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干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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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党的干部路线 建国后的头三年,中共青岛市委针对当时任务重、干部缺的
实际情况, 根据德才兼备的原则, 从地下党员、青年工人和学生中大量选拔干部。
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后至当年年底,全市共选拔配备干部4798人(包括留用旧政府
人员1200人,从工人、学生中选拔的2209人),其中党员2814人、妇女干部665人。
1951年11月,中共青岛市委通过贯彻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关于“精简机构,整编人
员,减少开支,紧缩预算”的指示,对市级机关进行整编,将编余的1490人作了妥善
安置。到年底,全市实有干部8111人,其中:入城干部3916人、留用录用干部1652人、
新提拔干部2543人;党员3723人。1952年从“三反”、“五反”运动涌现出的积极分
子中选拔干部1867名,并根据工作需要,从在职干部中提拔相当地委级干部23名,相
当县级干部594名, 充实了各级领导班子。在干部的分配使用上,着重抓两方面的教
育。一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强调服从革命事业的需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本位
主义、个人主义,特别是名利地位观点;二是搞五湖四海,强调党员干部与非党干部、
入城干部与新干部一视同仁,团结互助,反对宗派主义和论资排辈思想。
1953年后,随着全市工作重点由社会改革转向生产建设,许多新建机构和生产第
一线迫切要求充实干部,中共青岛市委贯彻执行“大胆地正确地”提拔各方面优秀干
部的方针,提拔干部2559名。同时在党内进行重视知识、重视知识分子干部的思想教
育,对全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进行摸底调查,合理安排使用。先后从党政
群机关抽调一批老干部和知识分子干部转入工业、交通、基本建设等战线,加强了这
些方面的骨干力量。
开始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中共青岛市委为适应工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的需要,一方
面继续充实各级领导力量,把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文化、懂业务,
勇于开创新局面的干部, 大胆提拔起来,仅1956年就提拔相当县处级干部119名、科
级干部1663名。 另一方面实行干部下放劳动锻炼。 1957~1958年,全市共下放干部
8654名, 其中下放农村2468名、工厂企业4077名、基层1778名、其他331名。下放时
间一般为1年左右。 同时组织在职干部通过经常参加各种体力劳动等形式,增强干部
的劳动观点、群众观点,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这一时期,中共青岛市委在干
部工作方面也有失误:一是1957年反右派斗争被严重扩大化,把一批干部错划为“右
派分子”。二是1959年“反右倾”运动中,错整了一些敢于实事求是、敢讲真话的干
部,使党内外的民主生活受到破坏,并在一段时间里,以“反右倾、鼓干劲”作为衡
量、使用干部的标准,助长了说假话、说大话、说空话的不良风气。三是中共八届十
中全会以后,特别是“四清”运动中,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思想指导下,
调整、整顿各级领导班子时,存有“唯成分论”的偏向,把“四清”运动中暴露出的
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中的一些问题,夸大为“阶级斗争”或“阶级斗争的反映”,打
击了一大批基层干部,混淆了敌我界限。
“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肆意践踏党的干部路线和政
策,全市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多数都程度不同地遭受迫害,受审查的干部达
4283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青岛市委坚决落实党的干部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干
部“四化”方针,从加强党的领导和推进改革开放的需要出发,培养、选拔和使用干
部。1983~1984年的机构改革中,选拔一大批优秀中青年知识分子走上各级领导岗位。
同时,将4651名符合转干条件的“以工代干”人员,转为国家正式干部。通过在党内
外广泛开展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宣传教育,一方面从大专院校毕业生中吸收干部,
有计划地培养和吸收知识分子入党,一方面对在职干部采取脱产、半脱产和岗位培训
等方式,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文化科学知识的培训。在干部管理方面,建立健
全了考核、任免、调动、离退休等项制度,使党管干部的原则得到较好的落实。
1984年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改革干部管理体制的要求,实行“分级
管理、层层负责”,适当下放干部管理权限。中共青岛市委由原下管两级改为原则上
只下管一级,其范围是: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和部分县级企事
业单位的党政领导干部。
1984年国务院批准青岛为沿海开放城市以后,中共青岛市委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
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1986年6月,中共青岛市委选调280名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的
中青年干部到基层或农村乡镇挂职,开始实行干部挂职锻炼的制度。按照中共青岛市
委制定的《青岛市1985年至1990年干部培训规划》的要求,从1985年起,对军队转业
干部根据“先培训后上岗”和“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逐年进行培
训。1989年全市还举办6期市直单位领导干部学习班,组织360名市管干部到中共青岛
