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家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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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 青岛地区的家族,在建国前和建国初期是“九族”制。“九族”制的重要
标记是丧服制的“五服”,按“五服”制,确立由本人高祖至本人玄孙之间九代血亲
系统,以出不出五服来论亲族远近,“五服”之内,称为本家,然后才推而及之同宗
同姓。
一姓或一族,往往有记载家族世系的家谱,家谱又称宗谱、祖谱、谱书。家谱的
形式有两种,一是订为书册的;一是一张图表,可悬挂祭祀的。修谱书,除记录家族
世系之外,还记载重要家族成员的事迹。有些家谱在先人立谱时,便确定了家族世系
的辈分序列,事先标定字号,行辈清楚,名为排辈。男子起大名时,以预定的字为名
字的一部分,此字放在全名的三字的中间或最末,各辈并不尽同,也有俗传定规。
青岛的家族还有起堂号的习俗。此风至30~40年代仍很流行。堂号的命名多取吉
语与雅语,有“三馀堂”、“积善堂”、“福德堂”、“吉庆堂”等等。此举直至建
国后才消除。
青岛的家族类型,可分为按世代不同辈分划分和按婚姻关系划分的两种类型。按
世代组成的家族有夫妇一代家族、双亲子女两代家族、祖孙三代家族、四世同堂家族、
五世同堂家族;按婚姻构成的家族,有单一家族和复合家族两种。单一家族,为一对
夫妇构成,或一对夫妻加子女构成,或一对夫妻加子女再加兄弟姊妹构成。复合家族,
是以两对以上夫妻构成,或两对以上夫妻加各自的子女,或再加各自旁系近亲兄弟姊
妹构成。
传统观念崇尚“五世其昌”、五代同堂、家大业大、人多财多,所以建国前数世
同堂的复合式家族较多。建国后,提倡男女平等,家庭成员平等,反对封建统治,提
倡民主自由的新形式,数世同堂、数对夫妻构成的复合式大家族愈来愈少,单一的家
族愈来愈多。特别是80年代政治、经济变革,商品经济发展,青岛地区单一家族占的
比例更大。农村则仍有四世同堂的家族。
称谓 家族成员之间的称谓,青岛市内及所属县(市)、区不尽相同,且书面或对
人称也不相同,如:子女称父母,叫“双亲”、“二老”等等。
子女称父亲,书写或对人称为“家父”、“父亲”、“老爹”、“老爷子”,市
内绝大多数叫爸爸,少数则根据祖上原籍之习惯,分别叫“爹”、“爷”、“大”、
“大大”。广大农村自60年代后叫爸爸的越来越多。
子女称母亲,书写或对人称“家母”、“母亲”、“老太太”,当面叫“娘”、
“妈”。 子女称祖父为“爷爷”,曾祖父为“老爷爷”,高祖父为“老老爷爷”。
子女称祖母为“奶奶”、“妈妈”,称曾祖母为“老奶奶”、“老妈妈”,称高
祖母为“老老奶奶”、“老老妈妈”。
父之兄,书写称“伯父”,当面叫“大爷”、“大爹”(“二爹”、“三爹”)。
父之弟,书写称“叔父”,当面叫“叔叔”、“二叔”、“三叔”、“小叔”等,
“二爹”、“三爹”“爹”等。
伯父之妻,书写称“伯母”,当面叫“大娘”、“大妈”、“二娘”、“三娘”、
“二妈”、“三妈’,等。
叔父之妻,书写称“婶母”,对人称“婶子”,当面叫“婶”、“二婶”、“三
婶”、“二娘”、“三娘”等。
姐妹,统称为“姊妹”,当面叫“姐姐”、“妹妹”。
