调,“鄙人为维持地方安宁,
决不稍存姑息, 定须依法惩办捣乱分子,务必驱除净尽。”1930年3月11日,市长葛
敬恩宣布: “工人不得怠工,务须努力工作,不良工人,决按法律惩办。”1931年12
月26日,市长沈鸿烈按照蒋介石“转饬学生救国团,各尽其责,勿越法规”的电令,
派军警阻挠学生在工人中宣传“抗日救国”。沈鸿烈迫使学校推行“学分淘汰制”,
限制和约束学生,并开除进步学生。
1932年,沈鸿烈颁布了施政纲要10条。第一条“整饬官吏修明政治”强调: 各官
吏须十分留心,十分自省,万不可稍涉大意。规定市府各机关官吏早六点起床,晚九
点熄灯, 除上下午办公外, 早晨进行朝会,下午定时阅报。市政当局还拟订了执行
《山东省公务员给假暂时规则》,并经多次修改补充,规定了严格的请假制度。请假
须填具请假书,经主管长官批准方可离开。病假每年合计不得逾三周,事假不得逾两
周,逾限应按日扣薪。旷职在一周以内者按日扣薪,在一周以上者,由主管长官给予
降级或撤职。办公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逾一小时以上者,按每日每小时应得薪
加一倍处罚,犯两次者记过并加倍扣薪,犯法者开除。沈鸿烈企图用这些措施,整顿
吏治,以提高办事效率,维持统治秩序。
扶持民族工商业 南京国民政府接收青岛,特别是日本从青岛撤军后,青岛政局
相对稳定,民族经济在市政当局的扶持下有所发展。1929~1937年,青岛的主要行业
由26个增加到34个,注册工商业户突破7000个。“九一八”事变后,东北的工商业户
纷纷向内地转移,青岛阳本印染厂等,变卖了在东北的厂产纷纷到青岛设厂。在市政
当局的鼓励和扶持下,中国氧气公司、山东烟草公司也来青岛设厂; 永裕盐业公司、
政记轮船公司、恒兴面粉厂、双蚨面粉厂、振业火柴厂、永利铁工厂、茂昌蛋业冷藏
公司、同泰胶皮公司等也在同期设立。翰成、明纪、新大纶、五福、广来、三和、光
华、德华、民生、建业、华福等民族资本纺织企业也相继建立。
随着民族工业的发展,青岛的商业和金融业也得到发展。东方菜业商场、青岛国
货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百货大楼、青岛物品证券交易所等相继在青岛开业; 中山路、
馆陶路等商业街逐步形成; 交通银行青岛分行、金城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分行、大陆
银行、中国实业银行青岛分行等荟萃青岛,成为与外国金融资本相抗衡的力量,促进
了民族经济的发展。
推进地方自治 30年代,青岛市政当局成立了地方自治委员会,旨在推进地方自
治,加强乡村建设。为此将全市乡村划为若干区,成立李村、九水、崂东、夏庄、沧
口、阴岛、薛家岛乡村建设办事处及水灵山岛等分处,由政府派员常驻各处服务。办
事处除执行交办各项事务外,还负有调查农村实况向上级报告并指导地方实行的职责。
由市工务局督同各办事处拟定乡村道路建设办法,由各办事处发动民众义务劳动,市
政府拨专款选派技术人员等,于各区辟建干路支路,以及乡村小道。道路建成之后,
动力车辆可直驶各乡村任何一隅。针对乡村儿童上学困难,由教育局拟具乡村教育计
划,督同各乡区办事处普设小学,使每一大村有一完全小学,每一小村有一分校,儿
童可就近上学。新建校舍由政府出钱,民众出工。还调查学龄儿童,实行强迫教育,
否则科以罚金。另创办乡村中学及师范学校与职业学校,使小学毕业者有升学之所。
针对乡民就医困难,除扩充原有李村医院外,又于沧口、阴岛、薛家岛各乡区新建医
