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庄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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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春,在外地大刀会反教活动的影响下,即墨县河流庄村民、
大刀会成员王义勋多次与该村基督教长老会发生对抗, 更与该村主要教徒范学清相持
不下。范学清在洋人的支持下, 到县衙状告王义勋反教闹教。县官周永既不敢明惹大
刀会,又不敢得罪洋人,于是出票传王义勋。但两传不到,遂将此案请示莱州府,奉谕传
来王、范两人,当堂调解结案。范有所仗恃,骄横得意。王遂集结大刀会成员三四十人,
将该村教堂的桌凳和范学清家的粮食、衣物、牲口等尽行抄出当众拍卖, 又到邻村荒
洼抄了两个教徒的家。影响所及,各村效仿。外国教士不敢出门,基督教徒纷纷外逃。
周永闻报, 怕上司怪罪,遂将王义勋骗进城来扣押。王之弟王信勋赶赴各地求援。6月
22日, 聚起大刀会会众1 000多人,各持刀、枪、棍棒、土炮等,拥向县城请愿,要求放
人。周永出兵弹压, 当场捕捉十余人,“站笼”示众。请愿会众与官兵展开械斗,终因
缺乏训练而被驱散。反教闹堂事件发生后,莱州府先后派员前来即墨查办,山东巡抚毓
贤亲自过问,革掉周永官职,派许涵敬继任,重新处理此案。审理者以“教堂未毁,教民
无伤, 拟酌罚钱文,为滋闹者戒;仍分别责斥,出示保护”判结。但范学清不服,声称必
美国传教士郭显德做主。毓贤遂致函烟台美国领事馆告以“办事尚属持平”, 希转致
郭显德,促成完案,“以期民教日久相安”。但洋人拒不接受,并施加压力,迫使清政府
将王义勋处以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