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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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7月10~15日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
了市选举委员会关于选举工作的报告,副市长张公制《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
的报告》,市长王少庸《青岛市人民政府委员会1953年以来的工作及今后意见的报告》,
副市长李慕《青岛市人民政府1953年度财政决算与1954年度财政预算报告》; 作出了
《青岛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
《关于市人民政府委员会1953年以来的工作及今后意见的报告的决议》、《关于青岛
市人民政府1953年度财政决算与1954年度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提案审查委员会
提案审查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决议》。会议选举了出席山东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共47名:王少庸、王其如、吴富恒、吴焕新、李椿芳、金通尹、周志俊、段超人(女)、
孙刚、高兰、唐希尧、徐一贯、徐文园、徐肇和、康生、张公制、张克俊、郭贻诚、
陈孟元、华岗、童第周、冯沅君(女)、黄元吉、黄建章、杨樾林、葛慎修、赵逢珠、
赖可可、刘桂英(女)、迟谦若、萧钰卿、王嘉祥、曲义贵、李文华(女)、李应明、姜
孚臣、侯延河、胡辑五、孙象仕、张秀英(女)、黄靓宜(女)、刘同诰、刘远柱、阎昌
居、鲍玉堂、魏秀英(女) 、阙琴友。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289件,代表意见199条,人
民来信208件。
第二次会议于1955年1月18~20日召开。 会议听取了陆侃如传达的中国人民政治
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精神; 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李慕《一九五四
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推销工作总结与动员认购一九五五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的报告》,
副市长崔介《关于动员征集补充兵员的报告》; 作出了《青岛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了《拥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全
体会议宣言》。会议补选赵健民为出席山东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三次会议于1956年4月2~5日召开。 会议听取了《山东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议和精神的传达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李慕《青岛市人民政府
一九五四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青岛市一九五四年、一九五
五年度财政决算和一九五六年度财政预算的报告》 ,并对上述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
会议选举出市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李慕为青岛市市长,张公制、崔介、孙刚、李光
远、王锡三、张蕴珊、王云九、陈孟元为副市长,丁韬、王桂浑、王训睷、李信森、
宋兹心、辛广义、林一夫、吴桂云、金通尹、范鸿恩、徐一贯、陈仰之、陆侃如、凌
爱莲、孙汉卿、黄元吉、张一萍、张克俊、张宗胜、汤毓龙、葛慎修、鲁光、刘季三、
卢仁杰为委员。会议选举仲成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撤销王少庸、华岗的
山东省第一届人大代表资格,补选李慕、陆侃如为山东省人大代表。
第四次会议于1956年9月25~29日召开。 会议传达了山东省第一届人大第四次会
议的决议和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委员会《关于工业生产和职工生活福利问题的
报告》,市人民委员会《关于青岛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
报告》。会议收到代表提案619件。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57年1月10~16日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
了市长李慕《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仲成《青岛市中级人民法
院1956年工作报告》、市选举委员会主席矫枫《关于青岛市选举委员会1956年选举工
作情况报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陈仰之《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作出了关于《青岛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选举出市人民委员会组
成人员。李慕为市长,张公制、崔介、孙刚、李光远、王锡三、张蕴珊、王云九、陈
孟元为副市长,丁韬、王少木、王桂浑、王训睷、孙汉卿、江勇为、刘季三、刘泽民、
辛广义、吴桂云、陆侃如、陈仰之、范鸿恩、郑家朴、徐一贯、凌爱莲、张一萍、张
克俊、张宗胜、张居斋、黄元吉、冯雁忱、邹春光、葛慎修为委员。会议发出《致中
国人民解放军驻青部队官兵的慰问信》。会议收到代表提案692件,人民来信86件。
第二次会议于1957年9月10~18日召开。 会议听取了中共青岛市委第一书记滕景
禄《深入再深入开展反右派斗争和开展全民整风运动》的政治报告,副市长张公制传
达的山东省第一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的决议和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长李慕《人民委员
会工作报告》,副市长崔介《青岛市1956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57年国民经济
计划的报告》,副市长张蕴珊《关于青岛市1956年财政决算与1957年财政预算(草案)
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马骏《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期间
开展了“反右派斗争”。会议作出了《青岛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深
入再深入开展反右派斗争和开展全民性整风运动的决议》、《关于青岛市人民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青岛市1956年财政决算与1957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
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30件,收到人民来信
159件。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58年6月4~8日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
