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残疾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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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青岛市盲人协会和青岛市聋人协会成立。两会成立后,对全市盲、聋哑
人进行了调查。全市共有盲人3787人,聋哑人5611人。其中,市内6区有盲人439人,
聋哑人470人;市郊区县(包括崂山郊区和胶县、胶南、即墨) 有盲人3348人,聋哑人
5141人。
1962年青岛市盲人协会与青岛市聋人协会合并成立青岛市盲人聋哑人协会,并对
全市盲人、聋哑人进行了调查登记。全市有盲人647人,聋哑人1003人,合计1650人。
青岛市区在工厂企业福利生产单位就业的盲人124人, 聋哑人179人。 在校聋哑学生
216人,盲生125人。128名聋哑人和190名盲人散居在各区街道上无固定职业。崂山县
农村有聋哑人48人,盲人208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盲人聋哑人协会恢复工作。对全市盲、聋哑人进行了
第三次调查登记。据1979年统计,全市共有盲人1938人,聋哑人3917人。其中,市区
盲人318人,聋哑人701人。已安排工作的盲人197人,聋哑人483人。41名盲人和71名
聋哑人有劳动能力而没有工作,7名学龄盲童和81名聋哑儿童未入学。
1980年, 市内五区53个街道办事处对盲、 聋哑人逐户调查登记,共登记有盲人
344人,聋哑人726人,合计1070人。
1986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印发了《中国残疾标
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了残疾人的分类、定义和级别,将残疾人分为盲人、聋哑人、
肢体残疾人、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五类。1987年,依据《中国残疾标准》,在全
国进行了残疾人抽样调查。根据山东省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公布的全省残疾人占全
省总人口4.48%的比例推算, 青岛市共有残疾人28万人。其中,听力语言残疾8.8
万人,视力残疾3.6万人,肢体残疾5.4万人,智力残疾4.9万人,精神残疾1.4万人,
综合残疾4万人。
1989年,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成立。1990年,依据《中国残疾标准》在全市进行
了残疾人全面调查。登记立卡的残疾人共计241478人,占全市总人口3.69%。其中,
视力残疾41746人,听力语言残疾58417人,肢体残疾89963人,智力残疾23141人,精
神残疾16816人, 综合残疾11395人。 残疾人口中, 非农业人口40161人,农业人口
2013]7人。