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民族统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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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地区少数民族人口较多,1964年有少数民族14个,人口达5944人。至1990年,
少数民族有38个,9790人。建国前,青岛少数民族同胞同全国人民一样,饱受三座大
山的压迫,同时还遭受着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生活没有保障。建国后,中共青岛市
委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语言文字和宗
教信仰,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压迫和分裂民族团结的行为,全市少数民族在政治、经
济、文化等方面都发生很大变化。党对少数民族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名额作了特
殊照顾,少数民族以平等地位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贯彻了长
期合作的方针和团结、教育、改造的政策。对他们在政治职务上有所安排、生活上有
所照顾,经常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各项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他们到各
地参观学习。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的民族政策,中共青岛市委于1953年2月和1955
年7月两次就青岛市民族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这一时期,青岛市民族工作积
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很大成绩。1957年以后,由于在指导思想上受“左”的影响,
青岛市民族工作也出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忽视少数民族的特点,影响了同少数民
族群众的密切联系。
“文化大革命”中,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否定民族工作的成绩,否定社会
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存在,践踏党的民族政策,破坏民族团结,使民族工作遭受了一
场浩劫。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青岛市委认真贯彻平等、团结、友爱、互助的民族
政策,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一是开展宣传教育。1980年、1982年、1983年春节期
间,中共青岛市委三次召开民族工作会议,结合青岛实际在全市人民中进行民族政策
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 全市受教育人数达134万人次;二是落实民族政策。从指导
思想上纠正了以前在民族工作中“左”的错误,彻底否定了“民族问题实质是阶级问
题”的错误理论,平反了冤假错案,解决了一些在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等方面存在
的问题;三是从政治上关心少数民族。各级党组织注意从少数民族中选拔干部,发展
党团员。各级党代会、人代会、人民政协和群众团体,都注意选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
族代表,保证少数民族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和发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贡献的积
极性;四是发展少数民族经济。贯彻有关优惠政策,促进青岛市民族经济的发展。许
多工厂积极开展经济协作和咨询,支援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并把支援边疆
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在与青岛对口协作的90多个项目中,少
数民族地区有30多个,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的发展,增进了青岛市与兄弟地
区少数民族的友谊; 五是表彰先进。1988年9月,召开了青岛市首次民族团结进步先
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
业,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