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教学档案 资料库:青岛市情资料库 章节:档案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60/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60/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60/article/5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60/article/5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2年, 青岛市根据国家档案局印发的陕西省档案局、教育局《关于加强学 校教学档案工作的意见》,组织教育单位强化教学档案管理,并总结推广了平度县加强 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的经验。平度县一中、师范学校、实验小学等单位建立了教学档案 工作领导小组, 配备了专兼职档案人员,落实档案设备,坚持学校档案工作以教学档案 为主要内容,抓好新学年开始环节、第一学期末的中间环节、学年末立卷归档环节,按 照归档范围收集完整的教学档案,分类组卷,系统排列。 1985年,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档案局在全市推广了平度县的经验,并制定了《青 岛市教学档案管理办法》,在较短的时间内全市70%的学校建立了教学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