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内部肃反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2&A=7&rec=52&run=13

1955年7月起, 中共青岛市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开展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
子的指示》,全党动员,发动群众,在全市机关、团体、学校和工厂企业内部,分期
分批地开展了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运动。
7月18日,中共青岛市委成立7人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区、县和市直单位也均设
立5人或3人小组及办公机构,统一领导肃反运动。运动分为准备工作、小组斗争、专
案审查、甄别定案、复查及善后处理五个阶段,到1959年3月基本结束。
这次内部肃反运动,全市共清查出反革命和坏分子5182名,占参加运动总人数的
1.35%。其中,特务间谍909名,有血债民愤的1336名,有现行破坏活动的45名。如暗
藏在某企业当职员的反革命分子高铨,抗日战争期间在河北省定县任伪维持会会长、
伪县长,1937年10月在西王褥林村和黄村制造了两起集体枪杀农民群众57人的大血案。
现行反革命分子黄祖英, 1953年8月在香港接受×国“远东情报部”和国民党“中委
会南方执行部”两个特务机关的派遣,潜入青岛,混进某学校任教员,搜集共产党和
人民政府重要情报。这些反、坏分子有112人混进了共产党内,53人混进了青年团内,
有183人窃踞各种领导职务(县科级23人) 。中共青岛市委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在这次
运动中坚持“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的方针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一贯政策,
对他们分别作出判刑、管制、劳动教养、开除公职、行政处分和免予处分等不同处理,
其中被逮捕判刑的占被清查出的反、坏分子总数的26.3%。
这次内部肃反运动,不仅纯洁了全市干部队伍内部,提高了群众的政治觉悟,保
障了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而且还搞清了86185人的一般政
治历史问题,帮助他们放下包袱,调动了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积极性。
运动中,部分单位发生“左”的倾向,主要是运动初期,由于对敌情和干部中的
政治历史问题估计过于严重,确定审查的面过大,从而触动一些不该触动的人。对部
分干部的政治历史问题结论,也存有偏严的现象。中共青岛市委按照中共中央“有反
必肃、有错必纠”的指示,采取严肃态度和有力措施,进行了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