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人事处于1949年11月正式成立。 1956年4月,青岛市人民政府改
为青岛市人民委员会, 市政府人事处改为市人委人事处。1962年4月,人事处增设监
察科。1963年4月,人事处改称人事监察处。
“文化大革命”期间,青岛市的人事制度遭到冲击,人事工作受到干扰。人事监
察处解体,人事工作由市革命委员会政治部组织组承担。
“文化大革命”后,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地方各级政权机构实行党政分设的要求,
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成立了人事局, 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也移交人事局管理。
1980年7月, 青岛市撤销革命委员会,成立了青岛市人民政府,人事局隶属市政府。
同年12月,恢复青岛市编制委员会。编委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与市人事局
合署办公。同时,根据工作需要,人事局内部机构又增设了干部三科,负责干部奖惩、
任免工作。至1984年12月,青岛市人事局设秘书科、干部调配科、工资福利科、奖惩
任免科、干部培训科、老干部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
公室、市编委办公室。1987年内部机构改变名称,科改称处,原秘书科改称办公室,
原老干部科改为政工处,增设了调查研究处。编委办公室下设行政编制管理科、事业
编制管理科。 1991年初,增设老干部工作处。同年4月,撤销调查研究处,增设外资
企业干部管理处。 1992年初,市科委的科技干部处归属市人事局。同年5月,撤销外
资企业干部管理处,其职能移交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12月,建立人才技术交流中心,
为隶属市人事局的事业单位。
第三节 人事管理机构
青岛市人民政府人事处于1949年11月正式成立。 1956年4月,青岛市人民政府改
为青岛市人民委员会, 市政府人事处改为市人委人事处。1962年4月,人事处增设监
察科。1963年4月,人事处改称人事监察处。
“文化大革命”期间,青岛市的人事制度遭到冲击,人事工作受到干扰。人事监
察处解体,人事工作由市革命委员会政治部组织组承担。
“文化大革命”后,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地方各级政权机构实行党政分设的要求,
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成立了人事局, 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也移交人事局管理。
1980年7月, 青岛市撤销革命委员会,成立了青岛市人民政府,人事局隶属市政府。
同年12月,恢复青岛市编制委员会。编委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与市人事局
合署办公。同时,根据工作需要,人事局内部机构又增设了干部三科,负责干部奖惩、
任免工作。至1984年12月,青岛市人事局设秘书科、干部调配科、工资福利科、奖惩
任免科、干部培训科、老干部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
公室、市编委办公室。1987年内部机构改变名称,科改称处,原秘书科改称办公室,
原老干部科改为政工处,增设了调查研究处。编委办公室下设行政编制管理科、事业
编制管理科。 1991年初,增设老干部工作处。同年4月,撤销调查研究处,增设外资
企业干部管理处。 1992年初,市科委的科技干部处归属市人事局。同年5月,撤销外
资企业干部管理处,其职能移交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12月,建立人才技术交流中心,
为隶属市人事局的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