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丧 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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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丧 建国前,青岛农村死了人在治丧开始时为初丧。民间讲究寿终正寝,凡正常
死亡的老人, 尽量避免在病床上咽气。当病人生命垂危之际,一般要先为其沐浴更衣,
然后再将其移到正屋明间的灵床上,在亲属的守护下,度过弥留的时刻,此谓之“挺丧”,
亦谓之“送终”。一旦措手不及,病人没换衣服就死在里间的床上(炕上),俗谓之“老
人光着身子走了”,死者亲属会因此而遗憾终生。
临终之前的沐浴更衣,事实上是给死者进行一次化妆整容。死者为男性,通常由儿
女来料理。死者为女姓,则由女儿和儿媳来料理。除擦洗脸面、手脚和修剪指甲外,还
要梳头、穿衣、插带等。也可请人来料理。人死后, 忌说死字, 一般称为“老了”、
“去世”、“逝世”;年轻人死亡称“少亡”;即墨县对小孩死亡称“抛撒”等。死人
穿的衣服谓之“寿衣”, 或称“送老衣裳”。缝“寿衣”用的针线,末端不能系疙瘩,
以免死者在阴间同活着的人“结疙瘩”。“寿衣”的质料,不能用毛皮和绸缎,怕来生
“变”为兽类和断子绝孙,多用棉和绢,取“绵绵”和“眷眷”之意,衣裤的件数,忌双
喜单。服装样式多采用同时代的礼服,无论何时亡故,都要以棉衣为主。
灵床,亦称“尸床”,通常设置在死亡者居住的堂屋中央。病人临终,穿好寿衣,由
长子抱头,次子抱腿,由病床抬上灵床,等候咽气。病人咽气后,用一块类似床单的布盖
住尸身, 此布有蓝、黑、黄和白等不同颜色,上面绣着经文和八仙等,称作“衾”。覆
衾之前要先给死者口内衔一小制钱或者银锭, 仿古人含玉之意。死者头枕一个倒三角
式的枕头, 谓之“鸡鸣枕”。即墨在死者脸上还要遮上一张黄表纸。灵床下放一盏豆
油灯,谓之“照尸灯”,预防狗、猫进来。
死者尸体安排就绪,在门前树起招魂幡,或者挂上魂帛,幡上缀一串纸钱,钱数与死
者年龄相等,有的还登上屋顶呼喊“招魂”,让死者的灵魂回家来。“招魂”之后便是
指路, 所谓“指路”就是为鬼魂指明“升天”的道路。此俗在建国前的青岛市区比较
简化, 建国后随着丧葬改革推行火化,农村“初丧”之俗也大为简化,只给死者沐浴穿
“寿衣”。
报庙 送盘缠 建国前,青岛地区特别是农村,人死之后从当天起到当地“土地庙”
报庙三天, 每天三次。即墨报庙称“送浆水”、“送盘缠”。要在早、中、晚饭之前
连送三次,一般叫“报朝庙”、“报午庙”、“报晚庙”。
建国后,普遍实行丧葬改革,此俗已绝。
入殓成服 建国前,青岛地区均将死者装进棺材进行土葬。死者入棺,谓之“大殓”。
“入殓”在死后的当天、第二天和第三天不等,通常是三日入殓成服。入殓前,死者的
儿女, 按长幼次序排列成行,为死者净面。一般用棉球在脸盆中象征性地蘸一下,然后
再在死者脸上虚晃几下, 表示擦拭,同时对死者喊道:“给你净面啦!”净面之后,亲属
要瞻仰遗容, 向遗体告别。此时如果死者是女的,一定要有娘家人在场,特别是得不到
老舅的首肯是不能入殓的。尸体装进棺材后,接着要钉棺盖。镇钉要用七根钉子,俗称
