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开展揭、批、查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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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中共青岛市委遵照中共中央和中共山东省委
的统一部署,迅速组织和领导全市人民开展了揭发、批判、清查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
争(后又结合批判林彪反革命集团罪行)。
1976年11月, 中共青岛市委首先成立革命大批叛组,在全市集中揭发批判林彪、
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的阴谋;批判其反革命面目和罪恶历史,揭批其极“左”
路线的反动实质。
同月,中共青岛市委成立清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1000余人,采取专门
清查与发动群众清查相结合的方法, 清查王(洪文) 、张(春桥)、江(青)、姚
(文元)的阴谋夺权活动及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阴谋活动又牵连的人和事,摧毁其在
青岛地区的帮派体系; 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挽救犯错误的干部。到1979年9月,除配
合中共中央“王张江姚”专案组对江青、张春桥等的历史进行清查外,结合青岛情况,
重点清查了以下6个方面的问题:(一)清查1967年1月22日青岛夺权中的问题;(二)
清查1973年12月原山东省革委常委彭世杰等人私来青岛策划夺权问题; (三) 清查
1974年春陈以梅来青岛作批林批孔讲演, 山东进驻夺权制造混乱问题; (四)清查
1974年2月21日造反组织进驻市革命委员会夺权问题; (五)清查青岛帮派势力借群
众悼念周恩来总理,向江青反革命集团诬告中共青岛市委及各级党委的问题;(六)
清查江青反革命集团在青岛的帮派势力制造的打砸抢事件。
从1979年10月开始,在反复调查、多次复议的基础上,对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
集团案件中有关人员进行定性处理。在“两案”处理中,中共青岛市委本着扩大教育
面,缩小打击面,对犯有错误包括了严重错误的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思想批判从严,组织处理从宽”的原则,对说错话、作错事的及时给予解脱。最后
定性为150人,给予各种处分的75人。其中判刑5人,免予起诉1人,开除党籍5人,行
政撤职11人,受其它处分的5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