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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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年,胶澳商埠局始设社会福利机构。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接收青岛后,社
会福利机构有所增加。同期,一些社会团体、商会和教会也兴办了一些慈善事项。主
要是收容流落无依,身受迫害的妇女、无业贫民、乞丐及孤苦谋生无路者。另外,还
举办了一些小学,设立了一些公墓。但是这些慈善事项,无论是政府办的,还是社会
团体资助的,都带有很大的欺骗性和伪善性。
青岛解放后,市人民政府对旧社会遗留下眯的慈善机构、团体进行了整顿改造,
使之成为人民大众的福利事业机构,并即时收容安置无家可归、无依无靠的孤老残疾
和被遗弃的幼儿,使他们获得了社会保障,从而稳定了社会秩序。此后,又陆续创办
了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幼儿园等福利事业组织,使孤老残疾人、弃婴等得到照
顾、治疗和教养。同时,从1950年始,先后办起了军属生产工厂、社会福利厂等社会
福利生产企业,成立了福利生产办公室,民政工业公司等,统一领导全市福利生产。
福利生产的发展,使残疾人就业渠道拓宽、收增加、社会地位提高,减轻了国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