“子孙钉”, 据说能使子孙兴旺发达。钉钉子时,亲属一齐喊叫死者“躲钉”,然后向
棺盖上撒五色粮,大殓告成。此后,每天三次烧纸哭祭,谓之“捻香”,直到出殡为止。
富裕人家还要请僧道念经,超度亡灵。
穿戴孝衣孝帽谓之“成服”, 亦称“戴孝”。子女要披散头发,穿白衣孝服,孝服
用的是极粗的生麻布。建国初期, 除穿白布撒边裤,腰扎麻绳和鞋缀白布以外,其他已
不再讲究。有些地方以穿白鞋为戴孝的标志,儿女的鞋应全白,孙子的鞋只前边用白布。
50年代青岛市所辖各县先后实行火化, 死者入殓前的习俗依旧,只是不用棺材,而是用
汽车将遗体运往火化场。为死者戴孝时,城市和乡村渐以黑袖章取代孝服。
吊孝 即吊唁,是生者对死者悼念的一种形式,也是普遍流行的重要丧俗之一。开
吊之前要向死者的亲友发出治丧通知, 谓之“报丧”,有的以讣闻、讣告等书面形式,
派人送去报丧。官员或文人雅士去世,则在当地报纸刊登讣告使闻者前往吊唁。此时,
丧家门前的魂幡、长纸钱等也是报丧的标志,有的还在门前贴上一张丧榜。
吊孝一般从大殓之后开始,灵前放一供桌,摆上供品、香炉、蜡台和长明灯等。棺
材下面放一只升,内装粮食,上插一杆秤,再放上一盏灯。亲族邻里往往结伴前来吊孝。
一般是平辈鞠躬, 晚辈跪拜,尔后痛哭一场,死者的亲属在一旁陪哭,最后跪拜亲友,谓
之“谢孝”。
从大殓到出殡这段时间里,子女等亲属要日夜守侍在灵柩旁,一是随时迎接陪伴前
来吊孝的人,二是以示尽了孝道。建国后,青岛地区随着丧葬制度的改革,此俗已改,吊
唁者不再是面对棺材,而是面对遗像鞠躬,对死者亲属进行安慰。
出殡 建国前,出殡不仅是死者的哀荣,更重要的是生者的显耀,所以不论贫富,都
尽力而为,不惜钱财。出殡前,首先要请“阴阳”先生“开殃榜”,定下出殡日期,复告
亲友临丧,然后要备好各种纸制“金银山”、“摇钱树”、“聚宝盆”、“童男童女”、
“马匹车轿”等,请来吹鼓手、抬杠者及执事人等。
出殡的乐队一大早就来到丧家,吹奏粗细乐曲,谓之“闹丧”。有的请两班吹鼓手,
在门左右分别吹奏, 谓之“对棚”。吊唁的人来到门口,乐队要鸣打击乐报告,然后奏
细乐送进灵棚。
启灵是出殡的一项重要活动,由司仪主持,“今日良辰吉日,斩丧大吉,孝子举哀”。
于是死者的亲属们放声大哭, 背棺者10余人即进入“灵堂”。把棺材背出灵堂以后放
在彩架上,再扣上白色的蟒罩,抬棺者一般是8人或者16人。司仪高喊起驾的号令,灵柩
便离地而起,同时由长子(或专人)把瓦盆摔碎,以便死者“带到阴间使用”。出殡的队
伍,最前面的是开路神、狮豺、执事,接着按照铭旌、挽联、纸活、乐队、送殡者、丧
主、灵柩的顺序排列, 在哭声和哀乐声中缓缓行进。孝子要头戴孝冠、身穿孝服、披
麻衫, 一手扛魂幡、一手拄丧捧,由两个扶丧客搀扶,走在灵前;女儿则头扎孝带,身穿
孝服,最后披戴一麻袋片,跟在灵柩之后。途中,出殡的队伍要暂停,进行路祭。路祭的
仪式是在灵柩前摆好桌椅、供品, 亲友一一拜祭。建国后,随着青岛地区丧葬改革,至
60年代传统的出殡习俗已绝。火化后将骨灰装入骨灰盒,有的寄存在县城的火化场,而
有的取骨灰盒在提前择好的墓地土葬。
埋葬 建国前, 青岛各地多行土葬,每一个宗族都有自己的墓地,俗称“林地”。
墓地是请“阴阳先生”选中的“风水宝地”。
墓穴通常是南北走向,长9尺左右,宽以3尺3为准,俗称“天下棺、三尺三”。灵柩
