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恢复与发展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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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解放后,中共青岛市委认真贯彻党在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时期的各项方针、
政策,坚持依靠工人阶级,依靠人民群众,依靠国营经济力量,带领全市人民群众,
努力恢复经济,发展生产。
没收官僚资本,建立国营经济 接管青岛后,中共青岛市委把恢复与发展生产作
为全市中心工作。到1949年底,被接管的官僚资本企业不仅全部恢复了生产,而且大
部分都超过了青岛解放前的最高水平,并在各种社会经济成份中,国营经济居于领导
地位。在建国初期全市经济恢复与发展中,国营经济起了重要作用。
稳定市场物价,安定人民生活 中共青岛市委采取的主要措施:(一)加强对生
活和生产主要物资的调运。青岛刚解放,即紧急从外地调入粮食540余万斤、食油400
余万斤、棉花910余万斤、煤炭3.6万吨及其他生活、生产资料。并责成市合作社联社
迅速组成40余处消费合作社和一些供应点,将生活资料供应到工人、教师和科技等人
员家中。(二)用经济和行政手段打击不法商人的投机行为,打击金银贩子,取缔金
融黑市。(三)大力回笼货币,兑换旧币,加强现金管理,使人民币迅速占领市场。
(四)对收容的国民党散兵游勇7975人,资送原籍或作妥善处理。(五)对滞留青岛
的“难民”4万多人遣送回乡生产,连同自动回乡者共约8万余人。(六)开展生产自
救,安排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失业的小学教师与青年知识分子量才就业。到1952年,全
市已安排劳动就业4000余人。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扶持和发展的方针 通过加工订货、代购
代销、调整税收、调整公私关系和劳资关系、发放贷款、组织物资交流等,使私营工
商业得到新生,促进了青岛市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围绕生产建设中心,开展了以爱国增产为主要内容的生产竞赛活动 各工厂企业
通过政治思想教育,民主改革,贯彻《工会法》,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保福利待遇
等措施,极大地激发了工人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在全市开展的生产竞赛中,人人以国
家主人翁和生产主力军的态度,动脑筋,想办法,苦干加巧干,不断刷新生产纪录,
并涌现出一大批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法。如青岛国棉六厂纺织工人郝建秀创造了《郝
建秀工作法》、青岛纺织机械厂刘同诰小组创造了“循环工作法”等,对全市以至全
国生产发展起了很大作用。
在中共青岛市委的有力领导下,全市人民克服困难,艰苦创业,到1952年底,顺
利完成了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任务。工农业生产均创出历史最高水平。1949~1952
年3年中工业总产值平均年递增27.7%, 农业总产值平均年递增12.2%。年人均购买
力由1949年的67万元(旧人民币)增至1952年的1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