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镇压反革命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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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是华北地区解放最晚的一座城市。青岛解放时,国民党党、政、军、宪、特、
警人员,滞留或有计划地潜伏下来的不在少数。另外,还有相当数量的反动会道门组
织以及从外地逃来的有血债、民愤的地主、恶霸、土匪、还乡团分子。他们当中不少
人心存幻想,妄图东山再起。特别是美国侵朝战争爆发后,他们认为时机已到,散布
谣言,进行各种破坏活动。因此,坚决镇压反革命,巩固新生的革命政权,成为一项
重要政治任务。
1950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后,中共青岛市
委立即成立以市委书记赖可可为主任的镇压反革命委员会,结合抗美援朝、土地改革,
大张旗鼓地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简称镇反)。重点是打击土匪、特务、恶霸、反动党
团骨干和反动会道门头子等五个方面的残余反革命分子。运动中,中共青岛市委坚持
党委领导、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吸收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参加,通过各种宣传方
式,广泛深入地进行镇反宣传教育;动员群众控拆、检举和协助政府搜捕反革命分子。
对于隐藏在机关和工厂企业内部的反革命分子,采取整风方式并结合民主改革运动的
开展,进行清理,号召有问题的人坦白交待。
1951年2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公布。同月,中共中央针
对镇反中存在的问题,给各大城市市委作出具体指示。中共青岛市委认真执行《条例》
和“首恶者必办, 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政策,逐步开展工作。至3月上旬,镇
反运动进入高潮, 坚决惩办和处理了一批反革命分子。运动经过三个阶段,历时3年
零3个月, 到1953年底基本结束。共逮捕反革命分子6735名,其中打击惩办的占46.8
%,宽大处理、教育释放的占9.7%,转外地处理的占39.3%,待作其他处理的占4.2
%。对罪恶累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反革命分子,则处以极刑,其中包括曾任日伪
青岛特别市市长兼伪新民会青岛总会会长及华北剿共委员会青岛分会筹委会主任委员、
伪青岛保安总队队长等职的大汉奸姚作宾,曾任日军搜索队队长、1939年秋和1940年
春先后在平度、胶县一带捕捉抗战人士117名,有82名被杀害并亲手杀死4名群众的杀
人凶犯梁品一等处决后,人心大快。
青岛市的镇反运动,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运动开始时,中共青岛市委对敌情估
计不足,措施不力,曾受到中共中央批评。后迅速作了纠正。在运动高潮起来后,由
于调查研究不够细致,作风粗糙,有极少数人被错捕的问题。发现后,中共青岛市委
即遵照党的“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方针,及时作了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