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领导机构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2&A=6&rec=50&run=13

1956年,青岛市贯彻《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宣传和推广节制生育,提倡有计
划地生育子女”,被山东省列为节制生育宣传的试点市。1958年春,青岛市成立了节
育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市卫生局代行职能。此后,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机
构不断调整和充实,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的名称不尽相同,职责范围也有所变化。
国民经济困难时期,计划生育工作被忽视甚至放弃,市节育工作委员会停止工作。
随着经济形势的好转和人口生育高峰的出现,1963年冬,青岛市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
会,由青岛市副市长王云九任主任委员、13名局级单位的领导同志任成员。“文化大
革命” 开始后,青岛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被迫停顿。1967年5月,重新成立了青岛
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由13名成员组成。1972年,青岛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改称为青岛市
计划生育领导小组。1975年12月,青岛市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充实调整,由市
委副书记武杰任组长,赵西林、陈波萍、黎辉、李玉英任副组长,由24人组成。随后,
1977年2月、 1980年10月、1982年3月、1984年9月,青岛市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进
行了四次调整,成员分别为24人、20人、20人、28人,组长均由当时一名市委副书记
担任。1990年,青岛市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29人,组长由市长俞正声担任。
青岛市所辖区、县(市)、市直单位以及中央、省驻青单位、驻青部队,均与青岛
市同步成立了节育委员会或工作组、计划生育委员会,1972年和市同步改称为计划生
育工作领导小组。到1986年末,青岛市共有县区级计划生育领导小组6个,市直单位、
中央及省驻青单位和驻青部队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96个。另外,从1972年起,青岛
市所属乡镇到村、办事处到居委会,以及厂矿、企事业单位也相继把计划生育委员会
改称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各级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本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讨论研
究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