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中共青岛市委工作机构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2&A=7&rec=77&run=13

青岛解放初期,中共青岛市委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三个部门。到1952年底
先后增设办公室、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统战部)、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
工业部共7个部门。 1953年以后,根据形势的发展,陆续增设了与政府行政机构相对
应的文教、财贸、政法、生产合作、国营工业、地方工业、交通运输7个部及调研室。
到1956年6月,中共青岛市委工作机构共有14个部门。
从1958年起,遵照中共中央和中共山东省委关于精简机构,紧缩编制,加强农业,
充实基层的指示精神, 将国营工业部、地方工业部、交通运输部合并为工业交通部;
文教部并入宣传部。到1963年11月,中共青岛市委工作机构缩减为办公室、调研室、
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监委、党校、财贸部、工业交通部、政法领导小组、农村
工作办公室等11个部门。 “文化大革命”初期,中共青岛市委陷入瘫痪,所属工作
机构被迫停止工作。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后,所设办公室、政治部、生产指挥部,
取代了原中共青岛市委工作机构的部分职能。 1969年8月16日,经中共山东省革委会
核心领导小组报请中共中央同意, 建立了中共青岛市革委会核心领导小组。1975年9
月选举产生中共青岛市第四届委员会,开始恢复中共青岛市委工作机构,设有办公室、
组织部、 宣传部、统战部4个部门。到1980年,中共青岛市委工作机构有办公室、组
织部、宣传部、统战部、调研室、纪委、党校、农委、政法领导小组等9个部门。
1983年机构改革后,为加强党的领导和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逐步增设企业政
治工作部、老干部局、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领导小组
办公室、对台工作办公室、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办公室等6个部门。1983年7月中共青
岛市委纪委升格,不列入中共青岛市委序列。到1990年底,中共青岛市委工作机构有:
办公厅(经国务院批准青岛为经济计划单列城市后,1987年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室改称
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研究室、党校、农委、政法委员会、精神文明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台工作办公室、老干
部局、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办公室等13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