院,于四方、夏庄、九水、王哥庄、水灵山岛等六地设立诊疗所,使乡村病人得以就
近医治。1933年,市长沈鸿烈还约集金融界有关人士合组农工银行办事处,专办生产
贷款,手续简单,利息微薄,乡民称便。
加强城市建设 30年代初,青岛市政当局加大了城市建设的力度,每年财政支出
临时费(约160万元) ,主要用于开发性的市政工程建设和公用设施建设。鉴于码头不
敷应用的现实, 市政当局于1932年始建三号码头,于1936年2月完工,长约1140米,
为中国政府接收青岛后第一大工程,也是当时全国最大的工程之一。码头的扩建,使
青岛港的航运有了明显发展。青岛港不仅开辟了通往天津、上海、广州等国内主要港
口的十几条航线, 还有直达日本的3条航线和远航欧美的航线。青岛港的进出口贸易
额在全国港口中由第七位跃居第三位。
与此同时,1933年动工兴建了船坞,在小港增建第二浮动码头,在四川路建造了
海军栈桥,并重修了前海栈桥,延长了桥身,增建了回澜阁。
鉴于市区里弄杂院湫隘污浊的事实,青岛市政当局于30年代初开始兴建平民住所。
提出三种建设办法: 一是由公家拨款兴建,二是民众自行建筑,三是慈善团体代为建
筑。由公家拨款建筑的平民住所主要安顿贫民,以充当佣工、苦力、摊贩和贫苦妇女
为限。由民众自建的住所,由政府拨发公地建筑,不取地租; 如资金困难的,则给予
酌量贷款,分期归还。由慈善团体代建的平民住所,则由政府无偿拨给土地,廉价租
给贫民。期间所建平民住所,多者700户,少者300户,均规模整齐。
1935年,青岛市政府制订了《青岛市施行都市计划方案》,将青岛市分为行政、
港埠、 住宅、商业、工业五个区域。期间,还于1933年6月建成了青岛体育场,成功
地举办了第十七届华北运动会。先后落成了市图书馆、青岛市礼堂、山东大戏院,扩
建了第一海水浴场。
发展教育事业 30年代,青岛市政当局每年在经常费中拨出专款,用于发展教育
事业。开始重点放在兴办小学、普及国民教育上。由于经费有限,提倡官办民助,由
政府出资建校舍、聘教师,由学校所在地筹款购置设备教具。市区增建重点小学两所,
即太平路小学、沧口小学,扩建了黄台路小学、台东六路小学、台西镇小学。为适应
小学教育的发展,还采取应急措施,在江苏路小学、市立中学设立小学教师培训班,
创办李村师范学校,并每年举办小学教师暑期学校,提高小学教师的教学水平。
此外,青岛市政当局还积极推行平民教育,开展职工补习教育。青岛市政当局指
令一些规模较大的工厂,限期开办职工补习学校。在政府的推动下,茂昌蛋厂、振业
火柴厂、冀鲁针厂、华新纱厂等企业开办了职工补习学校。还兴办民生工厂,招收崂
山青年学生入厂学艺,供给膳宿; 开办女子职业补习学校,由政府出资聘请教师,提
供校舍,让妓女上学。平民教育的推行,使全市文盲逐渐减少,德日奴化教育的流毒
逐渐肃清。
镇压革命运动 1929年7月,青岛日商大康、内外棉、隆兴、钟渊、富士、宝来6
大纱厂,以及铃木丝厂和华祥、山东两个火柴厂的工人举行反日大罢工。日商青岛火
柴厂、和田和滨恒木厂、英商大英烟厂、祥泰木厂、峰村油坊的工人也进行了罢工和
斗争。参加罢工的总人数达2.4万人,时间长达4个月之久。8月7日,日本驻青总领事
藤田荣介向市长吴思豫提出抗议,并以“工潮若不息,将派海军上陆”相威胁。吴思
豫当即急电南京政府,并于当日晚邀请党政军警首脑商定出镇压工潮的五项办法。随
后, 吴思豫实施全市户口大检查,进行搜捕,被捕者近百人。8月19日,宪兵队又以
共产党嫌疑为名, 捕去大康纱厂工人代表张振邦、杨永泉和内外棉厂工人徐明光。9
月8日, 捕去大康纱厂工人郭景山。这期间,青岛市政府还将失业工人驱赶回原籍。
