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统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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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档案的收集、管理未形成统一管理。建国后,档案工作逐步形成统一管理
的机制。1959年开始, 集中统一管理中共青岛市委和市人民委员会系统的档案。1963
年, 青岛市档案局成立后,第一次在全市实行了统一的档案工作标准,统一了全市档案
工作制度。“文化大革命”期间, 各项档案规章制度受到冲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
以后,全市恢复建立了一系列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档案法》颁布实施以来,青岛市加
强档案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全市档案业务建设规范,逐步将
全市档案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