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婚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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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改革土葬习俗,提倡与推行以火
葬代替土葬、以开追悼会代替出殡发丧、以佩带黑纱代替披麻戴孝、以送花圈代替焚
香烧纸等移风易俗的殡葬改革,并于1959年动工兴建了青岛火化场。至70年代前后,
先后有胶县(1967年)、平度县(1968年)、胶南县(1972年)、莱西县(1975年)、即墨县
(1976年)、崂山县(1978年)分别建立了火化场,全面实行了火化。至1990年全市共有
8个火化场,共火化42386具尸体,火化率达到97.39%。这对全市城乡人民树立社会
新风,节约大量土地,进一步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了宣传移风易俗、推动两个文明建设,青岛市于1986年还建立起红白事理事会。
红白事理事会是进行婚丧习俗改革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
我服务的原则开展活动。1987年底,全市县(市)、区共有各级红白事理事会5606个,
已初步形成了网络。红白事理事会破除旧婚俗,积极提倡举行集体婚礼、植树婚礼、
旅游婚礼等形式的新婚俗。到1990年,全市仍清查出1751对违法婚姻,其中有45对青
年退掉了父母包办的不自主婚姻,40对青年男女退掉了不符合《婚姻法》的近亲婚和
娃娃亲, 504人退掉了高额彩礼,使全市移风易俗又有了新的发展。除此,红白事理
事会还建立了新丧俗,除积极推行火化外,还备有黑纱、白花、花圈、哀乐录音带等,
有的理事会还建有骨灰室或骨灰公墓,用健康、文明、科学的殡仪形式代替封建、愚
昧、落后的丧葬习俗。青岛地区红自事理事会组织的这些活动,有效地抑制了婚丧之
事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同时也倡导了新婚俗和新丧俗,有力地推动了青岛市城乡人
民群众移风易俗和两个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