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于姑庵 资料库:青岛市情资料库 章节:民族宗教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6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6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62/article/5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62/article/5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位于四方区东部错埠岭村东南的小山坡上,是青岛市仅存的一个尼姑庵,相传始
建于唐,名“黄德庵”,以后几经沧桑逐步衰落。明初于姓居民在此建错埠岭村。成化
年间(1465~1487年),有一于姓女子出家为道姑,于是在原黄德庵旧址重新修建了一座
道庵,改名为“于姑庵”。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 ,于姑庵曾进行过一次重修和扩建。这时共有殿宇和房
舍25间,建筑面积1 200平方米。以后,道僧交替,于姑庵由道教的道姑庵改为佛教的尼
姑庵, 属佛教禅宗的临济派。1934年于姑庵再次重修。这次重修的于姑庵纯属佛教的
布局。殿宇有大雄宝殿、天王殿,配有东西两厢,以及西院僧舍10余间。每年农历正月
十一和四月初八为庙会, 此时香火极盛。青岛解放前于姑庵有土地151亩,自种一小部
分, 其余出租。青岛解放后,在土地改革中,出租的土地全部分给了农民。“文化大革
命”中佛像等全部被毁, 尼姑被遣送原籍, 房屋由青岛市卫生局做危险品仓库使用。
1982年12月青岛市人民政府将于姑庵列为青岛市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0年青岛
市卫生局将其腾出,由青岛市佛教协会筹备委员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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