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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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代中期,由于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医疗条件改善,青岛市人口迅速增长,
开始提倡计划生育。1956年,青岛市医学院附属医院开设了避孕门诊,标志着青岛市
计划生育工作的起步。随后,青岛市各级医院普遍设立了避孕门诊,并且开展了规模
较大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当年, 青岛市被山东省列为计划生育工作试点市。
1962年,出现了第二次人口生育高峰,人口的过快增长,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重视,计
划生育工作被列入了青岛市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
计划生育工作受到严重的干扰和破坏。1971年,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指出“人口非控
制不行”,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也指出“要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据此,青岛市计划生
育工作在城乡各地全面展开,人口再生产开始走上了有计划发展的轨道。1978年中共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计划生育被确定为基本国策,中共青岛市委、市政府坚持“两
个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一起建,“两种生产”(经济生产,人口生产)一起抓,
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与此同时,青岛市认真学习荣成县“三为主”
(宣传教育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避孕节育为主)的经验,狠抓了计划生育组织、责
任制、科学管理三落实工作,制定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并加强了对流动人口计划
生育的管理,认真贯彻《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严格人口控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使
全市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向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法制化轨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