兄弟, 统称为“兄弟” 、“哥们”,当面称兄为“哥哥”,称弟为“兄弟”、
“二弟”、“老三”、“老四,,等。
夫称妻,书写称“贤内”、“夫人”。建国前,由于重男轻女、男尊女卑,对妻
子多称“贱荆”、“贱内”、“内人”、“老婆”、“家里的”等,年老时则称“老
伴”。建国后由于妇女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不断提高,丈夫对妻子的称谓也更加尊
重。不管城市或农村,对人称对象、爱人、夫人、老婆者为多。当面则叫“孩他妈”、
“孩他娘”或直呼其名。
妻称夫,对人称“男人”、“外头的”“当家的”、“丈夫”、“先生”、“爱
人”、“孩他爹”、“孩他爸”,当面则叫“孩他爹”、“孩他爸”、“他爹”或直
呼其名。建国后,称谓无多大变化,青岛市区直呼其名者越来越多。 妻对夫之父,
对人称“公公”、“公爹”,当面随夫称“爹”、“大”、“大大”、“爸爸”。
妻对夫之母,对人称“婆母”、“婆婆”,当面随夫称“娘”、“妈”。
妻对夫之兄,对人称“大伯”,当面称“哥哥”。
妻对夫之弟,对人称“小叔”,当面称“兄弟”、“弟弟”。
妻对夫之姊,对人称“大姑”、“大姑姐”,当面称“姐姐”。
妻对夫之妹,对人称“小姑”,当面称“妹妹”、“妹儿”。
妻对夫兄弟之配偶,对人称“妯娌”,当面幼称长为“嫂子”.长称幼为“弟妹”。
兄对弟之妻,对人称“兄弟媳妇”,当面称“弟妹”。
弟对兄之妻,对人与当面均称“嫂子”。
祖父母称孙辈为“孙子”、“孙女”、“孙子媳妇”。
父母称子女为“孩子”。称子为“儿”、“儿子”,称最小的儿子为“老生儿子”;
称女为“闺女”、“曼儿”、…丫头”,称最小的女儿为“老生闺女”。称儿媳妇,
对人叫“媳妇子”,当面叫“他嫂”、如“老二家的”等,生孩子后有时则叫“小×
×他妈”、“小××他娘”等。 兄弟之子女,兄弟姊妹、妯娌都称其为“侄儿”、
“侄女”,出嫁之姊妹,则对人称“娘家侄”、“娘家侄女”。
另外,继母称为“后妈”、“后娘”,当面称“妈”,称“娘”;前妻所生子女
对人称“前窝子儿”、“前窝子闺女”;随娘改嫁的孩子,外人称为“带犊”、“跟
脚子”。
家产 俗称家财、家业、家当。兄弟数人结婚后仍合族而居的,称为“在伙”,
“在伙”时,家产掌握在家长手中。凡同居,财产归“公”,子弟无私蓄,惟妇人之
私房钱则为私有。若父母伯叔耗损家产,子弟可婉谏,不得强阻,亦不得私自将财产
授人,即使私立契约,亦不生效。
在建国前和建国初期的大家族中,关于家产的种种风俗,主要表现在财产继承方
面,财产的继承,又集中表现于分家的风俗。
分家,又称“分居”。分家的习俗是:凡分家,父母健在则父母主之,或邀亲戚
族人参加,父母不在则遵其遗嘱,并请戚族尊长主之,不管父母健在或不在,在所邀
亲戚中,主要是亲娘舅。大体除养老、祭田、公物外,其他家产皆兄弟均分,并祭告
祖先,即位前拈阉为定。女子无论已嫁未嫁,皆不得干预。拈阄后则立分书或分单。
若长子特殊,则谓之“长子份”。各地通行的分家习俗是:请来“中人” (又称知见
人),当面将土地、房屋、财产、老人赡养,都要在分单上写清楚。“分单”用红纸,
几个人分家备几份,新分各户和“中人”都要在“分单”上签字画押。拈阄分家之后,
彼此照单管业,各立门户,永无纷争,立“分单”各存一纸为据。
家产继承主要有三种类型:
第一种,长子长孙为主要继承人。这是财产分配的主要形式。分家的时候,长子
多分了财产,他的儿子还要再分“长孙地”。
第二种,是以幼子为主要继承人。往往是在长子、次子结婚之后,依次带走一部
