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计划生育责任制与目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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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代末和70年代,农村计划生育管理采取“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和政社合一”
的管理形式,通过大队和生产队的妇女队长、生产作业组组长在生产活动中坚持做到
“三勤”和“四到户”,即勤观察、勤走访、勤询问;宣传到户、送药到户、手术后
照顾到户、晚婚和生育计划落实到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管理实行的是各县、区自
己掌握情况,下达指标,进行监督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管理方式。但由于条
块结合管理配合不理想,因而工作中常有工作对象听从系统条条管理而不服从块块管
理的现象。
1978年开始,实行县、区各级政府与各行业系统共同管理,“以条为主,条块结
合”的管理方式。方法是根据各县(市)、区的生育指标,自报共议、平衡审核、张榜
公布。由育龄妇女所在单位将计划生育卡交给育龄妇女所在办事处或乡镇审查登记后,
交本人保存,待婴儿出生后,持卡到当地派出所报出生户口。全市还出台了多种形式
的计划生育责任制,并逐步发展到人口目标管理。
干部岗位责任制 建立干部岗位责任制初期,一般采取乡镇、行政村干部层层定
职责、定任务,实行计划生育考核评比,年终一起奖罚。有的县(区)实行百分记奖制,
各项生产指标和计划生育指标共100分, 计划生育指标一般不低于20分,完成者可授
单项奖。1981年8月,青岛市推广了即墨县实行计划生育“四定”责任制,即定人员、
定指标、定报酬、定奖惩。同时,在全市还普遍实行了计划生育合同制。主要有大队
与社员签订一孩不育合同、新婚晚育合同、二胎不宜结扎者不再生育合同、二胎间隔
合同、双女户夫妇一方结扎合同、落实节育措施保证合同等,把计划生育合同纳入法
制管理轨道。1983年,青岛市狠抓了计划生育组织、责任制、科学管理三落实工作,
并在莱西县召开了计划生育工作现场会,推广了莱西县实行干部岗位责任制,对育龄
妇女月查经、季透环、挂牌登记的管理经验。
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 随着基层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的完善,为加强
人口目标管理机制,从1988年开始,青岛市与所辖各县(市)、区签订了人口目标承包
责任书,各县(市)、区又与所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人口目标承包责任书。层层
强化了指标管理,开展了达标活动,逐级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奖惩、公布人口计
划完成情况和计划生育各项指标达标情况,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衡量各级领导
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并对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指标的单位和领导给予精神和物
质奖励;对因工作原因造成人口失控而突破人口计划的单位,则实行相应的行政、经
济处罚。全市还实行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在对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集
体与个人综合评比中,凡计划生育工作达不到人口目标责任书规定要求的,则不能评
为先进集体和文明单位;对已授予文明单位或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又出现计划外生
育的,要撤消其当年所授称号。同时,还建立了各级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离职审计、
追踪奖惩制度,对任职期间计划生育工作做得好的领导干部,调走了也奖;反之,调
走了也罚。对干部的晋升、提拔,均须考察其在职期间的计划生育工作成绩。1988年,
青岛市对所辖各县(市)、区进行了第一次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其
中,各县(市)获人口目标达标一等奖,全市全部完成了人口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