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保卫档案 资料库:青岛市情资料库 章节:档案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60/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60/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60/article/5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60/article/5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60年代起,青岛市各级公安机关和保卫组织的档案,按照公安部、国家档案局 《关于各级公安机关和保卫组织档案保管问题的通知》, 实行单行保管和分级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有关保卫工作的文件,由保卫部门单行保管。1985年,青岛市公安局、 青岛市档案局组织了清理、建立保卫档案工作。经过一年的工作, 进一步加强了保卫 档案的管理, 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档案局还制定了《青岛市厂矿、企业、机关、学 校保卫组织档案材料清理、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在清理档案工作中,保卫档 案按其性质分为文书材料、业务材料和资料三部分, 文书材料包括在工作中办理完毕 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业务材料包括保卫处、科在同犯罪分子斗争中,在维护内部 治安保卫要害部门的过程中, 进行调查、侦察、监督改造、实施治安处罚等措施形成 的文件材料; 资料包括工作中整理、积累和有关单位发来的备考性的公安保卫业务材 料。 通过清理,全市共建立保卫档案9 063卷,销毁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662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