市长李慕《人民委员会关于一年半来工作情况和今后任务的报告》 , 副市长张蕴珊
《青岛市1957年财政决算与195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副市长孙刚《青岛市除四
害讲卫生运动情况的报告》,市法院副院长马骏《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副市长王锡三《青岛市选举委员会1958年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 作出了《青岛市第
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撤销资产阶级右派分子陆侃如、
徐一贯、 黄元吉、黄建章、张克俊、葛慎修的山东省第一届人大代表资格的决议》;
选举了出席山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64名: 赵健民、师哲、晁哲甫、王嘉
祥、王其如、王淑莲、刘同诰、刘远柱、刘桂英、刘惠琴、刘智白、孙象仕、孙鸿正、
阎昌居、曲义贵、李慕、李功九、迟谦若、辛广义、肖涤非、陈孟元、陈建文、吴富
恒、周世英、金泽忠、房绍青、张公制、张秀云、张季韬、郑柏林、范景周、赵逢珠、
赵泮馨、郭贻诚、徐文园、晁益轩、高兰、唐希尧、康仲蒲、曾在因、杨樾林、董立
华、阙琴友、顾祯祥、鲍玉堂、魏秀英、王永成、王林肯、王胜仁、刘显楫、杨德斋、
李静兰(女)、宋振云、赵增福、郝建秀、高美兰(女)、徐呈龙、殷增香(女)、张式瑞、
张渐九、杨宣武、綦敦玉、韩明宣、王其瑞。还选举了市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李慕
为青岛市市长,张公制、孙刚、王锡三、王云九、陈孟元为副市长,马忠全、马敬铮、
王少木、王洪典、王祖农、王训睷、冯雁忱、孙鸿正、刘特夫、刘泽民、刘季三、李
光远、李信森、辛广义、毕敬承、范行克、范鸿恩、张一萍、张培林、张蕴珊、吴桂
云、吴家钜、凌爱莲、徐文园、贾维琴、顾懋林、钟炳昌、仲成为委员。选举仲成为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第二次会议于1958年10月25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李慕《关于钢铁生产
和秋收秋种情况的报告》,通过了撤销赵健民、师哲的山东省第二届人大代表资格的
决议,补选邓辰西为山东省第二届人大代表。
第三次会议于1959年7月27~31日召开。 会议听取了关于山东省第二届人大第二
次会议决议和精神的传达报告,听取和审议了《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关于1959年国民经
济计划草案的报告》、《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关于1958年财政决算和1959年财政预算草
案的报告》、《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关于工业生产的情况报告》、《青岛市人民委员会
关于农业生产的情况报告》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补
选郑干、张蕴珊为副市长,丁梧荪、王瑞林、薛廷耀为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委员,通过
了致全市烈属、军属、革命残废军人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的慰问信和向中国人民
解放军的致敬电。会议收到代表提案56件。
第四次会议于1960年2月14~17日召开。 会议听取了中共青岛市委书记处书记宋
星路《高举毛泽东思想的旗帜为实现1960年的新跃进而奋斗》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
《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关于青岛市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0年国民经济计划
安排的意见》的报告; 通过了《青岛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批准
了青岛市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0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会议
补选李子敬、李光远为青岛市副市长。会议收到代表提案51件。
第五次会议于1960年11月25~27日召开。会议听取并讨论了中共青岛市委第一书
记张敬焘《关于深入开展生产救灾运动》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副市长孙刚《青岛市
1959年财政决算和196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作出了《青岛市第三届人民代
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议》,批准了副市长孙刚的报告。会议补选曾希圣、刘季平为
出席山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4件。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61年5月28日至6月2日召开。 会议听取和
讨论了中共青岛市委第一书记张敬焘作的政治报告,听取和审议了《青岛市人民委员
会工作报告》、《青岛市1960年财政决算与196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通过
了上述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了市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李慕为市长,
张公制、孙刚、李子敬、李光远、王锡三、张蕴珊、王云九、陈孟元为副市长,丁梧
荪、马敬铮、王成信、王训睷、王瑞林、方宗熙、邓龙翔、邓和山、冯雁枕、刘季三、
刘泽民、孙鸿正、毕敬承、辛广义、陈继德、李信森、吴桂云、房吉全、赵西林、范
鸿恩、张一萍、张培林、张敬焘、徐文园、凌爱莲、顾懋林、贾维琴、薛廷耀为委员。
会议选举许善同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91件。
第二次会议于1962年7月30日至8月4日召开。 会议听取了中共青岛市委第一书记
张敬焘《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主要任务的讲话》 , 听取和审议并批准了副市长孙刚
《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关于当前几项主要工作任务的报告》;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49件。
第三次会议于1962年12月28~30日召开。市长李慕传达了副省长白如冰在山东省
第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作的《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了《青岛
市人民委员会关于当前几项工作任务的报告》、《青岛市1961年财政决算和1962年财
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通过了上述两个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会议还听取了
《青岛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会
议收到代表提案76件。