11月下旬,大康、钟渊纱厂罢工工人同日商厂主展开反强行复工的斗争。11月23日,
市长马福祥勾结日本领事藤田荣介签署了《日商九厂复工之办法》,开除工人250名。
11月27日, 马福祥带领一个混成团的兵力, 并派出大批警察、保安队和海军陆战队
500人到日商各工厂强迫工人复工。
1930年3月中旬, 大英烟厂工人为增加工资举行全体罢工。蒋介石电令青岛市市
长葛敬恩“设法消弥,以维税源”。葛敬恩针对烟厂罢工事件,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
宣布了平息工潮的四条措施,取消工人对资方的一切正义要求。四条措施激起了工人
强烈反抗。“中华全国总工会援助大英烟厂后援会”发出《为援助大英烟厂工友罢工
告全市各工厂工友书》,号召全市工人声援烟厂工人的罢工斗争。罢工持续了一个多
月,迫使市政当局和日本资本家释放了被捕工人,并招回了开除的60名工人复工。
1936年11月19日, 日商大康、内外棉、瑞丰染厂等工厂约3万工人举行反日大罢
工。11月21日,市长沈鸿烈布置公安局采取镇压措施,并下令中国海军陆战队登陆,
担任日本厂所在地的警戒任务。 12月1日,沈鸿烈还贴出布告宣布解决工潮的四条办
法,告戒工人“务必恪守秩序,安心工作,不得有罢工、怠工事情,尤不得有秘密集
会、结社及一切越轨行为,倘敢故违,决不宽贷。”沈鸿烈亲自出马到四方、沧口督
饬工人复工; 公安局长、社会局长在大批军警护卫下,奔走往返各日商工厂连晓喻带
威胁, 逮捕工人150多名。12月3日,日本海军联合陆战队755人在青岛登陆,并从中
国军队手中接管了日商工厂的警戒。8日,日商各厂宣布开除工人531名。10日,日本
向沈鸿烈提出开业的七项条件,沈鸿烈根据日本人的要求,做出了六项复工决定。沈
鸿烈还把保安大队和中国海军陆战队,以及从威海调来的海军教导队部署在四方、沧
口日商工厂区域监督、监视工人。各厂工人被迫复工。
实施焦土抗战 “七七”事变后,青岛当局外示镇静,内心恐慌,不仅不发表抗
战言论,还压制市民的爱国行动。青岛当局贴出布告宣称青岛不会发生战事,严禁传
播“谣言”,工人要照常上班干活,市民不得外迁等。
1937年8月14日下午, 日军在青岛制造了“德县路事件”。事件发生后,前海、
后海的10余艘日本军舰开近青岛海岸,准备武装登陆。沈鸿烈在全国人民抗日行动的
影响下,从观望、不抵抗,转向“一面交涉、一面抵抗”,明确拒绝了日军登陆要求,
秘密成立了青岛防卫指挥部,自任总指挥。并在滨海山头设置了炮位,构筑了工事,
称如战事爆发, 对日侨日厂将不负保护之责,与之同归于尽。8月24日,日本内阁会
议同意了日本军方“把夺取青岛放一放”的建议,并派外务省同韩复榘、沈鸿烈交涉
撤侨及遗留财产的保护问题。 8月25日,日本驻青总领事大鹰开始与沈鸿烈谈判,以
保证不在青岛发动进攻为诱饵,换取了沈鸿烈对日侨撤离并保护日侨财产的承诺。
12月13日南京陷落,华北日军加紧了对山东的攻势。沈鸿烈在国民党第51军奉令
南调后,更无驻守青岛之意,决定实行“焦土抗战政策”。12月18日,沈鸿烈派部队
将日商九大纱厂同时引爆,日本人的工厂尽成灰烬,其他日本在青岛的工厂如啤酒厂、
铃木丝厂、丰田油厂及太阳橡胶厂等,亦被彻底摧毁。12月25日,将装满砂石、煤渣
的镇海、永翔、楚豫、同安、江利等五艘军舰和飞鲸、金星、土星等五艘港作船,沉
在大港和小港航道上,封锁了港口。31日,沈鸿烈撤离青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