市委党校学习。培训企业厂长、书记668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522人,
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9304人。1990年在全市县以上单位干部中普遍开展马克思主义
理论培训,通过党(干)校、培训中心举办各种类型政治理论培训班1620期,轮训干
部45280人(次)。
审干工作 1954年7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中共青岛市委
成立审干委员会。 1955年1月在青岛市市立医院和青岛百货站进行审干试点初步取得
经验的基础上, 开始部署第一批审干工作。纳入第一批审干的179个单位,属审查范
围的干部28767名。 本着“先党内,后党外,先领导骨干后一般干部、先要害部门后
一般部门”的原则,分别进行摸底排队,确定出审查对象5044名,到1957年底基本结
束。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扩大审干范围的指示,从1958年初开始部署第
二批审干工作。纳入第二批审干的有中小学教员,中初级卫生人员,国营、地方国营
和公私合营企业里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一些人员。 属审查范围的干部46401名,从中
确定审查对象4790名, 到1959年3月基本结束。在集中审查中,全市列审对象共9834
人, 占审干范围总人数的13.1%。通过内查外调,除3.2%的列审对象保留继续审查或
纳入肃反处理外, 96.8%的列审对象弄清了问题。其中做出结论并同本人见面的6627
人。列审对象中受党纪(154名)、政纪(363名)处分的517名,占列审对象的5.25%。
1960年,中共青岛市委对历次审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对漏审的、结论依据
不足的以及新吸收的干部,分别作了审查。
“文化大革命” 清理阶级队伍中, 全市有3747人被戴上“叛徒”、“特务”、
“死不改悔的走资派”、“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帽子而被审查批
斗。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青岛市委对这部分人的原有结论进行了复议,推倒
了一切诬蔑不实之词,落实了党的政策。
培养后备干部 早在50年代初,中共青岛市委就把培养后备干部作为一项重要任
务来抓,确定了一批后备干部名单,层层分工负责培养。1955年,全市有47个单位建
立后备干部名单, 后备干部758名。进入60年代后,中共中央反复强调“干部中经常
要有新的血液, 要有接班人”,并且提出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5个条件,当时
中共青岛市委虽然确定了一批新生力量的培养对象,进行过一些考察和教育,但缺乏
具体有效的培养措施。随着老干部离退休者日益增多,有的领导班子不够健全;按新
的标准衡量,许多领导班子成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和缺乏专业知识,为此,培养提
拔中青年干部成为当务之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青岛市委遵照中共中央关
于“为了使国家能够长治久安,使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连续性和继承性,必须抓
紧‘第三梯队’的建设,选拔后备干部”的指示精神,在选拔中青年干部充实各级领
导班子的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挑选和培养后备干部工作。规定后备干部的基
本条件是: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较好,热心“四化”建设,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符
合“高文化低年龄”的要求;富于开拓精神,能开创工作新局面,知识面较宽,工作
适应性强;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组织领导才能。根据上述基本条件,经全市各级
党组织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组织部门深入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和上级党委审定,到
1984年, 全市确定县级后备干部570名,1986年底选拔进县级以上领导班子的后备干
部510名。1990年,全市共有县级后备干部1274名,其中部、委、办、局和县(市)、
区后备干部464名, 县级企事业单位后备干部810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0.3%;
平均年龄33.5岁; 妇女干部占13%。对后备干部采取送党校短期培训、脱产深造、下
放基层锻炼、到领导机关任职等途径,使之经受锻炼考验,增长才干。
落实干部政策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青岛市委认真抓了落实干部政策和
知识分子政策工作,到1987年落实政策工作基本结束。(一)复议改正错划右派4608
人;(二)复议纠正“反右倾”运动中被错处理的案件1862起;(三)复议“四清”
运动中受处理的1538人,维持原结论的642人,纠正896人;(四)复议“文化大革命”
中立案处理的5579人,维持原结论的1423人,纠正4156人;(五)复议“文化大革命”
中非正常死亡的348人,重新作结论和予以平反昭雪的313人;(六)复查建国以来历
史老案中有申诉和“一定双开”(定为敌我矛盾,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案件2840起,
改正2066起; (七)复议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案件584起,纠正363起;(八)为857
人撤销、解除历史上“限制使用”的意见;(九)复议有关知识分子案件7942件,其
中平反冤、假、错案5801件;清退“文化大革命”中查抄财物,因无原物退还,给予
补偿款26800元;退还61户被挤占私房;补发864人的工资300多万元;为812人清理了
档案,抽出不应存档材料12万多件。
上述各个历史时期因冤、假、错案被清理出干部队伍的,甄别平反后均作了妥善
安置。先后为1437人安排了职务;为3230人调整了工资级别;为“文化大革命”中非
正常死亡342人的遗属作了善后处理工作;为884人解决了家属受株连问题;为“文化
大革命”中受错误处理被停发、扣发、减发工资的2069人,平反纠正后按政策补发工
资和生活补助费6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