青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63年10月17~23日召开。会议听取
了中共青岛市委第一书记张敬焘作的政治报告,听取和审议并批准了副市长孙刚《青
岛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副市长张公制《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关于1962年财政决算
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善同《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作出了相
应的决议;会议选举了出席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69名:丁梧荪、于晋玉、马
学顺、马瑞珍、王训睷、王其瑞、王桂蕃、牛德节、卢云凌、叶家鼎、石雪筠、刘作
信、刘惠琴、刘福英、曲溪、曲义贵、曲滋嵛、孙哲南、朱清廉、何森、宋桂花、李
京明、李毅民、杨祝成、杨赞周、杨樾林、肖淑珍、张宣、张立德、张式瑞、张秀云、
张国屏、张敬焘、迟谦若、陈建文、陈修白、周兴、周世英、房绍青、罗建陶、单耀
箕、金泽忠、苗桂和、苟快年、范鸿恩、范景周、段子珍、赵文学、赵西林、赵美真、
赵逢珠、胡兆钦、顾贞祥、顾懋林、徐樟、唐希尧、唐伯涛、高美兰、晁哲甫、晁益
轩、展德生、倪葆根、盛玉洁、康仲蒲、黄佳成、董立华、阙琴友、管戈、魏秀英。
会议选举了青岛市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张敬焘为市长,张公制、孙刚、李光远、王
云九、陈孟元、郑干、赵西林、陈友群为副市长,丁梧荪、车迈、邓龙翔、卢志忠、
田浩泉、刘华、任允文、孙鸿正、李铮、李嘉泳、陈继德、何传修、张宣、张一萍、
张国锋、张培林、张晦庵、赵芳洲、赵逢珠、侯季五、唐希尧、贾维琴、倪葆根、章
鸣为委员。会议选举许善同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36件。
第二次会议于1963年12月5日召开。 会上中共青岛市委常委侯季五传达了中共中
央《关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若干政策的规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
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会议增选郭士毅为青岛市副市长,增选冯沅君、刘惠
民为出席山东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次会议于1964年6月22日~26日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并批准了副市长郑干
《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关于1963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4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
报告》、副市长孙刚《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关于1963年财政决算和1964年财政预算草案
的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第四次会议于1964年12月7日~9日召开。会议听取了中共青岛市委第一书记、市
长张敬焘作的政治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郑干作的《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关于今冬
明春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会议就上述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收到代表提案
113件。
第五次会议于1965年6月1日~5日召开。 会议听取了中共青岛市委第一书记、市
长张敬焘作的形势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副市长郑干《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进一
步组织工农业生产新高潮》的报告,副市长王云九《青岛市1964年财政决算和1965年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关于1965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的报告,
并就上述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增选王效禹为青岛市副市长。会议共收到代表
提案86件。
青岛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这届人大实际任期不满一年,只召开了一次会议。
这次会议于1966年4月14~19日召开, 会议听取了中共青岛市委第一书记、市长张敬
焘关于形势和任务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郑干《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
市财政局局长马文清《青岛市1965年财政决算和1966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市中级人
民法院院长许善同《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了上述报告并作出了
相应的决议。
会议选举出市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李元荣为市长,张公制、郑干、王效禹、曲
履新、侯季五、王云九、郭士毅、于波、曾在因为副市长,丁茂荪、马绪涛、王伦以、
王金泉、王启文、邓龙翔、卢志忠、田浩泉、任允文、张一萍、张作典、张培林、张
晦庵、何传修、李铮、李嘉泳、赵西林、赵芳洲、赵逢珠、唐希尧、倪葆根、贾维琴、
章鸣、韩宝三、闫同科为委员。会议增选杨介人为出席山东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
表。会议收到代表提案31件。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见第一章第二节)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78年7月24~28日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
了市革命委员会主任刘众前《全市人民团结起来,为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而奋斗》的
工作报告、《青岛市1978年至1985年发展国民经济规划草案》的报告,会议通过了上
述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出市革命委员会成员。刘众前为主任,郑干、
刘维理、李秉政、张瑞厚、武杰、牟周、张宣、赵明甫、陈宗元、王世敏、周化南为
副主任,于安生、马玉堂、马克训、马林才、马健夫、马肇维、王义明、王凤山、王
世敏、王永乐、王训睷、王织云、王清植、王起挺、王积福、王淑贞、王海平、田兴
信、田建平、田洪文、史运生、石美盛、刘涛、刘世英、刘众前、刘同珊、刘宝庆、
刘建国、刘铭勋、刘维理、刘福英、刘端荣、刘德志、修国、牟周、牟秀美、曲安民、
曲启春、华建生、江爱珍、许善义、朱翠兰、张宣、张瀛、张一萍、张民生、张立德、
张作典、张育才、张振锡、张晦庵、张瑞厚、李丕宽、李道明、李秉政、李洪宝、李
树凯、李振声、杨准、杨富华、杨美珍、杨维新、宋玉珉、辛采花、吴尚鉞、吴增寿、
