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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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0年7月25日举行。 市人大常
委会副主任武杰就市人大常委会怎样履行自己的职责和如何开展工作的问题讲了话。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研究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及办事机构的设置问题。会议任命吕延庆为市人大常
委会秘书长。
第二次会议于1980年10月11~15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许善义《关于
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初步安排的汇报》,市中级人民
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汇报; 听取了副市长宋玉珉关于青岛市赴日经济考察团情
况的汇报;会议任命法院工作人员8人,检察院工作人员16人。
第三次会议于1981年1月12~13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主任宋兹心关于市
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以来的工作报告,副市长许善义关于青岛市1980年物价情况和
今后加强物价管理意见的汇报。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对市场物价管理的决议》。会
议决定任命杨准、邢智友、王汉武为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邢智友兼人大常委
会办公室主任。 任命市人民政府工作人员1人,法院工作人员8人,检察院工作人员6
人。
第四次会议于1981年4月6~9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陈宗元关于1981
年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的报告,市公安局局长李逵道关于继续整顿社会治安情况
的报告,市民政局局长、市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玉堂关于青岛市县级直接选举工
作的总结报告; 审议了市物价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物价大检查的情况和加强物价管理
意见的汇报。会议通过了《关于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进
一步整顿社会治安保障经济调整顺利进行的决议》 。会议任命市人民政府工作人员5
人,免职3人;任命法院工作人员11人,免职1人。
第五次会议于1981年6月18~23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宋玉珉关于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说明,市建委副主任李克伟关于《青岛市城市建设管理办
法》的说明,市文委副主任刘涛关于《青岛市市容卫生管理规定》的说明,市政府秘
书长李延令关于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提案处理情况的报告。会议确定《青岛市城市总
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修改后,报省审议,转报国务院审核批准; 《青岛市城市建设
管理办法》和《青岛市市容卫生管理规定》由市人民政府修改后颁布实施。会议任命
政府工作人员38人,免职9人。
第六次会议于1981年10月21~23日举行。会议听取了副主任周化南关于省五届人
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情况的传达报告; 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陈波萍关于农村搞好生产
抗旱救灾工作的报告,市公安局局长李逵道关于当前社会治安情况和进一步整顿社会
治安的报告。会议任命检察院工作人员12人。
第七次会议于1981年12月11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李秉政关于青岛市友
好访问团访日情况的报告,副主任周化南关于召开青岛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草案) 的说明;通过了《关于召开青岛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会议免去杨
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第八次会议于1982年1月11日举行。 全国人大代表郭绍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训睷分别在会上传达了全国和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精神。
第九次会议于1982年3月1~2日举行。 会议听取了副主任宋兹心关于省人大常委
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的传达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陈波萍关于青岛市抗旱“双保”
和生产救灾情况的报告,副市长宋玉珉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安排情况报告以
及《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规定(草案)》,市人事局局长姚化
振关于拟定《青岛市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纪律处分批准权限和手续的暂行规定》
的说明。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抗旱“双保”和生产救灾的决议》,原则批准了《青
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规定》,批准了《青岛市国家行政机关工
作人员行政纪律处分批准权限和手续的暂行规定》。
第十次会议于1982年3月23~24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
治文关于推迟召开青岛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的说明,市计划委员会主任顾建华关于
青岛市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及1982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
市财政局副局长王明远关于青岛市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市经济
委员会主任祝盛业关于企业整顿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推迟召开青
岛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关于1982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1981年财政
决算、1982年财政预算的决议》。会议任命臧坤为青岛市副市长; 任命林毅为市人大
常委会副秘书长;任命法院工作人员6人,免职1人。
第十一次会议于1982年5月12~15日举行。 会议学习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法修改草案》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
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决议》; 听取了副主任赵西林关于省人大
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精神的传达报告; 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旭生关于
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汇报,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马骏农
关于第三次人口普查准备情况和实施意见的报告; 听取了主任李治文关于市人大常委
会友好访问团对日本下关市访问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贯彻执行两个〈决定〉
坚决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议》、《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人口普查工作的
决定》、《关于动员全市人民开展宪法修改草案讨论的决议》。会议任命栾允璋、杨
金章、王季璞、姜兆琮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第十二次会议于1982年7月16~17日举行。 会议学习、讨论宪法修改草案并提出
修改意见。会议免去政府工作人员职务1人,任命检察院工作人员5人。
第十三次会议于1982年9月16~18日举行。 会议听取了副主任赵西林赴东北五城
市学习人大常委会工作经验的汇报,副主任周化南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今后几个月工作
安排的意见。
第十四次会议于1982年12月10~12日举行。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韩洪勋关于青岛市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市卫生局局长曲安民关
于妇幼卫生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副主任宋兹心《关于召开青岛市第九届人民
代表大会决议(草案)》的说明。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青岛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的
决议》,《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决议》。会议审议并批准了市政府关于修改《青
岛市城市建设管理办法》 中对房屋间距规定的报告。会议任命政府工作人员3人,免
职1人;任命法院工作人员11人,免职1人。
第十五次会议于1983年4月1日举行。会议决定1983年4月4日召开市九届人大第一
次会议,讨论了召开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原则通过了提请市九届人大
