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伊斯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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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是青岛建置后开始传入的。德国侵占青岛时期, 回民从济南、济宁、益
都、 天津、北京等地先后迁移来青岛。回民穆斯林每到一地都要遵守伊斯兰教功课,
建立礼拜场所,进行宗教活动。1928年阿訇王万英来到青岛后于河南路58号租平房2间
作为穆斯林礼拜处所。1929年由穆斯林募捐购得常州路9号房屋1处,改建成清真寺,从
此,青岛穆斯林有了正式的礼拜场所。
建国前,回民穆斯林的宗教习俗备受歧视。1947年冬,青岛发生了一起震动当地国
民党政府的穆斯林反抗侮教的示威。当时青岛的《军民日报》刊登一篇诋毁穆斯林的
文章引起青岛市穆斯林的极大愤慨,有近百名穆斯林群众挥舞刀杖上街示威,直奔《军
民日报》社,国民党军队架起机枪严阵以待。当示威队伍行至市政府门前时,国民党市
党部和市政府派人出来劝解,答应勒令报社登报道歉,事态才得以平息。
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为了使穆斯林群众过好开
斋节,人民政府规定开斋节穆斯林放假1天。1951年青岛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处成立后,
对宗教实行了教制改革,在伊斯兰教内提倡婚丧礼仪节俭,使穆斯林的经济负担大为减
轻。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 清真寺遭到严重破坏,寺内经典、书籍、设施,或被毁或
上交, 宗教活动被迫全部停止,房屋被占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有关单位清退了
清真寺在“文化大革命” 期间上交的全部家具。1981年9月占用单位搬出了清真寺。
青岛市人民政府先后拨款12万元,对清真寺进行了全面维修。1982年7月23日开斋节时
修复后的清真寺对外开放。是日, 由新聘阿訇孙维忠主持礼仪,全市400余名穆斯林弟
兄, 身着节日盛装来寺欢庆自己的节日和清真寺开放。中共青岛市委、市政府的领导
前往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