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附录八 资料库:青岛市情资料库 章节:人口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6/article/8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6/article/8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青岛市革命委员会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抱养孩子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 的通知 (1980年3月26日) 各县、区、市直单位: 关于抱养孩子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问题,最近一些单位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 议,经我办研究,并报市革委同意,对今后抱养孩子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问题作 如下通知: 1.根据省的要求,今后坚决制止到外省抱养孩子; 2.从一九八。年四月一日起,抱养孩子一律不再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 3.过去抱养孩子已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 的可不收回,但从一九八。年四月 一日起停发保健费和保健工分,不发一次性奖金。过去已享受的不再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