何家铿、武杰、周子山、周化南、陈宗元、陈宪武、陈德孟、罗建陶、郑干、赵汇川、
赵明甫、胡中夫、胡孝琚、胡忠元、姜树茂、顾建华、徐宝永、黄佳诚、崔学焕、盛
福祯、韩洪勋、蒲玉珍、赫崇本、潘学林、戴家骥为委员。会议选举杨光天为市中级
人民法院院长、刘旭生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山东省第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于1977年12月9日召开。 在此之前,青岛市没有召
开八届人代会,选举出席省五届人代会的代表。经当时市革命委员会与各方面协商,
产生出席省五届人代会代表,共100名:刘众前、郑干、修国、于安生、李洪宝、蔡宪、
宋华信、马林才、宫岱、郭绍义、段连贵、丁肇魁、胡孝琚、纪秀芝(女)、马肇维、
徐孟田、郭金城、薛怀德、王淑贞(女)、万国德、孙进乐、刘明德、于振华、张君志、
朱毓明、张芙蓉(女)、邱兆起、杨美珍(女)、李春荣(女)、苏学勤(女)、纪尚军、颜
承启、战景枝、马义芳、王秀英、田立俊、王福永、蒲玉珍(女)、黄佳诚、刘同珊、
王清植、王祥国、王积福、陈高荣、唐裕民、郑敦斗、高祀忠、董玲珍(女)、邢秉德、
姜永芳(女)、杜在先、韩秀坤(女)、刘廷栋、王曰仁、陈宪武、薛子柏、李秀兰(女)、
胡秀瑞、李爱东、牛兆生、盛方珍(女)、侯俊美(女)、刘端荣、崔学焕、段信强、牛
德节、王秀花(女)、晏文蓉(女)、宋文华(女)、王海平、张忠府、张立德、何家铿、
姜仁贤、郭象贤、王炳兰(女)、姜树茂、崔学华(女)、乐华勤、李天明、伊勒(女)、
刘文香(女)、于华(女)、赵法箴、何早英、王训睷、唐希尧、郭聿静(女)、倪葆根、
陈修白、范景周、单耀箕、任允文、张积金、张晦庵、罗建陶、石美盛、赵文学、曾
文选、李美玉(女)。
第二次会议于1980年7月21~23日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秉政《青岛市革命
委员会工作报告》,许善义《关于青岛市1979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0年计划
安排意见的报告》,杨维新《关于青岛市1979年财政决算和1980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和法院、 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通过了《关于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
《关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选举出
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名单见第二章第三节) ;选举李秉政为青岛市
市长,陈宗元、牟周、韩洪勋、王稔五、许善义、陈波萍、宋玉珉、郭松年、郑守仪、
胡延森为副市长,杨光天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旭生为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
察长;补选李治文为出席山东省第五届人大代表。会议收到代表提案790件。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3年4月4~10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
市长李秉政《青岛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财政局副局长王明远《青岛市1982年财
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化南《青岛市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光天《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
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旭生《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审议了《青
岛市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说明》(书面),通过了《关于青岛市人民
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青岛市1983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1982年财政决
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
议》、《关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选举了出席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94名: 丁肇魁、于月兰(女)、于
绍泉、马长贵、王玉秋(女)、王业秀(女)、王训睷、王顺宗、王家风、王桂蕃、王桂
浑、王瑞云(女)、冯立族、乐华勤、石珍荣(女)、叶萌、孙守本、孙培海、任允文、
刘适、刘顺(女)、刘可德、刘成竹(女)、刘端荣、向克、李乃胜、李予昂、李仲铭、
李怀仁、李秉政、李益德、李爱昌、李慧珠(女)、陈文业、陈志敏、陈修白、陈丽梅
(女)、陈昭华、沈凡、宋君、宋淑莲(女)、何森、张忠府、张业兴、张积金、张晦庵、
张象柏、张燕霞(女)、苏毅然、辛克宝、辛克湘、况保福、杨进、杨文强、杨美珍、
杨桂楼、周振兴、周桂香(女)、范洪亮、郑干、郑春元、林如坦、赵文学、姚喜和、
武鹏飞、姜春云、姜逸华(女)、姜翠芳(女)、郭汝梅、郭聿静、郭金城、侯国本、荆
锐、顾建华、袁伍连、唐中满(女)、唐代盛、徐本福、徐治美、高来绪、常德传、黄
人美(女)、黄自平、戚天昌、隋树勋、傅桂先(女)、董孝泳、曾文选、曾呈奎、禚宝
梓、臧坤、臧开尊、戴金秀(女)、鞠静娴(女)。会议选举出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主任和委员; 选举臧坤为青岛市市长,秦家浩、宋玉珉、许善义、胡延森、施稼声
为副市长,杨准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凤舞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收到代
表提出的议案1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14件。
第二次会议于1984年4月8~11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臧坤《青岛市人民
政府工作报告》,市财政局副局长王明远《青岛市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
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秉政《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杨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邹凤舞《青岛市人
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就上述报告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会议增选王显乐、方积中、
刘兆茂、孙希唐、李令言、严兆麟、高来绪、顾建华为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
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1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89件。