一次会议审议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会议还通过了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议
程草案以及主席团、秘书长、议案审查委员会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决
算审查委员会等组成人员名单草案。会议还审议了关于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提案办理
情况的书面报告。会议决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的资格审查工作。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3年4月11日举行。 会议学习
了中共中央关于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指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 讨论了上届人大常委会拟定的《代表工作暂行条例
(草案)》,并初步讨论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会议任命张宣兼任市人大常委会秘
书长。
第二次会议于1983年6月29日至7月1日举行。 全国人大代表、市委副书记王今吾
传达了全国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的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化南作的
关于建立代表组开展代表活动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宗元作
的关于市人大常委会设立政法、财政经济、城市建设、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说明。 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上述几个委员会的决议和
《关于联系代表开展代表活动的决定》。
第三次会议于1983年8月17~18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宋玉珉《关于
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问题的报告》,市公安局局长李逵道《当前治安形势和集中打击
刑事犯罪的情况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主任顾建华《关于制止乱涨生产资料价格和向
建设单位乱摊派费用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议》。
第四次会议于1983年12月6~8日举行。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1983]36号文件和邓
小平、陈云的重要讲话。听取和审议了市文化局副局长赵聪智关于青岛市文化艺术工
作中精神污染的一些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教育局副局长郑世侗关于坚决清除精神
污染保护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报告,公安局副局长王银令关于严厉打击流氓团伙分子
利用诲淫性物品进行犯罪活动的报告,卫生局副局长殷树萍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情况报告,民政局副局长徐兴昆关于接收平度、莱西两县情况
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稔五关于平度、莱西两县补选市九届人大代表
决定的说明,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平度、莱西两县补选市九届人大代表的决定。会议任
命法院工作人员4人,免职2人。
第五次会议于1984年3月6~8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主任周化南关于召开
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的说明,副市长宋玉珉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
划的批复》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意见的报告,市环卫园林管理局负责人关于《1984
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安排意见的汇报》,市司法局负责人《关于开展保护妇女儿童合
法权益宣传月活动的情况报告》。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青岛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和实施
〈总体规划〉的决议》、《关于动员全市人民开展植树绿化运动的决议》。会议任命
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周化南兼主任,曲安民、修仁道、牟毅夫为副主任,
委员白永秀、安文山、刘惠贤、张晦庵、李爱昌。会议还任命了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
员。政法工作委员会: 王衍宝为主任,周明哲为副主任,委员有邵聚田、杨方志、朱
燕惠。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王稔五兼主任,华泽宇为副主任,委员乐华勤、王泽志、
李恩兆、石美盛、李昭丰。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孙涛为主任,杨金章为副主任,委
员麻孙华、管惠远、李安。城市建设工作委员会: 李介民为主任,徐国轩为副主任,
委员李嘉泳、何早英、孙宝元、宋德安。
第六次会议于1984年4月4日举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向九届二次代
表大会提出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秘书长马骏农关于市九届人大一次会
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还通过了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的议程
以及主席团、秘书长、议案审查委员会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决算审查
委员会等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第七次会议于1984年6月11日~14日举行。 全国人大代表、市委副书记王今吾传
达了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许善义关于进一步对外
开放的报告,副主任王稔五关于市县以下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报告和关于市人大常委会
1984年下半年工作要点的说明。会议任命顾建华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任,免去王稔五兼任的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的职务; 任命徐国轩
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其城市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的职务; 免去林毅、王
汉武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的职务。会议还任命政府工作人员27人,免职12人; 免去
法院工作人员职务7人;任命检察院工作人员2人,免职2人。
第八次会议于1984年8月16~18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许善义《关于
我市城市改革的情况报告》和市政府《关于建立青岛大学的报告》。会议作出了《关
于建立青岛大学的决议》。会议任命牟秀美为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
任,任命栾允章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免去邢智友兼任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主任的职务;任命政府工作人员4人。
第九次会议于1984年10月26~29日举行。会议传达了全省市、县人大常委会工作
经验交流会的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副主任王稔五关于市县、区和乡、镇选举工作情况
报告,副市长施稼声关于青岛市环境保护工作和今后意见的报告,通过了《青岛市防
治大气污染管理暂行规定》和《青岛市环境噪音管理暂行规定》。会议任命政府工作
人员2人,免职2人;任命法院工作人员21人,免职4人;批准任命县检察院工作人员1人。
第十次会议于1984年12月25~26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邹凤舞《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的报告》,市公安局副局长王银令《关于严
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化南《关于增补市第九届
人大代表的报告》。会议任命政府工作人员2人,免职1人;任命法院工作人员4人,免
职2人;任命检察院工作人员9人,免职1人;任命海事法院工作人员7人。
第十一次会议于1985年2月26~28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副局长张鸿逵关于贯彻实施《经济合同法》的情况报告,市司法局局长高仁平关于司
法行政工作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闵祥超关于市人大
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九届人大第三
次会议的决定。会议任命政府工作人员1人,免职1人; 任命法院工作人员21人,检察
院工作人员19人。
第十二次会议于1985年3月15日举行。 会议审议和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向市九届
人大第三次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
审查报告,会议还通过了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以及主席团、秘书长、议案审
查委员会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等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第十三次会议于1985年5月17~19日举行。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代表王垂泰传达