分财产分居出去外,主要财产留给幼子继承,由幼子负责赡养老人和负责殡葬。
第三种,是老人与几个儿子平均分配财产。或者谁最后赡养老人谁继承老人财产,
或者共同赡养老人,老人去世后再分配老人遗产。
分家后对丧失劳动力的老人的赡养有多种形式:一是单独起灶,诸子分摊粮草钱,
按月交给老人;二是,老人固定一家吃饭,其他几个儿子按月或按季拿粮、交款;三
是,老人的口粮田交一个儿子耕种,这个儿子管老人吃粮,其他几个儿子只摊钱不摊
粮;四是,老人轮流到几个儿子家里吃饭,俗称“轮饭吃”,每家或五日,或十日,
或半月,或一月,或数月,由兄弟几个议定。
还有与家产继承有关的一项习俗是“出嗣”与“过嗣”(也叫“出继”与“过继”)。
这是指家族中没有儿子的户,可以从近支侄辈中“过继”一人为子,过继之后,一切
称呼、礼仪、财产继承,甚至死后上宗谱,都要与出继后的父母相一致。“过嗣”、
“出嗣”,族中人视为大事,举行仪式必由立嗣人请族中长者与立嗣人生身父母到场,
且必郑重立下-“过嗣单”与“出嗣单”。同持“过嗣单”、“出嗣单”存照。
另外,建国前一族一姓中有的还有公产,一般是数亩“家庙地”,租与别人耕种。
此种形式的租地耕种,不同于地主、富农租给佃户之地,所收租金除用以维修家庙等
项开支外,主要用于置办每年清明与农历十月一日扫祭老祖坟的供品。
家庆 家庆通常包括家庭成员的诞生日、结婚日、祝寿等,除此之外,一切为
家庭添喜的事都可构成家庆。
诞生日,婴儿出生谓之添喜,煮红皮鸡蛋馈赠亲友,亲友看喜谓之“送汤米”。
婴儿降生后的第三天,筵请亲朋,吃喜面喝喜酒,一起庆祝这家族又添贵人。
婚礼,结婚通知书下达之后,婚前亲友们开始送喜。有的送物品,有的送喜钱和
喜帐,有的随人情凑份子,无论何种形式的喜礼,都要讲究吉利。喜帐一般是送给男
方家长的。给女家送喜礼称之曰“添箱”,一般是衣服、被褥、布料、化妆用品等,
也有的送喜钱,谓之“压箱钱”。
新郎新娘结婚,拜堂后,长辈举行家庆,设宴招待族中长辈、邻舍、亲朋好友,
新郎则忙于招待宾朋。酒宴中女家的送客是贵宾,必须请到正屋坐上席,由相应的人
陪客?族中长辈由家长陪客,其余按亲戚和乡里邻舍分别成席招待。
祝寿,俗称“过生日”、“庆寿”、“做寿”。祝寿的起始年龄,有的是“不惑
之年”(40岁),有的是“花甲之年”(60岁)。祝寿的形式不一,富者大摆宴席,亲友
来宾祝寿,送寿帐、寿联、寿画、寿桃、寿蛋糕及银制寿盾等等。寿帐、寿联常用吉
语是“寿比南山”、“福如东海”之类。寿画多画些老寿星、松柏、仙鹤、寿桃等,
以祝主人长寿。祝寿之日,主人招待客人“早面晚酒”,早席吃长寿面,晚席喝长寿
酒。建国后,随着人民生活不断提高,祝寿之风很盛,祝寿之礼品多种多样,祝寿蛋
糕是必备之品。
不够做寿年龄之人,也都过生日。小孩子生日,吃面条(喝面汤)谓之“长命汤”。
忌喝“米汤”、“粘粥”,说是喝了“米汤”、“粘粥”要一年“糊涂”。俗定孩子
过生日这天不受打骂,打骂则“孩子不长”。在孩子过生日时,姥姥家送“长命锁”、
衣服帽子等。建国后.特别是80年代以来,亲朋好友大多买玩具、食物和生日蛋糕为
礼物给孩子过生日。青少年间亦渐渐形成一种互贺生日的习俗,牛日舞会等活动在城
市亦渐形成风气。
家祭 建国前,青岛地区农村的家祭是祭祀祖先、祭祀宗祠的活动,是沿袭封
建家族信仰的,一种习俗。
家祭又分“家祭”、“庙祭”、“墓祭”、“年祭”四种形式。
家祭。家祭远祖设“祖谱”,又名“影子”。“影子”宽长一大张,上边中间画