第三次会议于1985年3月17日~20日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臧坤《青岛市
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财政局局长王增益《青岛市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
算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秉政《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
院院长杨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邹凤舞《青岛市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就上述报告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会议收到代表提出的议
案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257件。
第四次会议于1986年6月3~9日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臧坤《关于青岛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主任马延农《关
于青岛市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王增益《关
于青岛市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秉
政《关于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准
《关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邹凤舞《关于市人民检
察院的工作报告》; 会议就上述报告通过了相应的决议。还通过了关于接受陈宗元、
郑守仪辞去市九届人大会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议; 关于接受孙涛、李介民、李
爱昌、张成杰、修仁道辞去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议; 关于接受臧坤辞
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议; 关于接受杨准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
的决议。会议补选赵明甫、韩洪勋为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生、李乃久、李
高芝、沈兆吉、张作桐、徐国轩为常委会委员; 会议选举郭松年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市
长、徐世甫为副市长; 选举殷康生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收到代表提出的
议案1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434件。
第五次会议于1987年3月20~24日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郭松年作的《政
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主任马延农《关于青岛市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王增益《关于青岛市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
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秉政《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
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殷康生《关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
察长邹凤舞《关于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就上述报告通过了相应的决议。
会议补选李延令、李乃久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邢智友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增补于茂东、王金城、李视远、李洪宝、吴增寿、高传玺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
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27件。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8年1月6~11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
市长郭松年《青岛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主任马延农《关于青岛市一
九八八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王增益《关于青岛
市一九八七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一九八八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市人大常
委会主任李秉政《青岛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
法院院长殷康生《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 ,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邹凤舞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通过了关于上述报告的决议; 会议选举了出席
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88名: 丁肇魁、史健民(女)、李治文、林如坦、常德
传、于冲、冯立族、李慧珠(女) 、周方廷、符致贤、于月兰(女) 、曲修珂、李德珍
(女)、周漪琴(女)、盖求宁、于昭泉、向克、杨进、郑敦道、梁有新、于锦初、刘顺
(女)、杨文强、单承志、董孝泳、于资平、刘文芳、杨桂楼、赵明甫、蒋永康、马克
松、刘世光、吴成岚、胡延森、韩宝花(女)、马绪涛、刘苏茂(女)、吴赓永、战培浩、
曾文选、王广世、刘惠贤(女)、况保福、姜巍(女)、曾呈奎、王今吾、刘端荣、宋君
(女)、姜春云、臧坤、王占秋、孙秀英(女)、宋一民、耿玉坤、薛连照、王兆连、孙
宪芬(女)、张业兴、徐世浙、戴明德(女)、王志明、孙统鉴、张作桐、徐本福、王言
善、孙培海、张象柏、徐拥宪、王明顺、纪美英(女) 、张殿忠、高松梅(女) 王明辉
(女)、苏修娟(女)、张霞霞(女)、高爱英(女)、王顺寿、苏毅然、陈文业、高维真、
王彩文(女) 、李乃胜、陈汝学、黄元臻、叶萌、李仲铭、陈昭华、黄自平;会议选举
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选举郭松年为青岛市市长,秦家浩、宋玉
珉、胡延森、董尧椿、徐世甫、程友新为副市长;选举殷康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冠升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会