的全国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宋玉珉关于贯彻环保法情况
的报告,市长臧坤关于访问美国长滩市情况的报告,主任李秉政关于访问日本下关市
情况的报告。会议任命政府工作人员1人。
第十四次会议于1985年7月25~27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司法局局长高仁
平《关于全市法制宣传情况和在五年内普及法律常识规划的报告》 , 副市长施稼声
《关于我市贯彻〈食品卫生法〉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市体委主任刘同钜《关于
体育工作的报告》; 作出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
会议任命李乃久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免去张宣兼任的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的职务;
任命政府工作人员1人;免去检察院工作人员职务1人。
第十五次会议于1985年9月23~26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郭松年《关
于我市遭受今年第九号台风袭击受灾和抢险救灾情况的报告》,市公安局局长李逵道
《继续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争取我市社会治安情况进一步好转》的报告,市人
民检察院检察长邹凤舞《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准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审计局局长隋家滋《关于我市审计工作情况的
报告》。会议任命政府工作人员4人,免职1人。
第十六次会议于1985年11月26~27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教育局局长郑世
侗《关于我市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
市财政局副局长殷树明《关于我市实施〈会计法〉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市政府
秘书长李延令《关于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人民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
报告》 、还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几项制度的意见》。会议任命政府工作人员2
人。
第十七次会议于1986年1月22~23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臧坤《关于我
市友好访问团访问墨西哥阿卡普尔科市的情况报告》,副市长许善义《关于我市一九
八五年对外开放工作情况和一九八六年工作打算的报告》,市统计局局长李文《关于
我市学习宣传贯彻〈统计法〉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市计量局局长王鑫贤《关于
我市实施〈计量法〉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汇报》,还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
1986年工作要点(草案)。会议任命政府工作人员1人。
第十八次会议于1986年3月24~26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
长邹凤舞《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情况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杨准《关于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情况报告》,市工商局局长毕兴华《关
于我市查处违法经济案件情况的报告》,副市长宋玉珉《关于市区铁路两侧改造整顿
的意见的报告》,市环卫园林局局长王聚盛《关于一九八五年城镇绿化工作情况和今
后安排意见的报告》。会议就市区铁路两侧改造整顿问题作出了决议。会议补选高维
真、戴明德为省六届人大代表,会议还任命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组成
人员:周明哲为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孟凡中、宫希祯、傅清沛、张向千为委员;华泽
宇为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凌邗江为副主任,王咸瑞、陈永建为委员; 刘培基、王国
仪为城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秉治、何福宗为委员; 沈和生为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殷树萍、肖义贤为委员; 葛世虎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冯维田为办
公室代表联络处处长。会议免去王衍宝市人大常委会政法工作委员会主任的职务、顾
建华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的职务、李介民市人大常委会城建工作委员会
主任的职务、孙涛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会议决定邵聚田、
杨方志不再担任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王泽志、李恩兆不再担任市人大
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委员,李嘉泳不再担任市人大常委会城建工作委员会委员。
第十九次会议于1986年5月29~30日举行。 会议审议和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秉政《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通过了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议
程草案以及主席团、秘书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议案
审查委员会等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和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任命徐国轩为市人大常委会
城建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任命栾允章为教科文卫委
员会主任,免去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任命法院工作人员1名,免职1人。
第二十次会议于1986年7月28~30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宋玉珉《关
于在全市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市公安局局长王银令《关
于深入开展“严打”斗争、严密治安管理确保我市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好转的报告》,
副市长施稼声关于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情况的报告,市史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李
延令关于青岛市地方志工作的报告。会议还印发了市政府关于办理市九届人大四次会
议改变城市居民现行供煤办法议案的报告。会议任命政府工作人员1人,免职2人; 任
命检察院工作人员2人,免职1人;免去法院工作人员职务1人。
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86年9月23~26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
察长邹凤舞《关于运用法律武器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报告》,市
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殷康生《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的情况报告》,市环保局局长于常法
《关于我市执行环保法情况和意见的报告》 。会议任命政府工作人员6人,免职3人;
任命法院工作人员3人。
第二十二次会议于1986年11月25~27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劳动局局长刘
鹏贤《关于我市进行劳动制度改革情况和意见的报告》,市政府农业办公室主任许庆
通《关于我市农村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房产管理局局长林民庆《关于〈青岛市
公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和〈青岛市市区铺面房屋管理暂行规定〉的说明》,市人大
常委会副主任韩洪勋《关于青岛市县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的
报告》,市政府《关于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扩大市内五区职权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任命邢智友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王金瑞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
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政府工作人员职务1名;任命法院工作人员2名,免职1名;任命
检察院工作人员4名。
第二十三次会议于1987年1月14~17日举行。 会议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选
举法和组织法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王增益《关于一九八六年财政收支
平衡情况和一九八七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报告》,市房产管理局局长林民庆《关于
修改〈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说明》,市政府秘书长李延令《关于市
九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和一九八六年以来人民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1987年工作要点》。会议任命政府工作人员1人。
