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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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代末,青岛市各县在合并县委、县政府(人委)档案室的基础上组建县档案馆,
隶属县委办公室领导,与档案局(科)合署办公。1986年各县(市)档案馆升格后,为县委、
县政府直属文化事业机构。负责各县党政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
管, 编制档案检索工具,开展档案利用和编研工作。1990年,平度市档案馆被评为山东
省二级先进档案馆, 崂山区、胶州市、胶南县档案馆业务建设达到山东省三级先进标
准。
青岛市各区于50年代末建立档案馆,由区委、区政府(人委)领导。“文化大革命”
期间区档案馆被撤销。1986年恢复后,列为区委、区政府直属文化事业机构,与区委档
案处合署办公。各区档案馆负责接收区属单位的档案,征集社会散存档案,负责进馆档
案的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工作,编制档案检索工具,开展档案利用和编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