议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4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617件。
第二次会议于1989年3月13~17日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郭松年《青岛市
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主任祝盛业《关于青岛市一九八八年国民经济社
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和一九八九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
局长王增益《关于青岛市一九八八年财政决算和一九八九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今吾《青岛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殷
康生《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冠升《青岛市人民
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通过了关于上述报告的决议; 会议补选王季璞、华泽宇、杨
金章、张忠义、周明哲、栾允璋为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 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专门
委员会的决议。根据该决议,从这次会议开始,市人大设立了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
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农村经济委员会,并
选举产生了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法制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逵道(兼),副主任委员
周明哲、李洪宝,委员王耀、张向千、张积金、钱钟毓。财政经济委员会: 主任委员
马延农(兼),副主任委员华泽宇、于茂东、委员方积中、石美盛、严兆麟、张忠义、
林鸿洲、姜玉玲(女)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施稼声(兼),副主任委员
杨金章、高传玺、牟秀美(女),委员安文山、胡耀中、徐秀琪(女)、蒋志远(女)、戴
家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主任委员徐国轩(兼),副主任委员吴增寿,委员刘
培基、黄中兴、黄勇学、蔡学辉。农村经济委员会: 主任委员宋修业(兼),副主任委
员李视远、王金城,委员李高芝、穆广志。会议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21件,建议、批
评和意见535件。
第三次会议于1990年3月12~17日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市长俞正声《政府
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主任祝盛业《关于青岛市一九八九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
划完成情况和一九九○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王增益《关于青岛市一
九八九年财政决算和一九九○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今吾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殷康生《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冠升《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了
关于上述报告的决议; 会议还审查了《青岛市人民政府依法治市规划》(草案),审议
了《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并通过了《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
则》; 选举俞正声为青岛市市长,补选张先平为副市长,增选孙炳岳为青岛市第十届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接受胡延森辞去副市长职务的请求。会议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27
件,建议、批评和意见646件。
第四次会议于1991年3月9~15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俞正声《关于青岛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主任
祝盛业《关于青岛市一九九○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和一九九一年国民
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王增益《关于一九九○年财政决
算和一九九一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今吾《青岛市人大常
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殷康生《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冠升《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了关于上述报告的
决议; 补选邢智友为青岛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庆明为青岛市第十届人大常
委会委员; 补选李乃胜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会议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25件,质
询案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546件。
第五次会议于1992年2月27日至3月3日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俞正声《政
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主任祝盛业《关于青岛市一九九一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执行情况和一九九二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
长王增益《关于青岛市一九九一年财政决算和一九九二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今吾《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殷康
生《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冠升《青岛市人民检察
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了关于上述报告的决议。会议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17件,建议、
批评和意见59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