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987年3月10~11日举行。 会议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
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向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
的工作报告(讨论稿),审议并通过了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草案以及主席团、秘书
长、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和议案审查委员会等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会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青岛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会议任命政府工作人员1人。
第二十五次会议于1987年5月21~23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秦家浩
《关于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情况的报告》,副市长宋玉珉《关于全市普及法
律常识和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情况的汇报》,市公安局局长王银令《关
于“严打”斗争情况和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汇报》。会议任命冯维田为市人大常委会
副秘书长,免去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代表联络处处长职务,任命王金瑞为市人大常
委会办公室代表联络处处长,免去其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政
府工作人员职务1人;批准任命检察院工作人员12人。
第二十六次会议于1987年8月3~6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施稼声《关
于我市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工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洪勋《关于我
市县 (市) 区、乡镇两级人代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市税务局局长刘守惠
《关于贯彻工商税收法规加强税收工作的报告》,市园林局局长于志寿《关于市区十
座山头封山建园工作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王增益《关于青岛市财政单列情况
和今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
教育法〉的决议》。会议任命王永章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任命政府工作人员2人,
免职1人;任命法院工作人员9人,免职5人。
第二十七次会议于1987年9月22~25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许善义
《关于青岛市对外开放工作的情况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闵祥超《关于市九届人大
五次会议议案和1987年人民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科委主任程
友新《关于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情况的汇报》。会议任命法院工
作人员1人,免职1人。
第二十八次会议于1987年11月18~20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
主任赵明甫《关于我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市旅游局局长
王心泰《关于青岛市旅游业发展情况及今后意见的汇报》。会议作出了《青岛市第九
届人大常委会关于选举青岛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召开市第十届人代大会第一
次会议的决定》。
第二十九次会议于1987年12月28~29日举行。会议听取和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
员会副主任曲安民《青岛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青岛市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秉政《青岛市第九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审议并通过了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
案以及主席团、秘书长、议案审查委员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决算审
查委员会等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8年1月14~15日举行。 会议
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1988年上半年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关
于联系代表开展代表活动的决定。
第二次会议于1988年3月8~12日举行。会议听取了市长郭松年提请重新任命的40
名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报告, 介绍了4名新提请任命的干部。通过了对40名市政府组
成人员的任命, 4名因票数不过半数未予通过。 会议还听取并审议了副市长宋玉珉
《关于评选、确定市树、市花工作情况的报告》,确定雪松为青岛市市树,耐冬和月
季为青岛市市花。会议任命法院工作人员2人,免职1人;任命检察工作人员1人,免职
1人。
第三次会议于1988年4月11~13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胡延森关于计
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青岛海事法院院长王金鹏关于青岛海事法院工作报告。市环
保局局长于常法关于《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草案)和《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实
施办法》 (草案) 的说明。会议对上述规定和办法草案进行了初步审议。会议作出了
《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决议》。会议任命政府工作人员1人,免职1人。
第四次会议于1988年5月27~30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秦家浩关于青
岛市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情况的报告,市司法局局长于锡仁关于全市普及法律常
识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王增益关于青岛市1987年财政决算和1988年1~4月财政
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文化局局长管允其关于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的情况报告。
会议作出了《关于继续深入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关于青岛市一九八七年财政决
算和一九八八年一至四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决议》。会议补选白恩水为山东省七届
人大代表。会议任命政府工作人员1人; 任命法院工作人员9人;任命检察院工作人员3
人。
第五次会议于1988年7月26~29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郭松年关于市政
府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市公安局局长王银令关于当前社会治安
形势和采取的工作措施的报告,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阎立芬关于青岛市对外
经济贸易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副市长程友新关于青岛市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情
况的报告,副市长胡延森关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情况的汇报。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
委会主任王今吾关于开展执法大检查和关于设立代表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的说明。会
议作出了《关于开展执法大检查的决定》、《关于设立代表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的决
定》。会议任命政府工作人员2人。
第六次会议于1988年9月6~8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
国轩关于对《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草案)和《青岛
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草稿)的修改说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冠升关于开展打击
经济犯罪斗争的情况报告,副市长徐世甫关于青岛市肉禽蛋奶生产情况及今后发展意
见的报告,副市长胡延森关于市场、物价情况的汇报。市物资局副局长周启慧关于对
型煤供应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了《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
染防治法〉办法》和《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会议免去邢智友兼任的市人大常
委会办公厅主任职务,栾允璋的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王季璞
