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解放前,有关部门便注意收存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青岛解放后,基建档案
工作逐步发展。1956年青岛市城市建设局开始整理基建档案, 全面系统地绘制了市内
道路和下水管道的现状图785张,保存了长达990公里道路和下水管道的档案,并整理保
管了全市各项建筑工程档案14 636卷。 1959年全国技术档案工作大连会议以后,
青岛市加强了对基建档案的管理, 市城建局统一管理这项工作,配备了专职人员,对分
散在有关部门的城市建设、市政工程、城市规划、城市测量等方面的科技文件进行收
集归档。1961年,市档案部门组织了基建档案管理试点工作组,确定在市城建局、港务
局、邮电局、电业局进行试点,研究基建档案收集归档的方法。通过试点,在档案管理
范围、健全制度、绘制竣工图、补缺配套等关键问题上取得了经验, 制定出全市基建
档案管理办法。1962年7月3日, 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公布了《青岛市关于加强管理城市
基本建设档案的试行办法》。《办法》强调必须对基建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指定
市城建局是基建档案集中统一管理机构, 规定了基建档案的基本范围包括工业、交通
运输、市政工程、民用建筑、城市规划等5个方面,并对基建档案管理、报送竣工图等
做出规定。
1963年,市直57个单位整理保管6 810项工程的档案58 880卷,收集补缺218项工程
的7 544份图纸, 测绘复制10项工程的696份图纸;健全了档案管理制度,基本上做到归
档借阅有制度, 整理有秩序,管理科学。同时在全市开展了“档案还家”活动,单位之
间互相移交了不属于自己分管范围的基建档案。
“文化大革命”期间,基本建设的许多项目边设计边施工,没有严格按照规定保存
档案,不搞竣工图,造成一些重要建设项目基建档案散失。
1982年,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青岛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了基建
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青岛市城建档案归档范围为15大类:
(一) 城市基础资料:城市历史沿革、人口情况、城市经济、地名、地质、水文、
气象、资源、统计资料等;
(二) 城市规划资料:城市现状、总体规划、长远规划、近期规划、详细规划、专
业规划的图纸和文字说明等;
(三) 市政工程资料:城市道路、桥梁、涵洞、雨污排水设施、海岸构筑物、河道
防洪堤坝等工程的现状图、设计施工图、竣工图和文字资料;
(四) 房屋、地产资料:房屋管理、新建、拆迁、维修、房屋异动、重用划拨土地
和地籍、建筑管理等方面的图纸和文字资料等;
(五)公用事业工程资料:自来水水源工程、管线和送水、贮水构筑物、路灯照明、
公共交通、煤气及供热等工程的现状图、设计施工图、竣工图和文字资料等;
(六) 园林古建筑资料:城市绿化、公园、苗圃、古建筑、庙宇、楼阁、纪念建筑
物等方面的现状图、竣工图、修缮记录和文字资料等;
(七)交通运输资料:公路、铁路的线路资料,站场、桥梁和港口码头、机场等方面
的现状图、设计施工图、竣工图和文字资料等;
(八)人防工程资料:重要的地下干道、地下工程和平战结合工程的规划、现状图、
竣工图和文字资料等;
(九) 勘察测绘资料:各种比例的地形图、航测照片、测量结果、地质和水文地质
钻探方面的图表和文字资料等;
(十) 环境保护资料:废气、废水、废渣污染普查和污染检测报告,治理规划,治理
工程图和文字资料等;
(十一)工业建筑资料:重要工厂和库栈的平面图,主要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图、
竣工图和文字资料等;
(十二) 民用建筑资料:科研及党政机构办公楼、礼堂、影剧院、体育场(馆)、图
书馆、文化宫、少年宫、展览馆、医院、大学、宾馆、旅游建筑、商店等主要建筑和
重要住宅的竣工图和文字资料等;
(十三) 电业、邮电设施资料:电力、电讯、广播和电视设施及地上地下电缆的现
状图、设计施工图、竣工图和文字资料等;
(十四) 海区资料:海域概貌、海洋工程和海洋物理、化学、生物、资源、地质科
学等方面的有关图纸和文字资料等;
(十五) 城建科研资料:城市建筑的专题资料、研究报告、论文和新技术、新工艺
的图纸和文字资料等。
归档的图纸和文字资料,必须纸质优良、字迹清楚,进行系统地整理。各项基建工
程按照要求绘制竣工图,整理有关竣工档案材料。其主要内容包括:施工记录及照片、
设计变更通知单及验收签证、质量检查记录、事故处理报告、计算数据、竣工决算、
图物相符的竣工图、施工技术总结等文件资料。
竣工图的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整理好全套竣工技术档案,
作为工程验收的依据,在验收工程的同时验收全部竣工档案。竣工档案不完整的,不得
进行验收。
