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接管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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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是华北地区最后一个获得解放的城市。接管青岛工作,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青
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根据沈阳、济南等大城市接管工作经验,对全市情况调查摸底、
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后进行的。
1949年5月24日, 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决定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青岛市军事管制委
员会。军管会是青岛市军事管制期间最高权力机关,统一领导全市的军事指挥、行政
管理、接管工作及其他一切党政军民工作。军管会对内即为党的委员会,是统一领导
全市各项工作的党的领导机关,向明任书记,赖可可、谭希林任副书记。军管会下设
市政部、公安部、文教部、卫生部、后勤部、房产部、生产部、工矿部、邮电部、铁
道部、工商部、财粮部、金融部、实业部、港务部、公路部等16个部和办公厅及外侨
事务处,另外,还成立了7个区的军政委员会。
6月2日,军管会随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青岛后,所属各部、厅、处按系统分头进
行接管。在接管的官僚资本中,有市政、金融、工商、生产、财粮、房产、邮电、文
教、卫生、铁道、公路、工矿、港务等13个部门,共计493个单位(职员19131人、工
人25463人)。其中市政部接管的有市政府、法院、社会局等;生产部接管了中国纺织
建设总公司青岛分公司所属的8个纺织厂和印染厂、 梭管厂、针织厂、机械厂、化工
厂、汽修所等共14个单位,齐鲁企业公司所属的橡胶厂、三个面粉厂、三个植物油厂、
化工厂、啤酒厂等9个单位,中蚕公司的绢纺厂、绸丝厂等59个单位;金融部接管了中
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央银行、农民银行等7个分支机构;房产部接管了中央信托局、
产业清理处和财政局地政科,及公共房产1086处、33712间房屋;卫生部接管了陆军医
院、海军第二医院、第十二后防医院、市立医院、传染病院等23个单位。
接管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各按系统,自上而下,原封不动,整套接收”的方针,
对所有单位分别对口接管并实行军事管制。在军管会统一部署下,各军代表及工作队
迅速进入接管单位,开始领导和监督被接管单位的一切活动。对旧的国家政法机关接
管后,采取坚决砸碎、重新建立的政策; 对于官僚资本企业没收全部财产,原则上不
打碎企业的组织结构(只进行适当调整),对企业人员实行“三原不动”,即原职、
原薪、原制度不动的政策,以有利于企业的开工生产。接管企业的任务进行得很顺利。
青岛发电厂,接管后抓紧设备维修,提高发电量,为青岛市恢复生产首先提供了有力
的保证。青岛解放的当天供水供电。第二天胶济铁路通车至城阳,7月1日全线通车。
6月5日市内公共汽车恢复行驶。全市最大的工厂、国民党津浦铁路局四方机厂被接管
后, 6日召开复工大会。会后,四方机厂即全面开工,当月就创下了生产新纪录。与
此同时,中纺公司各厂于6月5日全面恢复生产,齐鲁公司各厂、造船厂、自来水厂,
以及邮电、运输等各部门均相继复工。到9月底,全市接管工作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