远祖老爷老妈肖像,下边填写辈辈祖先名字于其上,悬挂在居屋中间或客房中间;近
祖设“牌位”,或称“神主碑”,简称为“主”,以木刻成圆头或方头碑状,高尺余,
镶木座上。简单的“碑身”即一木板,讲究的“碑身”两重,内外皆粉为洁白,正面
写。。显考×(姓)公讳××(名)之神主”、“显妣×(姓)太君之神主”等字样,下款
写立“神主”人儿或孙之名,背面写祖先生卒年月日。“神主碑”用黑墨写定,最后
一个主字,空出上面的“、”,另择吉日请先生用朱笔“点主”。盛“神主碑”的木
匣,名为“神主匣”或“神主房”,以木雕为房屋状,漆为紫红,描金装饰,祭时亦
供“神主碑”于其中,“族谱”与“神主碑”平日收藏于壁龛之中,遇有家祭,取出
供祭,名为“请主”。族谱悬壁上,“神主碑”则以辈分环列于供桌上,长辈居中,
后辈在侧。家祭的地点,富人在“客屋”里,一般人家就在居室的明间,富户有专用
的“供桌”,绣花桌围。一般人家就以“饭柜”为“供桌”,过年时为表隆重,就买
张印花纸的“桌围”贴在桌门上,仍以柜代“供桌”。家祭日,于“神主”前设祭品,
焚香、奠酒,家主率其家属向“神主”行四叩首礼,并以祭文颂其先人,诏告子孙,
以示不忘。
庙祭。庙祭在家庙中举行。家庙又称“祠堂”、“宗祠”。村民皆有家庙,藏其
先世遗像、谱牒、神主碑,以时祭。庙祭的习俗是:每年春秋致祭,多以春分、秋分
二节,庙期扫除庭宇.设果品祭席,焚香奠酒.由族中长者率族众一体举行四叩礼。
后来通行的是年问庙祭,族中新娶之妇.在认亲族之日即去拜家庙认祖宗。
墓祭。墓祭场所在先祖殡葬之地,其地称为“坟地”或“茔地”。葬后的封土称
“坟头”、“坟”、“茔”。有的在坟前设石碑、石供桌、香炉等。坟周围还要划出
一方土地,称为“茔盘”,“茔盘”上植松、柏或合欢树,因合欢树俗名“芙蓉花”,
可谐音为“富贵荣华”。
墓祭的习俗各地也不同,较普遍的是以元旦、清明节、仲秋节、十月一及忌辰作
为祀节以祭于墓。农历正月初一,合族至祠堂祭祖之后,族中男子集体往老茔拜祭。
拜祭的形式是,在坟头上压一张黄表纸,名为压纸,于茔前设供品、焚香、烧纸、奠
酒,全体叩头拜祭。农历正月十五和十六日傍晚,到近支祖坟“上灯”或称“送灯”,
以面或萝h做成各式灯盏,倒进花生油或豆油_.一送至各先祖墓前点燃之后开始拜祭。
春季,清明节扫墓先一日往坟头上加土,名为“添土”,至日设供祭墓,名为“上坟”
或“E春坟” 。农历十月一日又上坟,俗称“上秋坟”。还有青年娶妻第三日,新婚
夫妇往祭祖坟,名为“上喜坟”。“上喜坟”时,坟头压纸用红纸,设供品、奠酒拜
祭。
年祭。年祭本属家祭的一种,其形式特别隆重。扫除房舍,清洁几筵,恭请先人
“神主”。有供三代宗亲纸牌位者,亦有买纸画一轴,备列高曾祖考××之位,俗名
“影子”,悬壁间而供之者,为之“家堂”。除夕,奉祀子孙至村外墓地,焚香叩首,
迎先人之“神’’回家过年,复在神案前礼,设供品,午夜备设祭席,放鞭炮接神,
吃水饺,吃前先至神案前祭奠,吃后,家主率家属向神案前行四叩礼,然后子弟妇女
给尊长叩头。早晨族人邻里互相拜年,拜年者先向家堂神案前行礼,次及尊长。拜家
堂,主人陪礼。初二日晚送年,初三日晨,“神主”、纸牌位、纸家堂均敬谨收藏。
祭祖所烧黄表纸,必用一铁制或木制的“纸凿子”打上一串串制钱纹印,名为“打纸”,
打纸必由家族中长子或长孙为之。建国初,青岛地区的农村,此俗渐少。“文化大革
命”期问被禁绝。80年代中期,此俗渐有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