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王金瑞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代表联络处处长职
务; 任命栾允璋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杨金章为市人大常委会教科
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季璞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王金瑞
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赵春光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
员会副主任。会议任命检察院工作人员9人;免去法院工作人员职务1人。
第七次会议于1988年11月15~17日举行。会议学习讨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
加强民主法制维护安定团结保障改革和建设顺利进行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
胡延森关于清理整顿公司、打击“官倒”和查处伪劣商品情况的汇报,市土地管理局
局长袁本令关于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的情况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殷康生关于民
事审判工作的报告,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吴希善关于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
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了《青岛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全
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民主法制维护安定团结保障改革和建设顺利进行的决定〉的
决议》。会议任命海事法院工作人员8人。
第八次会议于1989年1月11~14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宋修业关于在全市开展执法大检查情况的汇报,市计委副主任李桂荣关于青岛市1988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情况的汇报,市财政局
局长王增益关于青岛市198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情况的报告,
市监察局局长邓炳丰关于青岛市两级监察机关边组建、边工作情况的汇报,市长助理
田怀瑞关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1989年工
作要点,通过了关于市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决定。会议决定了市
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李乃久任主任委员,沈兆吉、牟毅夫、
王永生任副主任委员,安文山、张作桐、张积金、姜树茂、徐淑贞为委员。会议补选
刘紫宸、 张肇基为省七届人大代表。批准检察院工作人员免职1人。会议期间,安文
山、李洪宝、高传玺等九名委员依照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提出了《关于占用贵州路
公园建住宅的质询案》和《关于按照青岛市总体规划的要求重新审定贵州路填海建设
规划和火车站南端改造方案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于1989年3月8~10日举行。主任王今吾传达了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精
神。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李乃久《关于代表
资格的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邢智友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说明,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审议并通过了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
草案以及主席团、秘书长、议案审查委员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预决算审查
委员会等组成人员名单草案。会议还审议了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设立专门委员会的
决议草案,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会议通过了《关于
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关于将各工作委员会改为工作室的决定》。会议接受了魏
淑清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会议任命管凤亭为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
作室副主任;任命政府工作人员1人,免职1人;任命法院工作人员1人。
第十次会议于1989年5月16~19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物价局局长丁士民
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和加强物价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卫生
局局长刘镜如关于卫生改革工作的汇报,市公安局局长王银令关于青岛市社会治安情
况的报告。听取了市长助理田怀瑞关于制定《青岛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草
案)》有关情况的说明,市规划局局长袁本令关于《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草
案) 》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今吾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友好访问团访问日本下关
市的情况报告。会议期间,黄中兴、安文山、吴增寿等委员,对张新让、张志武以各
种手段送、借、换部分住房处理情况提出询问; 林鸿洲、穆广志、方积中等委员对咸
阳路新建三幢住宅小楼和岳阳路二幢住宅楼的经费来源、用途等提出了询问。市监察
局、规划局和市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人到会作了回答。会议通过了《青岛市第十
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搞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决议》。会议任命政府工作人员1人;
任命海事法院工作人员4人,免职2人;任命检察院工作人员1人,批准任命1人。
第十一次会议于1989年7月17~21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董尧椿关于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建设情况的报告,市农业局局长徐良玉关于青岛市粮食生产
现状和今后发展意见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殷康生关于经济审判工作情况的报
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国轩关于《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草案)
修改情况的说明,市教育局副局长姜万校关于起草《青岛市城市中小学校校舍场地规
划建设管理办法(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乃久关于《青岛市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草案)》的说明。会议通过了《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
理暂行办法》、《青岛市城市中小学校校舍场地管理办法》和《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会议任命政府工作人员1人,任命检察院工作人员1人。
第十二次会议于1989年9月20~22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秦家浩关于
全市乡镇企业发展和治理整顿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殷康生关于依法审理
经济犯罪案件的情况报告,市环境保护局局长于常法关于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情况和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局长刘光享关
于制定《青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草案)》的说明。会议期间,市长郭松年提出
辞去青岛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和俞正声为代理市长的建议。会议决定同意郭松
年辞去市长职务, 任命俞正声为代理市长。会议还任命政府工作人员2人,免职2人;
任命检察院工作人员5人,免职3人。
第十三次会议于1989年11月15~18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胡延森关于
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冠升关于开展经济犯罪举报工
作和贯彻两高院《通告》情况的报告,市政府秘书长吴希善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
议案和1989年人民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高
秉山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
表工作室主任王季璞关于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和贯彻意见的汇报,市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国轩关于《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草案)》暨《青