第三节 基建档案
视图
青岛解放前,有关部门便注意收存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青岛解放后,基建档案 工作逐步发展。1956年青岛市城市建设局开始整理基建档案, 全面系统地绘制了市内 道路和下水管道的现状图785张,保存了长达990公里道路和下水管道的档案,并整理保 管了全市各项建筑工程档案14 636卷。 1959年全国技术档案工作大连会议以后, 青岛市加强了对基建档案的管理, 市城建局统一管理这项工作,配备了专职人员,对分 散在有关部门的城市建设、市政工程、城市规划、城市测量等方面的科技文件进行收 集归档。1961年,市档案部门组织了基建档案管理试点工作组,确定在市城建局、港务 局、邮电局、电业局进行试点,研究基建档案收集归档的方法。通过试点,在档案管理 范围、健全制度、绘制竣工图、补缺配套等关键问题上取得了经验, 制定出全市基建 档案管理办法。1962年7月3日, 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公布了《青岛市关于加强管理城市 基本建设档案的试行办法》。《办法》强调必须对基建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指定 市城建局是基建档案集中统一管理机构, 规定了基建档案的基本范围包括工业、交通 运输、市政工程、民用建筑、城市规划等5个方面,并对基建档案管理、报送竣工图等 做出规定。 1963年,市直57个单位整理保管6 810项工程的档案58 880卷,收集补缺218项工程 的7 544份图纸, 测绘复制10项工程的696份图纸;健全了档案管理制度,基本上做到归 档借阅有制度, 整理有秩序,管理科学。同时在全市开展了“档案还家”活动,单位之 间互相移交了不属于自己分管范围的基建档案。 “文化大革命”期间,基本建设的许多项目边设计边施工,没有严格按照规定保存 档案,不搞竣工图,造成一些重要建设项目基建档案散失。 1982年,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青岛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了基建 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青岛市城建档案归档范围为15大类: (一) 城市基础资料:城市历史沿革、人口情况、城市经济、地名、地质、水文、 气象、资源、统计资料等; (二) 城市规划资料:城市现状、总体规划、长远规划、近期规划、详细规划、专 业规划的图纸和文字说明等; (三) 市政工程资料:城市道路、桥梁、涵洞、雨污排水设施、海岸构筑物、河道 防洪堤坝等工程的现状图、设计施工图、竣工图和文字资料; (四) 房屋、地产资料:房屋管理、新建、拆迁、维修、房屋异动、重用划拨土地 和地籍、建筑管理等方面的图纸和文字资料等; (五)公用事业工程资料:自来水水源工程、管线和送水、贮水构筑物、路灯照明、 公共交通、煤气及供热等工程的现状图、设计施工图、竣工图和文字资料等; (六) 园林古建筑资料:城市绿化、公园、苗圃、古建筑、庙宇、楼阁、纪念建筑 物等方面的现状图、竣工图、修缮记录和文字资料等; (七)交通运输资料:公路、铁路的线路资料,站场、桥梁和港口码头、机场等方面 的现状图、设计施工图、竣工图和文字资料等; (八)人防工程资料:重要的地下干道、地下工程和平战结合工程的规划、现状图、 竣工图和文字资料等; (九) 勘察测绘资料:各种比例的地形图、航测照片、测量结果、地质和水文地质 钻探方面的图表和文字资料等; (十) 环境保护资料:废气、废水、废渣污染普查和污染检测报告,治理规划,治理 工程图和文字资料等; (十一)工业建筑资料:重要工厂和库栈的平面图,主要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图、 竣工图和文字资料等; (十二) 民用建筑资料:科研及党政机构办公楼、礼堂、影剧院、体育场(馆)、图 书馆、文化宫、少年宫、展览馆、医院、大学、宾馆、旅游建筑、商店等主要建筑和 重要住宅的竣工图和文字资料等; (十三) 电业、邮电设施资料:电力、电讯、广播和电视设施及地上地下电缆的现 状图、设计施工图、竣工图和文字资料等; (十四) 海区资料:海域概貌、海洋工程和海洋物理、化学、生物、资源、地质科 学等方面的有关图纸和文字资料等; (十五) 城建科研资料:城市建筑的专题资料、研究报告、论文和新技术、新工艺 的图纸和文字资料等。 归档的图纸和文字资料,必须纸质优良、字迹清楚,进行系统地整理。各项基建工 程按照要求绘制竣工图,整理有关竣工档案材料。其主要内容包括:施工记录及照片、 设计变更通知单及验收签证、质量检查记录、事故处理报告、计算数据、竣工决算、 图物相符的竣工图、施工技术总结等文件资料。 竣工图的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整理好全套竣工技术档案, 作为工程验收的依据,在验收工程的同时验收全部竣工档案。竣工档案不完整的,不得 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