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优待抚恤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2&A=61&rec=18&run=13

建国后,青岛市的优抚工作依据《宪法》关于“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
抚恤烈士家属,俦军人家属”的规定精神,在中共青岛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
民政部门认真贯彻了国家提出的优质工作方针,紧紧围绕着党的中心任务,为巩固国
防建设,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保障广大优抚对象的生活,维护社会的稳定,进行了不
懈努力,做了大量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