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草案)》修改的说明。会议通过了《青岛市古树名木保护
管理办法》,《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市)
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会议任命王季璞为青岛市第十届
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第十四次会议于1990年1月9~12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程友新关于起
草青岛市依法治市规划的说明,市教育局局长王锡衔关于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
报告,市民政局局长于瑞卿关于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情况的报告,市园林绿化管理
局局长刘光享关于青岛市城区植树绿化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通过了《青岛市人大常
委会信访工作暂行办法》、《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召开日期的决定》; 原则通过了《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一九九○年工作要点》。会议增
选曲立伟为省七届人大代表,任命王益山为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室副主任、
傅桂先为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处处长。任命法院工作人员2人,免职1人; 任
命检察院工作人员11人。
第十五次会议于1990年3月8~9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
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李乃久《关于增补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市人
大常委会向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工作报告、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青岛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以及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
第十六次会议于1990年5月16~19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徐世甫关于
青岛市加强农业情况的报告,市公安局局长王银令关于青岛市社会治安情况的报告,
副市长张先平关于青岛市清理整顿公司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乃久
关于县(市)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总结报告。会议还听取了市城
乡建设委员会主任李乃胜关于《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草案)》的说明、市公
安局副局长王吉宾关于《青岛市集会游行示威若干规定(草案)》的说明。会议通过了
《青岛市集会游行示威若干规定》、《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的决议》,通
过了设立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室、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室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改
称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决定。会议任命法院工作人员19人,免职1人;任命检察院
工作人员2人,批准任命12人。
第十七次会议于1990年7月17~20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俞正声关于青
岛市1990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王增益关于青岛市1990年上半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半年财政工作意见的报告,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宝芳关
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冠升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反贪污贿
赂斗争情况的汇报, 市政府秘书长吴希善关于确定青岛市建置时间和举行建市100周
年纪念活动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
徐国轩关于《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市水产局局长
肖世诚关于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了《青岛市
人大常委会关于举行青岛市建市100周年纪念活动的决定》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
管理办法》。会议任命冯维田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主任(兼),王永章为市人大
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兼),周明哲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室主任,赵春
光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室副主任,管凤亭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
董同昌为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室副主任,马根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
任; 免去王季璞的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职务,周明哲的市人大常委会法
制工作室主任职务,赵春光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职务,管凤亭的市人大
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室副主任职务。会议任命政府工作人员1人。
第十八次会议于1990年9月18~21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秦家浩关于
市政府机关廉政建设情况及今后意见的报告,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曾崇明关于
青岛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执行中外合资企业法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主任徐葆芝关于青岛市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水利局副局长王延俊关于青岛市农田
水利建设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隋家滋关于青岛市贯彻执行《审计条例》加强审
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民政局局长于瑞卿关于《青岛市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暂行规定
(草案)》的说明,市房产管理局局长林民庆关于《青岛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实施细则(草案)》的说明。会议任命政府工作人员1人,任命法院工作人员5人。
第十九次会议于1990年11月21~24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宋玉珉关于
全市第一个五年普法工作基本总结和第二个五年普法初步意见的报告,市科委主任唐
进倬关于贯彻《技术合同法》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殷康生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杨维昌关于青岛
市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土地管理局副局长袁法治关于《土地管理法》执行情况的
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闵祥超关于1990年人民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委员徐国轩关于《青岛市〈城市私
有房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法制
工作室主任冯维田关于《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的
规定(草案)》的说明。会议通过了《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
制定程序的规定》。会议免去姜兆琮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任命政府工
作人员6人,免职6人;任命法院工作人员1人,免职8人;免去检察院工作人员职务16人。
第二十次会议于1991年1月23~26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张先平关于
青岛市199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李乃胜关于1990年青
岛市城市建设、城市维护费计划执行情况及配套费收支使用情况的报告,市民政局局
长宗德岱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情况的报告,市政
府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肖宏林关于青岛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副主任、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委员徐国轩关于《青岛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办法