到达墓地之后, 撤去棺罩,准备下葬。莱西等地要把嵌红枣的小馒头作为陪葬品下葬,
馒头的数量与死者的年龄相同。下葬后要举行抓土仪式, 即死者的子女每人抓三把土
撒在棺材盖上, 然后铲土掩埋,筑起坟堆。坟头一般都堆成圆锥形或者圆形,底盘直径
约2米,高约1米,也有形体较小的。墓地周围不种庄稼,称作“茔盘”。四角埋有石柱,
墓前有石碑、石桌、石香炉。新坟堆好之后,留一小墓门,上方插着孝杖和魂幡。下葬
仪式一结束,主持礼仪者便领着长子谢客,先谢吹鼓手,再谢客人,最后谢帮忙的。送葬
回家时,长子手扶罩杆在前面啼哭,其他人尾随其后。到门口时主持礼仪者把牌位端给
长子,长子把它放在灵堂上,举行辞灵仪式,子女行三拜九叩礼,葬礼便宣告结束。胶州
等地将棺材下葬后仪仗返回,称回灵。此时丧主向亲友邻居分遗饭(用面蒸的大饼切成
小块和小馒头状食品) ;出殡当日晚,丧主要宴请所有帮忙人员,以示酬劳。建国后,青
岛地区各县先后实行火化。
圆坟 烧七 烧周年 这三种旧俗在青岛城乡各地均广为流行。土葬后的第三天,
或者第二天, 死者亲属为新坟添土谓之“圆坟”。此俗多在农村流行。从死者去世之
日起,每七天就要举行焚香烧纸祭祀,此俗谓之“烧七”。
一般从一七烧到七七,在这七个七中,以五七最重要,通常并不一定每个七都烧,但
五七是一定要烧的,俗称说:“五七三周年,不烧不周全”。建国后,青岛地区城乡均实
行火化,烧七之俗依旧,只是到火化场取出骨灰盒择地“烧七”而已。
人死一年, 谓之周年,这天也称为“忌日”,忌日祭祀亡灵谓之“烧周年”。胶州
等地一年之内家人不得穿红着绿,过年只能贴蓝纸对联。民间特别重视烧三周年,墓祭
仪式与五七基本相同, 此后子女不再守孝,可以脱去孝服,恢复正常生活。至九周年对
死者再进行一次祭祀。此后,不再进行特殊祭祀。
童丧 客死 婴儿一生下来就夭亡,通常不埋葬,用谷草或炕席卷住尸体扔到野外
或乱葬岗。有些地方给死婴脸上抹上黑灰, 作为将来托生为人的印记。据说灰抹在脸
上, 将来长在腚上。稍大一点的幼儿夭亡,一般也是用谷草或炕席裹住尸体,找个地方
埋掉, 不留坟头。儿童夭折可留坟头,但不能进入祖坟,一般埋葬在地边或乱葬岗上。
童丧大体有三种情况:一是5~9岁的幼童,在上半月夭折的,要葬在村宅的西南方向,下
半月夭折的, 要葬在村宅的东南方向,葬时可用一木匣盛殓,尸体上要放置一根桑枝和
一块生铁, 镇住幼童的灵魂,不让他回到家中。二是10~15岁的儿童死后,也只能用木
匣子盛殓, 一般在地头埋葬,坟堆作椭圆形。三是15~20岁的青少年死后,凡是没结婚
的,也算作童丧,一般都用棺材盛殓,葬在地头,或者在祖坟后的指定地点堆一个小坟头,
俗称“小丧”。童丧不举行任何仪式,葬后也不专门祭祀。
人死在外乡, 谓之“客死”。当亲属得到客死的消息后,要马上供奉起牌位,穿孝
服,痛哭祭祀,亲友要前去吊孝,仪式同原籍死亡一样,此俗在建国前青岛地区农村普遍
存在。凡“客死”者,富裕人家要设法把死者的灵柩运回故乡安葬,谓之“拉生灵”。
贫穷人家则把死者的枯骨带回故乡埋葬, 谓之“背骨殖”。城市居民,不经特许,不准
把客死者的灵柩运进城里,也不准进家门,只能在城外设置帐篷,举行治丧的各种仪式,
然后埋进祖坟。那些既无力“拉生灵”,也不能“背骨殖”的人家,只好把客死者的牌
位埋葬,做个假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