(修改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增寿关于青岛市
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关于市十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第15号议案、24号议案
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季璞关于补选代表
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通过了《青岛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办法》、《青岛市人大常委
会关于市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决定》 、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
《关于市十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第15号议案、24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关于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 原则通过了
《市人大常委会一九九一年工作要点》。会议任命凌邗江为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室
主任,沈和生为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室主任,葛世虎为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工作
室主任,李传民、娄继祥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马春先为市人大常委会财经
工作室副主任,赵明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调研室主任(副局级),赵振祯为市人大常
委会办公厅接待处处长(副局级)。免去华泽宇的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室主任职务,
杨金章的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室主任职务,葛世虎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
任职务; 免去刘学通的青岛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会议还任命检察
院工作人员2人,免职1人。
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91年3月6~7日举行。 会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向市十届人
大四次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通过了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以及主席团、秘书
长名单草案。会议任命法院工作人员1人,免职2人。
第二十二次会议于1991年5月20~24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李乃胜关
于青岛市“一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二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汇报,副市长程
友新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治理整顿文化市场情况的报告,市
经委主任朱九卿关于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情况的汇
报,市旅游局局长王心泰关于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林业局局长刘宗鉴关于森林法
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李逵道关于《青岛市保
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草案)》的审议结果的报告,市房产管理局局长林民庆关青岛
市房屋拆迁安置办法(草案)》的说明。会议通过了《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公
民中开展第二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青岛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
第二十三次会议于1991年7月23~26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俞正声关于
青岛市199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及完成全年计划措施的报告和说明,市公
安局局长王银令关于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报告,
市城乡建委副主任、城管办主任陈龙泉关于《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审议了市财政局关于青岛市199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
书面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的书面
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青岛市检察机关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书面汇报。会议通
过了《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会议任命政府工作人
员4人,免职3人;任命法院工作人员1人。
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991年9月24~27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助理梁有新
关于《青岛市人民政府依法治市规划》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计生委主任李宝芳关
于青岛市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市畜牧办副主任迟华东关于青岛市畜牧业工作情
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国轩关于《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草案)》
审议结果的报告、市房产管理局局长林民庆关于《青岛市城市房屋纠纷仲裁条例 (草
案) 》和《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修正案 (草案) 》的说明。会议通过了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
定》。会议任命法院工作人员1人,免职1人;任命检察院工作人员1人,免职1人。
第二十五次会议于1991年11月20~23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规划局局长袁
本令关于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副市长李乃胜关于总体规划调整补充纲要的
说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冠升关于深入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情况的报告,市商业
局局长张序善关于商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秘书长刘鹏贤关于代表建议、批评、
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增寿关于《青岛市城市房
产纠纷仲裁条例(修改稿)》和《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修正案(草案)》审
议结果的报告。会议通过了《青岛市城市房产纠纷仲裁条例》和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关
于修改《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会议任命政府工作人员1人;任
命法院工作人员11人,免职2人。
第二十六次会议于1992年1月21~24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秦家浩关
于搞好青岛市大中型企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房产管理局局长林民庆关于青岛市住房
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殷康生关于告诉申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市
卫生局局长刘镜如关于农村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周明哲作的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17号议案审
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金章关于市十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三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决定1992年3月11日召开市十届
人大五次会议, 通过了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3号、第17号议案审
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将青岛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草案)交市民广泛
讨论征求意见的决定,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1992年工作重点(草案)。会议任命政
府工作人员1人,免职1人。
第二十七次会议于1992年2月24~25日举行。 会议通过了提请市十届人大五次会
议审议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十届人大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及主席团、秘书长
名单草案。会议补选郭松年为省人大代表; 免去栾允璋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办公
厅主任职务。
第二十八次会议于1992年4月24~25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助理张国植
关于《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孙文
虎关于全市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情况的报告,市税务局副局长刘子良关于青岛市
税收工作和开展税法宣传情况的报告,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吉宾关于青岛市公安机关开
展反盗窃斗争的情况报告,市园林局局长刘光享关于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草案)的说明。
会议接受了于茂东辞去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十届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
务的请求。会议任命法院工作人员4人,免职2人;免去检察院工作人员职务2人。
第二十九次会议于1992年5月19~20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房改领导小组
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林民庆《关于我市房改实施方案讨论情况的报告和方案修订情况
的说明》和《青岛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草案)》,通过了《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关
于〈青岛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决议》。会议任命张成堂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
书长; 任命政府工作人员4人,免职4人;批准任命检察院工作人员1人,批准辞职1人;
任命检察院工作人员3人。
第三十次会议于1992年7月14~17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王增荣关于
青岛市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市财政局局长王增益关于青岛市1992年
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分税制”财政体制有关问题的报告,市人大城建环保委
员会副主任委员吴增寿关于《青岛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市卫生局局长刘镜如关于青岛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工作情况的
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冠升关于1988年以来查处玩忽职守犯罪情况的报告,市
文物事业管理局局长宋民义关于《青岛市文物保护管理规定(草案) 》的说明;通过了
《青岛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会议任命管凤亭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
任,免去其法制工作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马根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其办公
厅副主任职务; 任命赵春光为内务司法工作室主任,刘培基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
室主任,谭舜哲为法制工作室副主任,王炳珂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室副主任。免
去周明哲内务司法工作室主任职务、王金瑞人事代表工作室副主任职务。
第三十一次会议于1992年9月15~18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李乃胜关
于《土地管理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群先关于法院执行工作
情况的报告,市体委主任刘同钜关于青岛市体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
员会副主任委员杨金章关于《青岛市文物保护管理规定(修改草案)》审议结果的说明,
市水利局局长王延俊关于《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若干规定(草案)》
的说明,市经委主任刘德远关于《青岛市资源综合利用若干规定(草案) 》的说明;通
过了《青岛市文物保护管理规定》。会议任命政府工作人员4人,免职2人。
第三十二次会议于1992年11月18~21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
主任李乃久关于青岛市各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 副市长王增荣关于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贯彻情况的
报告,市司法局局长于锡仁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情况及今后
发展律师事业的报告,市政府秘书长刘鹏贤关于1992年政府系统市人大代表建议、批
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视远关于《青岛市实
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若干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华泽宇关于《青岛市资源综合利用若干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
财政局局长王增益关于《青岛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清算试行条例(草案)》的说明,市
法制局局长王宝廷关于 《青岛市人民警察巡察试点工作方案》 的说明; 会议通过了
《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若干规定》、《青岛市资源综合利用若干规
定》、《青岛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关于选举青岛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召开
青岛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关于〈青岛市人民警察巡察试点工作方案〉的决定》。会议任命政府工作人员1人;
任命法院工作人员1人;免去检察院工作人员职务2人。
第三十三次会议于1993年1月29~30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农村经济
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金城关于市十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第1号 《加强农业
科技推广工作》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增寿关于
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第9号《解决市区工业污染扰民企业外迁用地问题》
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金章关于市十届人大五次
会议主席团交付的第13号《在中小学勤工俭学中切实加强学生劳动实践》议案审议结
果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华泽宇关于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
的第10号《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青岛
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清算条例(草案) 》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青
岛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决定和《青岛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清算条例》; 通过了市十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第1号、第9号、第10号、第
13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任命邹立健为市政府副市长,免去刘延谟的副市长职务;批
准检察院工作人员辞职1人,免职1人。
第三十四次会议于1993年2月26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
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季璞作的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第
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向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
会第一次会议的工作报告(讨论稿),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乃久关于青岛市各
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书面报告。通过了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
查委员会关于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向市十
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工作报告,关于青岛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
作情况的报告,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以及主席团、秘书长名单
草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等组成人员名
单草案。会议批准任命检察院工作人员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